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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麟亦:灰色收入要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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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0 08: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觉得,不妨将最近的两则资讯联系起来,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一是习近平主席在军队一次重要会议上讲:今后军官的收入主要是靠工资,不能有其他所谓的灰色收入,更不能有违法所得,否则就要受到查处和追究。二是《环球时报》发表题为“公务员加薪争论已久,该一锤定音了”的文章,其中提出,“上一次公务员涨薪还是2003年的事,想想看,任何一个行业或群体如果十多年不涨薪,这能行吗?如果摊在你头上,你干吗?”

  我认为,习近平讲得真好。他非常明确提出了要查处灰色收入的概念,确实是一次拨乱反正。这话不仅是讲给部队听的,也是讲给全体官员特别是高官听的。确实,廉政建设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官员“不能贪”才算真正见到了成效。

  我们国家至今对于“灰色收入”没有权威性的定义,比较公认的看法是“黑色收入”是非法收入,“白色收入”是公开透明的收入,是合法的,而“灰色收入”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收入。围绕着“灰色收入”问题,从来存在着激烈的争论。2008年,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提出了一份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报告,其中指出中国的灰色收入高达5.4亿元,约占国民总收入的15%,而且这些灰色收入有将近三分之二进入了10%最高收入人群的腰包。他此后还提出,这个数字还在逐步增加。对此,国家统计局并不认同,多次撰文,予以质疑。2010年国务院在全国人大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当时引发了代表委员的激烈辩论,质疑的意见占据上风,最后政府工作报告的提法改成了“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但当年全国两会后,温家宝在4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第7期上发表了“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的文章,其中在论及“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时,仍然坚持“要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这样的提法。

  人们并不否认《环球时报》文章所说“中国90%以上公务员都工作在基层,从实际生活水平看,他们就是普通劳动者”的说法,但同时也不应否认,官员普遍存在灰色收入的事实,用王小鲁的说法,“灰色收入和权力关系非常密切”,当官的稍有了一点权,就捞取各种灰色收入,也就可以“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了。还需要指出,灰色收入与非法收入之间,只有一步之遥,它为“老虎”,甚至“苍蝇”提供了生存的土壤。《环球时报》所谓公务员十多年不涨薪的说法似乎并不符合实际状况,因为有人指出2006年公务员就涨过工资,但即便如此,假如公务员没有了灰色收入,近十年没加过工资,那它还能够成为年轻人趋之若鹜的职业吗?

  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官员捞取灰色收入甚至非法收入的状况已大为好转,但并未绝迹。习近平提出要查处灰色收入,抛弃了“规范灰色收入”的提法,既是表明了一种态度,同时肯定会有相关的制度出台的。假如,官员真的与灰色收入绝缘了,那给他们加薪,也是题中应有之义,谁都不会反对的。

  2015,1,20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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