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162|回复: 1

王家国:反腐的底气应当来自哪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4 21: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届政府的反腐败运动,是新中国历史上最重大的历史事件之一,其历史意义必将不亚于党史上任何一个转折点。通过反腐败,新中国重新获得了建国初的那种纯正血液,党重新获得了民心,站在民意的一边并得到空前拥护。在此过程中,党的领导人,与王歧山副总理带领的中纪委,是历史的功臣,必将名垂青史。

  但这场伟大的血透运动中,始终有一个法律上的悖论,一直没有解决,即通过权力强化的反腐败,究竟与法治化进程如何协调?换着百姓的白话来说就是,反腐的底气应当来自哪里?

  反腐败,虽然目前依靠的确实是强化了的权力,是经中央授权而展开的清理行动,但这种做法显然有似于古代社会治理中的钦差大臣制度,而不是法治化的正常道路。钦差大臣不但没使中国走向法治,反而变相强化皇权,所以最终被历史淘汰。所以有人提出,反腐败应当制度化、常态化、司法化,取代现行的运动式治理,防止出现过去所有运动式治理的老路,即雨过地皮湿,不能形成一个长效机制。

  这种担忧是必要的,毕竟历史上贤王政治并不靠谱,因为贤王实在百年不遇,虽然每个当权者在任期间都标榜自己是贤王。何况,当我们手执法律来惩治另一批“腐败者”时,我们的底气也不应当是因为手执权杖,有皇帝的圣旨或天的授权,更不应当是以国家机器的强大暴力相威胁。毕竟,社会治理是一项长久之事业,正如法治是一项有其目的性的理性事业一样,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通过短时间的运动式努力就可以一蹴而就的事。因此,制度化或法治化,是反腐败未来必须要实现的重大转向,如此才能形成长效机制,最终实现反腐竹的核心终极目标:国家的长治久安,江山永固。

  但,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短期内想迅速实现法治是不太现实的,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期。我们或许可以把这个特殊阶段称为“权力反腐”与“法治反腐”的过渡时期。

  因此,反腐败的底气不应当来自权力,而应当来自制度。就目前这个“权力反腐”与“法治反腐”的过渡时期来说,我们应当依靠一个什么的制度,就可以实现权力反腐与法治反腐的有机结合了呢?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课题,其实相当于在问中国法治的道路在何方,它需要诸多制度的配套与机制的配套,但有一点可以迅速做到并起效,那就是官员的财产公示。

  反腐败的底气,应当来自于所有官员的财产公开,包括反腐执法者的财产公示。王副总理在就职之时就公示了自己的财产,这就是要给全国官员做示范,就是要推进这项财产 透明公示制度,就是要从制度上进行反腐败的长效机制与制度建设。但遗憾的是,这个好的开端,没能得到好的继续。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不是中央反腐败的决心或力度不够,而是现实的腐败程度与阻力超乎执法者的想像。为了不走前苏联的休克式疗法,中央采取了“打老虎”的战略,即突破重点,以点镇面,既明确表示国家的反腐败决心,又要适当考虑政界与社会稳定。这或许也是被迫同意“禁止以人查房”的立法缺憾存在的原因所在,因为存在太多的难言之隐。

  不管怎么样,官员财产公示,是反腐败的必走道路,并且必须立法化,纳入制度化、法治化的正常轨道,最终实现司法化。否则,不断强化权力的运动式治理,最终仍会陷入历史的泥潭,步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怪圈。唯有如此,才能从遵纪升格为执法,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故而反腐败的执法者才有资格公开地说:我是执法者,依法受人民之托执行法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5 00:00: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当下权力反腐正治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GMT+8, 2026-4-13 08:58 , Processed in 0.17193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