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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如何认识雷锋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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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9 07: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62年8月5日,22岁的雷锋因公殉职。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这一天从此被定为学雷锋纪念日。此后二十多年间,雷锋作为中国共产党树立的道德标杆之一,被广为传颂,成为人们学习参照的榜样。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国内舆论界出现了一种现象,持续地丑化雷锋,或者抹黑雷锋,或者将雷锋庸俗化,以至于有一段时间,3月5日这个雷锋纪念日不再被人提起,直到近几年,在官方的倡导下,人们又开始纪念和学习雷锋。雷锋纪念日的确立,至今已有五十多年,今天,我们该如何看待关于雷锋的冷热变迁?我们该如何认识和对待雷锋?

  先打一个比方。人类历史上很长时期宗教都很昌盛,至今,宗教依然有广泛的影响。宗教既有迷信色彩,也是在人类理性认识不足的情况下形成的一种文化,同时肩负社会统治和管理职能。宗教所制定的神,是宗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把其他宗教的神扫除干净,用自己的神取代别人的神,就能使自己的宗教文化以及社会统治取代别人的文化。这种现象从古至今一直存在。远的如三千多年前的三星堆,考古学家在几个坑中发现了密集散乱堆放青铜神像,分析认为,它很可能是遭遇了外敌入侵,三星堆文化原有的神及神像被入侵者破坏、废弃、埋葬,从而使得三星堆文化彻底灭绝。近的如阿富汗的塔利班摧毁巴米扬大佛,ISIS烧毁天主教图书馆、异教的神殿以及公共图书馆中非伊斯兰典籍、文物。在宗教意识形态中,摧毁异教神,用自己的神取而代之,就等于摧毁别人的文化,让别人接受自己的统治。因此,参照宗教的惯常做法,我们就很容易理解,如果把雷锋类比为宗教社会的一个神,那么,不管用什么方式消灭这个神,就等于消灭了这种文化,就等于用其它文化取代原有文化,让其它文化成为统治文化。

  这个比方只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而并非是说雷锋就是某个宗教的神。世俗社会不主张用造神的方式实行统治和社会管理,但是,不论对于欧洲、美国还是其他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都有自己世俗社会的道德榜样和英雄形象。例如美国的华盛顿、林肯、内森·黑尔、海伦·凯勒等,法国的伏尔泰、拿破仑、戴高乐等,英国的德雷克、纳尔逊、威灵顿等,前苏联的保尔·柯察金、卓娅与舒拉等。西方世俗国家在广场、图书馆、纪念堂等公共场所竖立着道德人物、英雄人物的塑像,充分说明每一个世俗社会都在营造自己的道德人物和英雄形象。不仅如此,非政府机构的诺贝尔奖也将奖项授予特蕾莎修女、马丁·路德·金等人物,都是世俗社会树立的道德榜样。世俗社会树立的道德人物、英雄形象从价值上说,完全类似宗教社会的神。只不过这类道德人物、英雄形象不是宗教里虚构的神,而是现实中活生生的人,他们分别用不同的人生事迹,阐述了一种文化所提倡的价值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宗教的不同的神,有时候在社会功能上是类似的,以一种宗教的神取代另一种宗教的神,在社会功能上有时似乎并没有缺乏什么。这一现象在世俗社会中,就好比用西方的“志愿者”来取代中国的雷锋,表面上看起来差别不大,在从本质上说,它导致的结果是话语权的彻底转换。即放弃自身的文化话语体系,完全接受别人的话语体系,将别人的文化话语权变成主导力量。这就好比每个人都要说话、交流,但是,用什么文字和语言,结果将大为不同。法国作家都德有一短篇小说《最后一课》,讲述德国占领时,逼迫法国学校用德语教学,作者为此感到深深地忧伤。日本发动侵略战争时,所到之处都强迫占领区的学校用日语教学。20世纪初,美国占领了菲律宾,菲律宾原先是西班牙的殖民地,当地居民讲西班牙语,沦为美国殖民地后,美国用最短的时间让菲律宾全部改为英语。大家依然说话交流,但结果是,菲律宾很快摆脱了西班牙的影响,至今仍然是美国的亲密小跟班。

