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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狼:企业被迫认捐,“行政威胁”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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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1 09: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本财政拨款80万元的“政府大院”改造建设项目,“摇身”变为800多万元。卖地筹款填不了缺,最后百余万元靠企业“捐资”:深圳老板20万元,矿业公司10万元,爆竹厂6万元……这份24家企业的捐资清单,背后是“不捐款别找政府帮忙办事”的“协商”,凸显的却是公权力的滥用。

  这份24家企业的捐资清单把当地公权滥用的丑态刻画得淋漓尽致。明明是拨款80万元的工程,最后竟然膨胀了10倍;明明是政府强行募捐,却要求企业承认“主动认捐”;明明是公权在压榨企业,却说成“支持家乡建设”……“不捐款别找政府办事”,这样的言辞让人不禁想追问:当地公权力的底线在哪里?

  实际上,中央早在2007年就有相关规定,县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及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改造项目须由地市一级政府审批。而石康镇“政府大院”改造项目却“另辟奇径”,由县发改委审批立项,明显就有越权审批的错,为何直到东窗事发,才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这到底是行政不作为?还是什么其他原因?留给公众的想象空间,还得由相关部门来澄清。

  近年来,类似的“行政强捐”事件并不少见。政府手握权力,必然可以支配企业搞个“捐款”活动,如果权力的支配对象稍有不从,恐怕就会如同报道中一样,使“以后别找我办事”成为现实。其实,当地政府打的如意算盘真打得好。一方面,政府有管理和服务企业的权力,如果企业不捐或者说不“主动”捐,那他们就可以以各种方式和理由推脱办事;而另一方面,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怎么会愿意无偿把钱捐给政府?不过是为了办事方便,不得已而为之罢了。 政府如此滥用公共权力,是在自毁权威形象,迟早会尝到恶果。政府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权力用来为群众服务才是王道。如果肆意妄为,把权力用作“逼捐”的“遥控器”,不仅玷污政府“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削减政府公信力,更会引起群众的厌恶与愤怒。权力来之不易,且用且珍惜。政府部门一定要严以用权,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笔者认为,面对这样“不捐别找办事”的“行政逼捐”乱象,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出台叫停政府“强捐、逼捐”的政策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要以釜底抽薪的力度举措,对借“行政逼捐”之名,大搞乱摊乱派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加大基层政府的违规成本,从而有效遏制其中可能存在的“权力滥用、权钱交易”等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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