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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翰烽:“管菜没肉”的纪委管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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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1 09: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份落款为“中共章贡区沙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红头文件引发网友关注。这份文件称该镇不少干部反映机关食堂饭菜放肉较少,没有营养,尤其是8月8日中午的杏鲍菇炒肉几乎没有吃到肉。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食堂管理人员李海峰等人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8月29日,赣州章贡区沙河镇党政办工作人员确认,确有此事。

  为什么要发这样一个红头文件?文件说:近期干部都在忙着拆迁,工作量很大,就要让干部吃饱、吃好。“菜里没肉”就会没有营养,影响干部工作。在这份文件里,还煞有介事地对食堂人员进行了罚款处理。

  看了这样的新闻,不由得让人啼笑皆非,也让人感到了一丝害怕。一个“无所不管”的纪委,并不是什么好事情,随意使用纪检监察职能,只会损害反腐败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首先,这不符合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精神实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5月19日,王岐山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这就说明,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精力应集中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的职能应是“查办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显然,去管什么“拆迁”和“菜里有肉没肉”,绝对不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更不应该去发什么红头文件。

  当前,反腐败斗争是以治标为主,为治本争取时间。在治标来看,主要是打老虎拍苍蝇,形成“不敢腐”的机制。对于地方纪委来说,应该把重心放在拍苍蝇方面,坚决查处那些腐败分子和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而绝不是什么食堂的管理员。

  其次,这是一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的表现,值得警惕。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反腐败的工作力度,尤其是在纪检体制改革层面有了很大突破,纪检部门的权力开始回归,回归到党章和法律规定的职能要求。随着这种回归,纪检部门的权力大大增强,查办案件的主动性、积极性大大增强,赢得了党心、民心。

  一个食堂的“菜里没肉”,显然不属于违法乱纪。即使要管,也是行政部门的事。对于纪检部门来说,反而应该关注的是,这个吃饭是该政府出钱还是开发商出钱?吃饭的标准有没有违规或违纪?干部直接参与拆迁有没有违法?在拆迁过程中有没有权钱交易?这些问题应该给个明确的交代。

  因此,象如此“管菜管肉”的纪委,一方面是权力在膨胀,认为纪委什么事都可以管、都可以查,权力大到没有任何边界。另一方面也是在回避主要问题和矛盾,对于当前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和四风问题”,还没有真正形成主动、积极的姿态。反映在一些地方上来看,就是抓不住重点、抓不到要害。

  最后,这是一种有违“法治反腐”的现象。按照法治反腐的要求,纪检部门的职责应该是党章和法律赋予的。当前,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田”。那个菜里有肉没肉,绝对不是纪检部门的“责任田”,不是党章和法律赋予你的职责。

  因此,在反腐败和反四风的行动中,作为纪检部门,也要严格遵循党章和法律的规定,带头作守法的模范,真正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推进反腐败斗争,使反腐败斗争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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