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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杰:“摒弃越壮烈越英雄”是价值观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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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6 08:2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见义智为”是对生命的尊重

  “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行为,在武汉将不再被鼓励。记者今天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倡导“见义智为”,呼唤有勇,更赞赏有谋。(1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武汉的这一个“条例”可谓充满了亮点。比如,对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了界定,对原条例范围宽泛,“非履行职务的人员”进行了修改;再比如,见义勇为的确认可以由社会组织代为申请和举荐,并明确了见义勇为英雄享受市级劳模待遇。这一系列的规定,避免了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局面出现,倡导了社会正能量。

  但武汉的新版“条例”最令人点赞的恐怕是将原版本中“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表述剔除,摒弃越壮烈越英雄、越英雄越好汉的思维方式和做法,更强调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鼓励和倡导科学、合法、适当地“见义智为”。长时间以来,由于历史的原因,见义勇为被鼓励,往往只看重了行为本身的正义,忽略了其所造成的代价。尤其是,“越壮烈越英雄”思维的存在,使很多见义勇为者不懂得保护自己,做好事时不计成本。

  如今随着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等价值观的回归,危险的见义勇为行为渐渐不再被提倡。比如对未成年见义勇为行为不再提倡。原《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40条为“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而在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中,“见义勇为”已被悄然删去,取而代之的是对“会自护懂求救”的强调。见义勇为被见义智为替代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其实在欧美国家,见义勇为也更多的是一种见义智为。例如在美国,学校和机构开设有“应对危机”的课程,帮助普通人了解应对危机的常识,以避免好心做错事,或者因为帮助别人而自身难保。而其见义勇为的行为多数被界定为突然被噎住、溺水急救、心脏骤停急救等。美国不鼓励个人在面对迫在眉睫的暴力危险时挺身犯险。比如面对抢劫犯等,美国提倡的是报警寻求专业帮助。

  在我国,社会制度和建设已经越来越完善。不管是面临暴力事件,还是遇到火灾等危情,一个电话,相关的部门就会迅速行动,快速及时地提供必要的救援。换句话说,原本提倡见义勇为“越壮烈越英雄”是因为社会组织不够完善,更多的需要人们自救,需要“人人皆兵”,而如今社会分工明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所在。每个人都有对应的义务和责任。而正视这些义务和责任,按照每个人的本分行事,才能使社会更有效率的运转,人们更加便捷的生活。

  摒弃“越壮烈越英雄”是价值观回归,是对人生命的尊重,是社会进步的所在。但愿更多的地方也能够借鉴“见义智为”的规定,让制度回应对生命尊重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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