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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麟亦:谈谈官员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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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6 08: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发生后,一开始获知的死亡人数为35人,有的朋友在微信上传播了一篇题为“又一次巧合?上海踩踏神秘死亡数字再现”的文章,其中提到,“此前网路曾经有人曝光官场潜规则,称凡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6人以上,当地官员一把手就地免职。尽管此传言从未得到官方证实,但上海此次恶性踩踏事故中,死亡35人的数据再次出现,很难不让人联想到这是否是又一次的巧合”,文中还列举了“近二十年部分重大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记录”,死亡人数恰好都是35人。

  但这样的消息明显是谣传,我记得官方之前曾经就此辟过谣,所以也向发微信的朋友指出了这一点。在实际生活中,死亡超过35人的重大安全事故并不鲜见,2010年11月15日,上海胶州路一幢高层公寓发生特大火灾,就有58人遇难。但并没有发生“当地官员一把手就地免职”的情况,上海市级官员仅副市长沈骏受到行政记大过的处分,火灾发生地静安区的区委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区长张仁良受到行政撤职、撤消党内职务的处分。

  截止目前,外滩踩踏事件的死亡人数已为36人。在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有意瞒报死亡人数的情况应该不会发生。

  就现在的官场显规则来看,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不会作出“当地一把手就地免职”的处理决定,但官员的问责还是有的。去年8月2日,江苏昆山发生了台资企业重大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近200人受伤,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天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去年年底,一批官员因此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受到记过处分,昆山市委书记管爱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分,昆山市长路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处理模式与对上海胶州路火灾事件的处理基本相同,只是昆山的两个一把手同时丢了职务,稍重了一点。

  有人就此发表了“昆山书记市长双双易人的警示意义”的评论文章,认为“昆山历任市委书记、市长的仕途,均被外界看涨,绝大多数都升迁至更重要的岗位”,因此,管爱国、路军的双双被免,“更深一层次的警示则在于,安全生产要在平常抓落实,而不是在事后做诸葛亮”。对此,我并不以为然,昆山出了如此大的事故,管爱国、路军难道还要继续仕途看涨?承担应有的责任就要为之惋惜?还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官员的问责,被撤职,不少时候都是官样文章,并没有动真格。上海胶州路火灾被撤职的原静安区长张仁良不到半年就悄然复出了,当时曾引发舆论哗然,人们认为,张所谓的“撤职处分”,看上去更像是有关部门按下的一个“暂停键”。

  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当地官员一把手就地免职,也许失之过严。但对官员的问责是必须的,而且问责的力度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在事故特别重大的情况下,让一把手丢掉乌纱帽也未尝不可。同时,对官员的问责决不能再搞“火速复出”这样骗人的把戏了。

  2015,1,6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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