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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丰慧:收入分配改革难点在破除既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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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08: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四季度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人社保专家苏海南和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课题带头人李实两位专家就此回答了一些热点问题。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历时八年争论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时间表。从整个社会来说,这项改革已经是当务之急,不能再拖。中国经过多年快速发展,积聚的矛盾集中而激烈,自身体制与机制的更新进入临界,这一阶段如果经济发展中的自身矛盾难以克服,发展战略失误或受外部冲击,经济增长回落或长期停滞,中国就可能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阶段。我国经济从去年以来已经连续7个季度持续下滑,似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征兆。其中收入分配不公,贫富悬殊是社会各种矛盾的集中反应。

  从宏观经济上来考虑,收入差距快速拉大,贫富悬殊越来越高,成为制约我国消费启动的根源,进而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后劲的根本原因。这种巨大差距已经成为制约消费启动的一堵看不见、摸不着的篱笆墙。具体表现在,由于国内收入的巨大差距,使得消费意愿最强的中低收入者不但收入低而且社保不健全,既没钱消费又不敢消费。而一部分中高收入者有能力消费,却消费意愿不强,又由于国内没有满足这部分高收入群体消费层次的知名品牌等奢侈品,使得其走出国门到海外消费。使得国内消费中高端消费大举流失海外。两方面挤压,使得我国国内消费成为一个空档期,成为一个不受青睐、被消费挤出的市场。这种状况如果持续恶化下去,我国消费启动将无望,我国经济将很快走进死胡同。

  无论从整个社会来说,还是从中国经济思考,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都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阶段。那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何过去经过“八年抗战”始终无果呢?阻力在哪里?难点在哪里呢?我们围绕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坚持的“提低、控高、扩中”的主线进行分析。

  提低,即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这个主线没有异议,具有广泛共识,而且执行起来也基本没有阻力。当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一方面是政府行政手段使然,另一方面由于普通劳动者工资过低,市场的内在机制也在将最低工资往上调节。提高社保、失业等公共福利标准一般为财政买单,属于再分配范畴,不存在直接伤及其他群体利益,阻力很小。

  扩中,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面。这个主线阻力也不大。毕竟是给劳动者增加收入,又不伤及其他群体利益。况且,一般都已经认识到,中等收入者是国家经济最为稳定的消费群体。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广泛共识。

  难点就在“控高”上。控制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主要对象应是控制国企以及国有垄断企业行业的高收入,包括:国企垄断行业整体收入水平、部门中层过高收入水平,特别是高管人员的畸高收入等。这些群体人员的过高收入是社会反映最为强烈的,但已经形成其既得利益。无论通过什么手段将其高收入拉下来,都将遭受到罕见阻力。况且,这些群体都是掌控话语权、资源分配权以及企业分配主动权的阶层,让其革自己的命,难于上青天。因此,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最大阻力来自于这部分既得利益者。

  这就牵扯到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那就是国企包括垄断行业企业高管薪酬应不应该与市场接轨甚至与国际接轨。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不与市场和国际接轨,那将造成人才流失。笔者认为,不应该与市场乃至国际接轨。首先,国企特别是国有垄断企业至目前都没有完全与市场和国际接轨,因此,高管薪酬没有与市场和国际接轨的理由。其次,国企特别是国有垄断企业无论从高管选拔机制还是内部管理运作方式,基本还是准行政化、机关化那一套。因此,国企特别是国有垄断性企业薪酬体系不能与公务员脱离相差太远,至少目前不能。

  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定要以初次分配改革为主,即:切实提高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降低国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控制资本和管理在分配中过高的状况。

  这次分配制度改革要以经济手段调节为主,辅之于必要的行政手段。比如:调节社会过高收入者的收入应该主要采取税收手段,而控制国企特别是国有垄断企业行业者的过高收入要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并举。

  近期,应该尽快公布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自从2000年公布中国基尼系数为0.412之后,国家统计局再也没有对这项统计公布过具体数字。究竟目前中国收入差距多大,没有一个权威准确的衡量指标,始终心里没底。

  总之,一定要充分论证评估调研,确保年底前出台一份切实可行、真正管用的收入分配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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