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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法之同异,理治还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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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3 11: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aixi 于 2014-12-13 18:27 编辑

西方的普世观源于上帝。上帝者,全知兼全能,因而形成西方的理性。中国的礼制走的是公序良俗,或者说实践、经验之路,以人心民意的认知为根基,尊礼,劝善,敬天,礼人,谓之中庸。东西对比,西方因理性而蛮横,东方因经验、实践而谦恭。所以辩证法出于东方,科学盛于西方。很多人说中国礼表法质,其实是误以西方之理性观东方之问题,用了牛顿的质点方法,透过礼,看到了法;并最终忽略了礼,认为就是法、只有法。沾沾自喜间,错!错!错!
中国的西法家们,忘记了西方法之外,还包裹着一层上帝。是不自知呢,还是知而不言呢?更何况西方上帝还有生长一说,而并非终止一帝。
从人性善的角度看,中国的西方法学家们,生长于中国的环境,心中无上帝,所以在研究西法的时候,也就看不到上帝,有可原谅之外。
近年来,西法治理东方社会,一而再的失灵,于是乎发现:中国人没有信仰!近而,慌不择路间,直接又搬来了西方的上帝。遂此,西方宪政派主张由普“法”演变成普“帝”!
笔者观中西方社会治理,法律是内核,中西方同,或言中西皆法治。但相异之处在于包裹社会之外壳,理治在西,人治在东,亦或礼治在东。东西方治理对立根源在于“理治”还是“礼治”。西方之“理”源于上帝之信仰,东方之“礼”源于祖先之俗成。因之,后者也谓人治。西方之“理”以上帝之包容,无远弗届,然所包之良莠,实不曾辨别,因此又添判例。东方之“礼”乃祖先量身定做,穿起来自然合身,然拓展亦难。故,西方之敌在虚无,东方之敌为传统。愚以为,理之精在科技,礼之华在社会。由之可推及:西方之分裂、任性,东方之一统、和合。
至此,中西方法之异尚存“东方无信仰”一题未破。西方信仰上帝,上帝为至善。东方有言“百善孝当先”,可知孝在中华文化中地位比肩上帝,由孝可推及祖先崇拜,由孝可推及威权,进而外延至社会良序。又及,西人感恩上帝,华族感恩父母,东方社会以人为本,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爹娘,儿不嫌母丑,子不嫌家贫,常怀感恩之心,必心怀孝之信仰。故家教、家训、乡规、民俗曾比比皆是,流传千古。
今以华夏道统及中西方法之同异观之,何所以从?法之兴,不在于礼去,礼去则中华文化根基动,中华文化将面临不亡而亡、全盘西化之危!法之兴在于彰,民知法,焉敢犯法!

总结一下本文想强调的问题:依法治国是无论本土还是西方都坚持的治理方式,但东西方在制宪或立法精神上有本质差别。现在国内倡导西方宪政的人,其所主张的是西方的制宪精神。然而,现实中却是东西方各有一套体系。就理论而言,以法制为核心,稼接那种精神都不会错。但理论必须符合实际,西方宪政派错在了脱离中国现实。在前些年依法治国不灵的情况下,他们虽然发现了信仰的问题,但却走上了由普“法”演化成普“帝”的错误道路,因此中国传统法治和西方当代法治相互借鉴融合的道路中断,带来了全盘西化的危险。要知道,一个民族的精神是不能割断的,否则会带来混乱。
(本文思路源自:张捷先生文:以传统礼治宪政反制右派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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