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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麟:新版《守则》删除“见义勇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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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 10: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教育部网站就新版《中小学生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新版的《守则》中出现了热心志愿服务不少等与时俱进的新内容,而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等内容则不见踪影。此前,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曾表示,将取消守则中一些空洞的内容,更方便学生掌握和理解。(《北京青年报》08-02)

  据报载,对于新版《守则》中没有再出现的“热爱人民热爱党”等内容,储朝晖说,这对学生来说过于抽象,可操作性不强,“应该告诉孩子们爱身边的人就是爱祖国”。对于“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等内容的删除,储朝晖则认为这是“重视人性”的体现。

  新版《守则》要求更具体,删除“见义勇为”。笔者为教育部这一行为叫好。笔者在此谈谈个人的几点看法。

  一、展示新版《守则》的科学生性。制度是为人服务的,制度是用来优化社会的,制度应尊重人性的需要。新版《守则》删除“见义勇为”是对人性的尊重,体现了制度的科学性。

  二、“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行为,高尚的行为应由人自然发挥,而不应用通过制度绑架。《守则》只是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是对人行为的一种规范,是对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良好习惯的培养。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强制要求中小学生“见义勇为”、“舍己求人”、“奋不顾身”…… 人的英雄精神是自发的,而不是通过绑架的方式强制得出的。制度对引导中小学生的行为时,需要尊重科学性、尊重人性,这样的制度才是促进社会文明与发展的制度,才是促进人完善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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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 22: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度就应该鼓励人高尚。要是制度鼓励人下流......,其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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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 23: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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