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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人:从土地改革看历史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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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09: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天早餐时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评论,说我们现在搞的土地流转改革是第三次土改。当然是专家说的,以此说明这一次改革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本老头正想放下馒头来鼓掌,忽然一激灵:好像不对,不止三次!于是真的放下了馒头,掰着指头从六十年前算起,觉得应当是四次。

  朋友们看看本老头算得对不对。(本文延续拖沓特色。六十岁以下的朋友可以走了,别误工。)

  第一次是解放初的土改。那是全国范围内的打土豪分田地,剥夺的是地主富农,实现的是孙中山先生早年提出的平均地权的理想。当时是疾风暴雨式的呵,对于那些地主富农,不管你是勤劳致富还是剥削致富,也不管你有多少土地多少房产,一律没收,再平均分配。

  现在看,这样干有点过火。因为富裕不是错,欺压剥削老百姓致富才是错。如果照当年的逻辑,如今的富人也会胆战心惊。尽管如此,在当年的历史情况下,此举获得了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欢呼。说实话,共产党号召农民闹革命,就是拿分田分地来激励大家呵!革命成功了,也应当兑现诺言。

  这是一次划时代的土地改革。但这位专家恰恰把这一次改革忽略了,没计算在内,不知为何。

  第二次是集体化人民公社,就是分到土地拿到地契的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了几年之后,上面来一阵风,说要集体化,先是互助组,后是合作社,最后就人民公社了。这些名词的背后是老百姓把自己的土地和农具还有耕畜交到集体,由生产队集体经营集体耕种。

  这是一次前无古人的改革,更加地划时代。不过有人考证,周朝的井田制就是集体劳作,土地都是周王的,说我们的人民公社有历史渊源。

  这样的说法有点不合实际,毕竟我们人民公社的土地是集体的,不是国王的。再说,我们也没有国王呀!但这一项伟大的变革后来失败了,倒是实情。对这一项伟大的改革歌颂了二十多年,后来实在歌颂不下去了,因为许多人没饭吃。到七十年代末,据说国民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安徽小岗村的几个农民咬破手指在一个小学生的作业本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宣布了人民公社的彻底失败。

  第三次改革就是家庭联产承包了。后来不断进化,演变成实际上的分田单干。只是分田的性质有所限定,分的是经营权,不是所有权,所有权还是集体的。

  据说,这又是一次伟大的改革。我们的媒体,还有许许多多的文艺作品,把小岗村几个农民的违法行为描绘成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声春雷。从此,农村就变了样,老百姓就有饭吃了。

  第四次改革就是目前的土地流转。什么叫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专家说,这一次的改革意义更加伟大。为啥呢?因为家庭承包经营还是小农经济,这已经落后了。现代农业,其特征是大规模的机械化操作,必须打破土地小块分割的状况。土地流转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样的定义是很有道理的。农业要发展,就必须机械化、规模化,而要机械化规模化,就必须土地连片,不能人为地分割。在这样的发展趋势面前,分田单干家庭经营的模式就不行了,必须让位给大农场。

  朋友们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这样一算应当是四次,而不是三次。

  现在要问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么有学问的专家把第一次土改忽略了?本老头觉得不是人家专家粗心大意,更不是不懂历史,而是专家聪明,很巧妙地回避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

  回避了一个啥问题呢?

  本老头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循环。每一次的改革当时都宣传为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但事后看,只是对前一次的否定。否定之否定是肯定,否定到最后,好像又回到了原点。解放初的土改是用小农经济否定规模经济(地主富农也是规模经济)。人民公社化是用集体经济否定私有经济。包产到户是用私有经济否定集体经济。这一次的土地流转改革,实质上是用规模经济否定小农经济。从性质上分析,第一次是私有制的分散,第二次是私有制的消灭,第三次是私有制的恢复,第四次是私有制的集中和发展。从形式上看,经历了这么一个循环:分散——集中——分散——集中。大家想想看,四次改革,是不是形成了这么一个圆圈。如今的土地承包户,种植大片的土地,雇佣大量农民劳动,是不是有点像地主富农?

  可能朋友们会说,该老头不懂政治,如今的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承包权是农户的,经营权才是农场主的,是农场主有偿租来的。

  的确,这是有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的性质就体现在这儿。而且,公道地说,土地所有权在集体手上,承包权在农户手上,通过流转由有实力的农场主来规模经营,这样的模式非常适合目前农村的状况,适合我国初级阶段的实际。有些朋友说不必这样遮遮掩掩,干脆土地私有化得了,这样穷人可以拿到一笔钱,富人可以拿到一片地,然后穷人去开创自己的生活,富人去好好经营自己的农场,各得其所。能不能这样干?不行!至少目前不行。富人没问题,关键是穷人吃完了这点土地款怎么过?开创自己的生活,谈何容易?在经济远没有发达到能够容纳他们充分就业的时候,他们会涌入城市,像印度一样形成一个城市贫民窟。如今农民还有土地,即便流转不自己经营也可以定期拿到租金,有收入,有恒产就有恒心,不会影响社会和谐。只有到城镇化充分发展了,大量离开农业的农民在城镇能够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具有新的生活来源,土地私有化才有实现的基础。

  经过这一番分析,朋友们可能也看出来了,土地私有化虽然眼下行不通,但可能是必然的趋势。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土地流转出去了的农民成了城里人,有了新的职业,就不依赖土地了。慢慢滴他们可能会要求一次性地给付租金,也就是卖断承包权,而农场经营户也很乐意这样干。于是,尽管国家政策不允许,但两厢情愿的事情必然会发生。到最后,真正的农场主就这样出现了。如今政策允许土地流转可以签几十年的合同。想想看,几十年以后的事,谁管得着呢?等到瓜熟蒂落的时候,国家一声令下,或者叫农场主们按照经营的土地面积出点钱给国家,然后颁发一个地契,好了,私有化完成了。

  本老头啰嗦这么多,是想说历史很有趣,常常出现循环。我们历史上的四次土地改革,就是一个循环。当然不是简单的循环,如今也不是回到原点,而是站在了一个新的更高的起点上。但有一点很明白,就是这个主义那个主义呀,真的不重要。如果坚持主义第一,那四次改革从否定私有经济开始,最后竟肯定了私有经济,最终可能会回到私有经济,怎么解释?有个烈士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非常感人。以前我们总以为这个主义是某项理论,某种制度,某条道路,现在看,这样理解狭隘了。真正值得有志之士信守的主义只有一个,就是人民大众的利益!

  所以,如果有一天土地私有化,本老头一点不惊奇,而且会给予掌声,丝毫不认为是复辟,而认为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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