  雷锋是中国社会自己塑造的一个社会价值观的道德榜样,丑化、抹黑雷锋,用其它文化的道德形象来取代雷锋,表面上看,弘扬道德的社会功能依然得到了弥补,但从本质上说,中国自身的文化权力、话语权力将彻底失去。由此我们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有些人一方面在丑化、抹黑雷锋,另一方面同时又在谴责中国人没有道德、缺乏道德、道德滑坡。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背后,就是要实现话语权的转换,用其它文化来取代中国文化,使其它文化成为中国社会的主导。长此以往,将使得中国文化消于无形。因此,捍卫雷锋的道德形象,就是捍卫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文化,就是捍卫中国人的特性,就是捍卫我们的话语权力。这是我们今天维护雷锋的意义所在。

  对于中国来说,随着时代的变迁,雷锋这一道德形象在全社会所起的作用会发生一些改变,这是正常现象,并不代表雷锋过时了,没用了,要用其它文化的道德人物来取代雷锋。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提倡和树立了一系列道德人物形象,从早期的张思德、白求恩、邱少云、黄继光、董存瑞,到后来的雷锋、焦裕禄、时传祥、王进喜、陈永贵等。这一系列道德形象和英雄人物首先体现了时代的特征,即在战争年代树立的榜样主要是战士。其次,不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年代,中国共产党树立的榜样都是普通人,不像西方国家多为上流社会的精英,这体现了英雄史观与人民史观的差异。美国和前苏联平民榜样比相对老欧洲要多,这体现了等级社会向平民社会转变的结果。从道德人物、英雄形象的平民化身份可以看出,新中国的人民史观更强调平等。

  雷锋有他的特殊性。他与焦裕禄、王进喜、时传祥、陈永贵等一样,都是全民所有制时代计划经济系统中产生的平民榜样,每个榜样差不多都针对一个专门领域,例如焦裕禄针对干部领导,王进喜、时传祥针对工人,陈永贵针对农民,虽然都提倡无私奉献,但做好本职工作这一点都很明显。雷锋虽然是战士,但与邱少云、董存瑞等英雄形象不同,雷锋事迹大大超出了战士的本职工作。因而,新中国树立的道德榜样中,雷锋最具普遍性,不局限于某个专门领域,男女老少、各行各业都可以学雷锋,雷锋精神也因此成为最具普遍性、最具典型意义的道德榜样。由此我们也就容易理解,种种丑化、抹黑、庸俗化为何多集中针对雷锋而相对较少涉及其它道德榜样。

  在全民所有制时代,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地位和性质理论上都是平等的,很多词汇体现了这一点,例如司令员、指挥员、司号员、勤务员、炊事员、卫生员、演员、职员、公务员、服务员、运动员、教练员等,职业、岗位不同,都是普通一员。虽然在实践中有所差异,但其平等性依然得到较为充分的体现。雷锋的榜样正是在这种普遍性、平等性和广泛的共性中得到体现,获得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生命力。如今,全民所有制的社会基础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加上贫富差距、两极分化,导致社会成员共性减弱,个性增加。在这种社会局面下,雷锋精神的普适性还有基础吗?

  我认为,只要中国没有倒退回等级社会,只要中华大家庭的概念还在,雷锋精神就仍然有生命力,他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帮助、无私付出,不计回报的助人为乐。这是每一个社会都需要的关爱,而且是超越了亲人、朋友、熟人的关爱,在每一个陌生人之间传递着信任与奉献。即便当今中国社会分化程度扩大,但这个社会仍然需要用爱来连接,雷锋精神便是这样一种凝合剂。因此,虽然时代变迁,雷锋精神所体现的无差别之爱仍然具有生命力,这种大家庭之爱本身也是中国传统文化自身所具有的特征之一。雷锋是个孤儿,他长大以后乐于助人难道不是他年幼成长时期受到别人无私帮助的结果?因此,今天弘扬雷锋精神也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也许,有人认为弱化雷锋精神的阶级性、斗争性是一个遗憾,但我认为这是历史必然。新中国成立时,雷锋才9岁,他在新中国的成长以及后来的事迹中,本身斗争性就不是很突出,雷锋精神的阶级性更多体现在一些文字表述中,是那个时代的烙印。如今,淡化雷锋精神的阶级性、斗争性,强化雷锋精神的无私之爱、乐于助人,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也正是中国社会今天和未来所需要、所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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