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717|回复: 0

父子签订断绝关系协议被判无效 子女须尽赡养义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26 00: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子签订断绝关系协议被判无效 子女须尽赡养义务

  从湖南省津市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父子协议断绝关系引发的赡养纠纷案。法官判定血缘关系不能凭一纸协议了断,子女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亲。

  据介绍,原告刘某年近70岁,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刘某年轻时与妻子感情不和,于1980年离婚。刘某离婚后长期外出务工,三子女由母亲抚养成年。这导致刘某与三子女产生矛盾,4人因此签署了一份“断绝父子关系协议”。协议注明,双方断绝关系,刘某的生活不用子女负责。最近,由于刘某没有收入来源,加之体弱多病,便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赡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在父母年老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凡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帮助,担负一定的赡养费用。

  法院判定,本案中刘某虽与子女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但这一协议没有法律依据,是无效协议。刘某与儿子之间的父子血缘关系并不因协议而解除,作为子女当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刘某完全有权利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

GMT+8, 2025-5-1 00:52 , Processed in 0.25017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