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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黑哥:维权之路(一)校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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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 2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讲话稿—2015年第一次校会上
            
陈校长,我有一个要求:你讲完话后,请给我一点时间讲话,因为这段时间以来,有的老师对我聘岗的问题没有足够的了解,所以我有必要说明一下。另外,为了防止讲话以后,所讲的话传来传去变了味或是变了意思,我事先已经把我所要讲的想说的已打成草稿,并已打印了出来,谁想要的可以拿去看。再是,在以下的说明中我尽量以草稿为线索,少讲些无关的事,此讲话稿是对事不对人,如有雷同,万分荣幸!
一、题外话。
1、现在在社会有一句讽刺的话:“讲真话木人信,讲假话的全都信”,我觉得当今确实是这样。
2、学校中有一位老师无意讲了一句古话:“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猛然间好像穿过漫长的时间遂道,回到了从前。
3、有一幅漫画:一只鸭子跟人吵架,喊破喉咙人就是不理他。看完这幅画,我心里更沉重,谁叫我一辈子没当过官?“官”字的两口是相通的。
4、当年德国侵占荷兰时,荷兰有一句彦语:“战斗在继续,生活也在继续”,实在的,这句话对处在困难时期的人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好了,言归正传!
二、关于我自己。有人担心我近段时间有太多的言语,也有人说我做事太过急。你们错了,实际上话没有说多少,事只做了三件:
第1件: 2014年12月26跟中心校校长何浩吵了一架。这件事我有必要跟老师们平一个说明:前个星期五我去中心校问他,“能不能有一个指标给我参加岗位竞聘?”他说“没有”。“为什么同我一起调来的老师就有?”“是他们自己去找的,你不懂去找吗”?我接着问,“去找谁?多少钱一个?”,我这么一问,他火了而后我也火了,他骂我我也骂他,具体谁怎么骂谁,谁也记不清,但有一句话,他说我素质低要赶我回八一,我也说了“你赶我回八一我赶你回蓝洋去”!就这么简单!当然当时口气比较硬,没有像现在这么温柔。我讲的是真的,有录音,谁想证实可到我那里去听录音。
第2件:  第二点是交了两封信。从中心出来,接着我就去找市长,市长不在,又去找了局长和何委员,谁都没找到。下午我就给局长和何委员各写一封信,一共是两封。
第3件:  交了一份意见书。到了星期一(12月29日),经过沟通,何委员当着陈校长的面,同意我跟老师们一起竞聘,我高兴了一个下午。谁知下午开会时,我还单纯地以为校长忘了,便提醒校长说:“我的事呢?”,校长吞吞吐吐地同意我参加岗聘,原来吞吐原因是会前的中心校长的一个电话,当时会上谁都在场,你们懂的。
接着,唐副校长安排新调来的老师要回原校复印工资变动审核表。第二天我屁颠屁颠地跑到八一去要表了,谁知?就是这一天学校已完成竞岗评分。第三天交表时,学校已经公示了学校的考核结果,没有我的名,也没有我的份!我发现问题严重了,我就继续写了一个《意见书》,用一天的上午和下午分别交给了中心校何浩校长、教育局局长周春声、教育局书记冯仲山、管教育的党委委员何锋。
意见书(附意见书)
儋州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26日儋州市教育局下发的《2014年各中小学岗位设置条件大体要求》与2014年12月23日那大镇中心校下发的《2014年各小学岗位设置条件大体要求》两份文件中都含有“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的条件设岗,在同等条件下,因工作需要调入新单位按原校已聘用的岗位设置继续聘用”,意思就是说“新调来的老师不能参加本次的聘岗”。本人对此规定有不同的意见:
1、此规定不符合目前提倡的走群众路线的方针政策。也不符合海南省岗位设置的文件精神。(若有依据,请出示文件名及文件号。)
2、此规定违背了岗位设置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调入”之人挡在岗位设置的大门之外,本身就是不公平、不公正。
3、“调入新单位”的人是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内进行调整的组织行为,而非是个人私自就能调动的。因此,此规定是一个明显本末倒置的假命题。退一步,就是说能以此为理由,教育局或中心校事先应有告知义务,在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而强硬实行,本身就是不公开也不公正。
4参加岗位设置是市内在岗在编的老师的一项基本权利,以各种借口不给老师参加竞聘岗位设置就是一种侵权行为,有失海南省教改的文件精神。
5不存在允许参加儋州市就乱的说法,符合条件的老师在各个学校参加聘岗,更能促进教师的稳定!当然在某校有可能是竞争更激烈,更激烈不是这部分人参与不参与问题,而局里分配岗位指标的问题。
实际上这个规定是一个违规或乱作为的行为。因此,为了保证本次岗位设置的公开、公平、公正,领导应该转换观念,收回以上面两份“大体要求”文件并予以更正。本人保留向上一级教育部门汇报的权利!
