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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晖:乌镇果然有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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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07: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6日中午,一对北京夫妻在乌镇景区旅游时,遭到保安莫名殴打。夫妻俩因为下雨,购买了景区内民宅商户的雨披,保安要求他们退还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丈夫被保安打得头破血流。浙江省桐乡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双方之所以发生肢体冲突,是因为乌镇景区内有“禁商”规定,景区保安按照这一规定要求游客退回已购买的商品。(《京华时报》8月17日)

  这件事给人的警示是,今后去乌镇旅游一定记得带伞,否则碰上下雨只有两种结果,要么被淋成落汤鸡,要么买雨具的同时被保安暴揍。

  当地有“禁商”规定,但这个规定只是针对违规的商户,并没有规定进入景区的游客不许买老百姓出售的东西。如果要管理、要制止,也只能针对商户,断无与游客发生“肢体冲突”之理。

  此事不合情理之处还在于,乌镇旅游开发公司董事长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不允许当地百姓自由开店”。理论上说,对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方式作出禁止性规定只能是一种政府行为,不知道乌镇旅游开发公司算哪根葱,哪来那么大的权力禁止老百姓做生意。或许该公司受当地政府委托可以代行一些政府管理职能,但张口闭口“不充许”,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尽显骄横之态。

  再说乌镇的“禁商”规定。公开报道显示,乌镇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在游客必经之路上划出了一个禁商区,明令禁止住在景区内的居民开门营业,据说连把东西卖给街坊邻居也属“违规”。当地官方表示,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保护古镇原貌,一旦允许老百姓自由开店,古镇就很容易变成一个纷繁嘈杂的小商品市场。这当然是有道理的,因为过度商业化而导致千年古镇失去原有风貌,这样的教训比比皆是。可乌镇的居民对此有不同意见:为什么自家的老房子作为一道风景被游客整天看来看去,而自己却不能从乌镇日渐兴旺的旅游市场中分得一杯羹?

  乌镇居民因旅游而受到影响的不只是自由开店的权利,还有享受现代化生活的权利。此前有报道说,乌镇的老民居不让装空调,不让装太阳能热水器,理由同样是为了保护古镇原貌。不少居民直言不讳:“住在老房子里不让开店,又不让装空调,你们专家和领导说老房子美,要保护,那么你们在夏天来住上一星期看看!”

  当初对于乌镇的保护与开发,有专家曾建议将原有住户全部外迁,但更多的专家认为,必须留住古镇的“神”,即“小桥,流水”之外的“人家”,缺少了“人家”,也就缺少了江南古镇的传统神韵。因此可以这样理解——乌镇居民就是乌镇旅游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在,这个为当地创造巨量旅游财富的群体,却作出了非同一般的牺牲:不能享受现代化生活,甚至连做点小买卖的自由都失去了。

  古镇要保护,要开发,这是“大道理”;当地百姓要生存,要致富,这是“小道理”。“小道理”是否一定要服从“大道理”,这在今天显然不是一个行政强权单方面可以作出正确回答的问题,至少要有一个平等博弈的过程,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北京游客乌镇被打,表面上看是乌镇保安与游客之间的冲突,实际上暴露出地方旅游开发未能兼顾民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新闻中看,乌镇尽管有“禁商”规定,但仍有不少居民违规开店,而且不是一天两天了,这说明“禁商”规定不得民心,而管理部门对此无可奈何,只好拿游客“开刀”。

  其实乌镇并不是完全“禁商”,只是禁止老百姓私自开店,游客购物可以去由乌镇旅游开发公司统一规划的旅游纪念品市场。旅游购物被垄断经营,这就有点儿像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有网友点评——“乌镇果然是黑镇”,言下之意,旅游开发公司把乌镇当成是自家的山寨了,无论居民抑或游客,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匪气十足。还真的挺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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