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031|回复: 0

北风:到底是谁,在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0-29 05: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几天,有一条热搜引发了全国网友的广泛讨论和激烈争议。

  那就是咱们国家有一个省,在实施国家法律的过程中,颁布了一个办法。将国家法律延伸出一条“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

  我看到这一条文的第一瞬间,就感觉极度不适。

  于是我问了身边的大量朋友,特别是女性朋友,对这一法律条文的观感?

  结果绝大多数人的感受和我的感受一致,我才终于舒了一口气,证明这不是我的问题,而是立法者虚空造牌,搬石头砸脚的脱离群众、背离民意的问题。

  我身边绝大多数朋友,绝大多数读者包括大量女性朋友,她们给我的回复是:她们认为【大龄未婚女性】被诋毁、侮辱最惨的一次,就是看到“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成为法律条文的那一瞬间。

  在此之前,无论是我,还是我身边的绝大多数朋友,都压根没感受到有人对大龄未婚女性的诋毁和侮辱。

  个别地方,在国家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强行增加这一句,是没有问题制造问题,没有矛盾制造矛盾,没有对立制造对立,没有撕裂制造撕裂的愚蠢行径。

  这一条文本身,就有两个先天缺陷。

  第一,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不得诋毁,侮辱任何公民。

  这是每一个中国人都享有的普遍权利,一个地方性的《办法》有什么必要将大龄未婚女性单独拎出来?

  将每一个公民都普遍享有的基本权利重申一遍,这种行为本身不就是对大龄未婚女性进行区别对待,进行标签化吗?

  第二,任何法律条文的出台,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可操作性的落实细则。

  一句严禁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如何操作落地呢?

  大龄未婚女性的标准是什么?30岁?35岁?还是40岁?

  当我们在谈论一个40岁未婚女性的时候,我们并不认为她是大龄,人家正在风华正茂、闯事业的年纪。

  可是出台这条法律的人,却认为她们是大龄未婚女性,那么到底是谁在诋毁?谁在侮辱?谁在标签化这一群体?

  在最大的问答平台知乎上,关于这一条文无法实操的回复,获得了6600多点赞。

  知乎平台今年改版之后,绝大多数热搜事件都已经不可能获得如此高的点赞,由此可见这一评论多么符合民心民意,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心声。

  最近几天我们注意到,除了《南方x x报》、《新X报》等几家南方系媒体对这一条文的出台鼓与呼之外,无论是女拳,还是女权,对这一条文都兴趣缺缺。

  由此可见某些人这么舔的一个条文,结果社会各界普通民众,一个礼节性附和的都没有,这得多失败?

  必须承认在某些场合,特别是网络空间,确实存在类似于剩女这样的调侃,但与此同时,在广阔的网络空间,直男、老光棍这些说法都广泛存在。

  如果将部分对30多岁女性善意催婚的言论,打上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的标签,那么全网也有大量视频在诉说【早婚女性都是恋爱脑】这一观点。

  这些人是不是属于侮辱、诋毁早婚女性?是不是又要出一个法律条文,把这一块也保护起来?那得横加多少标签才够?

  这次全网包括大龄未婚女性这个群体自身,都反感这一条文的出台,其背景就是南方系等少数媒体,长期在各平台热搜,迎合西方意识形态大肆宣传女拳女尊热搜,引发整个社会,甚至包括正常女性群体的抵制和反感。

  这一条文出台的背景,与近期热搜时常出现的女性遭遇不公、女性遭遇社会歧视、女性遭遇各种压力和阻力等热搜形成共振。

  这些过去十几年一直在网络上兴风作浪的观点,长期缺乏数字实证支撑。

  就拿两个最典型的观点来说,有了准确统计数据之后,会发现这些观点错得离谱!

  比如第一个流传多年的观点:我国社会歧视导致女性的工作机会减少。

  非常现实的数据支撑,是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比例连年下降,这确实是现实。

  但同时无论是官方口径,还是我们民间,都承认过去40年咱们国家女性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女性地位得到显著提升。

  结果就是,女性权益保护得越好,恰恰和现实中女性劳动参与率显著下降的趋势形成鲜明对比。

  这时候又有个观点抛出来:恰恰是中国传统女性被束缚在婚姻、家庭、养育等生活琐事中,导致她们劳动参与率降低。

  可是这一观点又和我国最近十几年结婚率显著降低、离婚率显著攀升、生育率不断降低的大趋势,截然相反!

  明明不婚不育,即便结婚也不做饭不做家务的女性比例越来越高,按道理这些人没有了家庭、婚姻、生育和家务的束缚,应该大大提升女性参与劳动的比例才对,可现实却结结实实的打脸!

  唯一的解释,就是有部分女性受西方女拳思维荼毒之后,不婚不育但也没有脚踏实地的去干一份工作,那她们通过什么方式养活自己?通过什么方式实现财务自由、那就只可意会,本文不便明说了。

  另一个观点,是近些年少量个别地方的个别重劳动力,以及特殊环境工作岗位,会有【限招男性】这样的表述。

  往往这样的招聘广告会瞬间引爆热搜,成为大量女性吐槽职业歧视、性别歧视、工作难找的出气筒。

  可是在大数据时代,全网限招男性和限招女性的招聘广告,比例都能够统计出来。

  根据专业机构的统计,我国贵州省招聘中仅限男性的岗位占比6%,仅限女性的岗位占比却达到13%。

  同属西南的广西自治区仅限男性的招聘岗位占比7%,仅限女性的招聘岗位占比14%。

  这两个省区仅限男女的岗位比例大体一致,女性岗位都超过男性岗位的两倍。

  当然也有少量女性网友会提出,这两个省区都是西南经济不发达地区。

  是不是代表只有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利的深山老林,仅限女性的岗位才比仅限男性的多这么多呢?

  那我们再看经济发展较好,全民收入较高的上海、浙江等地。

  上海仅限男性的岗位占比6%,仅限女性的岗位却占比23%是男性4倍。

  在我国各方面发展相对均衡,被视为未来共同富裕的先行试验区的浙江省,仅限男性的岗位占比1%,仅限女性占比22%,是男性的22倍。

  与之相对的中西部省份陕西、山西,仅限男性的占比5%~7%,仅限女性的占比16%~17%,女性比例也高于贵州和广西。

  通过以上省份的统计拿数据说话,证明仅限女性的工作岗位远多于仅限男性的岗位,而且经济越发达地区,仅限女性岗位比例越高。

  以个别招聘广告限招男性,就来说女性的就业环境差、女性受到就业性别歧视,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也有部分网友提出,这次“严禁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的条纹,仅仅是一个地方性《办法》中的条款。

  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甚至低于地方规定,没必要过高解读。

  可如果仔细阅读南方系的配合性报道,就能看出这一次地方性夹带私货,是为了产生破窗效应,是为了树立范本给其他地区的加码做个示范。

  所以这不是过高解读,也不是上纲上线,恰恰是某些人依附西方意识形态,制造对立和撕裂的切香肠第一步。

  如果第一步无法阻止,后续会改走为跑,为跳,甚至一飞冲天!

  网友的智慧,代表人民的智慧,人民是无法被愚弄的,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人民已经看清楚了这帮人搞的是苏联修正主义那一套,是被西方玩残、玩崩的那一套!

  都和苏修坐一桌了,就那么渴望到学习班去深造一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GMT+8, 2025-11-22 19:55 , Processed in 0.23317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