儋州市那大镇第十一小学 周平红
2014.12.31
三、原则问题。学校的岗位设置如火如荼地进行,有人说,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有人说,暗潮涌动!我认为,这算什么暗潮涌动?顶多是争名争利的渲杂声!但学校的记分、公示等工作依然照常在“严密”的工作程序之下进行着,工作之余,我也困惑地听到好多相互矛盾的说法,才逐渐地感觉到问题的存在。比如:
(1)、有小组内的领导人说:“周平红如果参加本次评分,公示出来我就把它撕烂了”!当然了,他不是撕我,而是撕公示表!我想想,我怎么了?校长不是在会上说我也可以参加评聘吗?参加竞聘又不是提我当副书记还是当副校长,怎么那么冲动?作为评聘小组的领导来说,也没有必要用“撕烂”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表达意见呀,这样,你们的领导形像要不要了?后来我也想通了,学校就是最需要这样的领导!作为领导,就是要坚持原则,立场分明!然而是什么原则呢?教局和中心校有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因工作需要调入新单位按原校已聘用的岗位设置继续聘用”,意思就是说“新调来的老师不能参加本次的聘岗”。上面没有撤回旧文件,或者说学校没有接到新文件之前,学校绝不充许这样的违章操作的事情发生!语言铿锵有力,精神可嘉!我从内心里佩服!难服!同时也庆幸学校有这样有原则性的领导,难得!难得!但不多久,我也听到:“王丽花老师因情况特殊,自然晋级。”学校考虑到:从感情来说,王丽花老师,工作勤勤恳垦,虽然在工作岗位上病了,谁都是作为老师,以后也不知道病会在谁的身上发生,从人文关怀出发,给予王老师自然晋升,我同样也有这个同情心,举双手称赞成!我相信,其他老师也没有什么意见,更体现我校的人性化的管理!但问题来了,我赞成这种做法,可是,上面文件没有此项规定,同时学校的“方案”也没有对这情况进行说明!我建议:小组领导要负责理顺这规定,对王老师来说是好事的,也来得名正言顺!否则,就是原则对周平红!感情对其他老师,这样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更不符合我校有的领导坚持原则的性格!
(2)刘华宾老师属支教老师,给予专业技术岗位资历相应职称条件设岗,按中心校教局的文件执行,无可非议。问题在于,邓国兴老师支教更快一步,也属支教之列,也应该一视同仁!这是我们学校坚持多年来的公平公正原则立场!不能通过了一个,就剩下另一个!这本身是对个别人歧视和不公的作派!这不行!后来听说,两个人要参加评分!这也不行!这是公然对中心校教局文件的贱踏!不能让坚持这么久以来的“听从上面领导”的优良传统就此毁于一旦!即使你们同意我也同意!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一定要坚持倒底!在关键时刻, 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希望全校的老师同心协力维护我校的整体形象,也是事关每个老师的整体利益。我们一定要坚持!加油!不过,我们是一个文明单位,不能有过激的行为,也不能有粗暴的语言!比如“把公示撕烂”这样的话说不得,绝对不能这么说!对于公示的情况,我已向校长表示反对!领导要怎么做是领导的事,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也拦不住、随他去…
(3)  做事要有原则,做人要有底线。老师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最大化,这是无可非议的。我也听到有的人去挖别人的老底,这是不可以,但可以对比,本身评比就是对比嘛!更不能进行人身功击,这样会产生更多的问题!我有条件的尽量争取,争取合法权益有什么过?有更好的条件可以摆出来评比,为什么门都不给我进?是什么意思?稿地方山头主义还是稿种族歧视?谁要拦?请出来讲理!我所说的万不得已要到法庭去也是为了寻找一个说理的地方,只不过是证实谁对谁错嘛,有什么好怕?赢了就赚了,输就回本。
我不想列举太多例子,可能涉及的人更多。但是我回想到我自己,在十二年前,我曾经在此学校创办过初中,也就是说十一小的前身是五厂小学,虽然由于某种原因,办初中不成后我出去了,十年后(2012)我回来,名字改为“那大十一小”,从外面调许多的老师和领导,有的人屁股还没坐稳,就把自己自诩为主人,是亲娘生的了,而其他人则是后娘生的!我走了好多地方,从来也没有想到自己是后娘生的!明明我母亲生我们八兄弟姐妹,我怎么到了五十岁就变成后娘生的?我不信!有人说“有周平红的我就把他撕烂了”,说得铿锵有力!我怎么了?我作为一个老师不能参加评聘?这么说,我不是后娘生的是什么?不是!是你们!你们才是真正后娘生的!我现在宣布:没有我参加评聘的份,所有结果一律作废!发生什么我负责!有的领导要一意孤行下去,强行把公示送上去,送上去的这一天,就是十一小、中心校及教育局同时是被告当日,瞬时产生!
