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将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在历史上是第一次。对于这个“第一次”,有四句话可以概括,第一次在建党历史上把法治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第一在建国历史上把法治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第一次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历史上把法治作为了中央全会的主题,第一次中央全会以法治为题作出重要决定。仅就中央全会主题来讲,可以说对法治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这将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 中国学术界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是在1979年。依法治国方略首次被提升到执政党和国家政治层面,是在1997年9月的十五大。十五大报告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此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执政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2002年11月,十六大报告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2007年10月,十七大报告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12年11月,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依法治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更为凸显。依法治国成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与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紧密相连。 先看看习总书记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了宪法实施中,“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由此,我们可以设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包含以下内容:一是依法治国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二是立法方面,落实人民代表大会权力;三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四是保障司法独立,促进司法公正;五是党要依法执政;六是全社会加强法治宣传,破除观念障碍。 具体地,有没有可能在这些方面突破: 一是成立宪法法院。 二是成立国家廉政总局。 三是司法公开,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司法人员职业化。 四是党内的纪检制度改革,提出治本之策,将反腐制度化以实现“不能腐、不易腐”。 我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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