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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议:因果关系与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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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09: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疯牛基金不除,牛市难以为继。关于这个问题,稍有正义感的投资人都看得很清楚,并且越来越多的人看得越来越清楚。

  事到如今,人们不得不承认,股市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别人做不到的;利益重地,往往人鬼难辨。

  从国学中人的社会属性角度看过来,仁心宅厚并懂得礼义廉耻的方为人,为牟利益不择手段的是小人,以邻为壑、肆意损害他人利益甚至公共利益的为恶人。

  据三星堆文化研究,阿卡人口述的阿卡史诗里讲到,人与鬼原是一娘所生,至十四代分道扬镳。此后,由于鬼不断偷窃人的财产,人与鬼之间爆发残酷的战争,最终人凭借天神的力量战胜了鬼。

  法经济学里有一个词条:因果关系与侵权责任。其大意是,如果一个人不作为某事,某事便不会发生,那么,此人的作为便需要对因此发生的他人财产性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中国经济学界没几个人懂得法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中国有关经济的社会治理混沌不堪的主要原因。

  我深信,如今股市里的人鬼大战,最终协助人战胜鬼的“天神”一定就是火眼金睛、邪不压正的法治。

  或许会有人说:损害?好像还没有发生嘛。

  别急,反者道之动,不走的路走三遭。神创版里成千上万倍以致十万倍估值的神股一定会走下神坛。到那时,注定是哀鸿篇野。到那时,别说我没有在此时此刻提示过法经济学里的“因果关系与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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