四、岗位设置。我也要说说我们的《岗聘方案》(我简称‘岗聘方案’)。有一天,我没事时我随便看看了我校的《岗聘方案》,这一看,全身的体毛慢慢地竖了起来!更让我感到窒息是:我校有这么多个领导,有这么多的先进教师,也有这么多的高级教师,在职代会上也不知道用手投票还是用脚投票?竞然让这个《岗聘方案》顺顺利利地通过了!监督作用的正副书记是不是投票时已经去小便了?还有几位雄心勃勃要当中上层领导的老师呢?都去哪了?不懂岗聘的政策文件,充到‘岗位设置’去当领导小组成员,这不是蹲在茅坑不拉屎吗!
1、程序不合法。怎么说?职务聘任是要走的是群众路线,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中年组级长林伟老师是公开在办公室安排我参加职代会的,并且也是告诉我的名字已送上了,还有几个老师叮嘱说:“会上要为我们普通的老师说话哟”。但是,我也不知道谁个领导那么大胆,把我的名字善自擦掉了?没有理由没有说明,我去中心校回来,大会已完成并通过了决议!这个什么行为?是不是领导小组的作弊行为?专挑对于自有利已或者是圈内人去当教师职代会代表,这能真正反映老师的诉求吗?这种表决方式合法吗?这个问题领导小组要付有主要责任。
2、公示后,我已向校长表示了反对意见,也就是说对现行聘任问题存在着争议。本来,存在争议不能解决的应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向所管辖区内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你们领导小组有没有这么做了?若是没有而强硬执行,伤到我的合法权益我又没办法阻止,你说,学校不去跟着当被告又是什么呢?
3、我自从教育局发调令之日起就是那大十一小学教师的一员,我若不是这里的老师,你们安排我上课干嘛?是老师就有资格参聘,同时也有监督的义务!
4、至于已通过的《教师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方案》方案,怎么看,也不像是教师“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方案”!如果睁着眼睛看,虽然是有岗有指标,但考核的是考什么?在(一)“基本情况”中,大部分的分数都集中在领导层里,领导层级别基本上都是最高的了,除了高德志需要晋级外,其余“贪”再多分也没用!因为你们不需要再晋级了!要分干嘛?如果闭着眼睛看,有点像领导分功要利的记录!在(二)“业务考核”中,共6项,哪一项是考核业务的?与教学有关吗?简直是一个向外宣传单位的业务考核!哪里是学校的业务考核?除了“赛教”有点像,但哪个学校或哪个班是靠展示给人看就能“赛”出好成绩的?实际上“赛”是影响正常的教学,越展示其他的老师去顶课越亲苦,展示的老师得分,顶课的老师不得分。更可笑的是,谁都说按“方案”实行中的“老师评级后要有3年才有资格参与本次评聘!”你们找到了吗?通篇都找不到这样文字表述?没有文字表述也同样把一部分老师隔了出来。可见领导的工作态度和效率是多么认真高效!
5、 学校的工作主要是老师的工作,老师的工作主要是老师的教与学生学的工作,包含着班主任工作及课量等。整个“方案”没有一点反映教师的辛苦和辛苦劳动而应得的权益或慰籍,特别是考核方向和重点已严重地偏离了“完善教师的职务聘任管理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总体要求,更谈不上“方案”的前言中所说的“客观、公正、公平、公开”。这样写,老师看到了且与内容一对照,脸不红吗?
因此,已通过的《教师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方案》和已公示的“老师积分”是不合理的,也是非法的。执行此考核结果不利于日后教学工作的促进,更不利于学校以后的工作开展。正是此“方案”存在缺陷及不合理的成份,造成了教师竞岗结果公示之后争论不休的原因。希望有关领导以党的群众路线为切入点,改变领导观念和做事作风,重朔老师对领导的信心,构建和平开放且是宽心开心的学校环境。
                                2015年元月4日   
周平红于那大第十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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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 22: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碰到了传说中的明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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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 00:07: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才是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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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3 08: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lihui135699 发表于 2015-1-3 00:07
今天才是2月2日。

这是准备4日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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