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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平:宗馥莉的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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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娃哈哈到娃小宗:宗馥莉的破釜沉舟

  9月13日,一份题为《关于开展2026销售年度经销商沟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这份文件由杭州娃哈哈宏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签署,该公司属于宗馥莉掌控的宏胜系   。

  文件中提到,为维护“娃哈哈”品牌使用的合规性,公司决定从2026年新的销售年度起,更换使用新品牌“娃小宗”   。

  天眼查资料显示,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年2月至5月期间,密集申请了共计45件“娃小宗”商标,注册类别覆盖啤酒饮料、方便食品、餐饮住宿等多个领域   。

  此外,2025年5月12日,娃哈哈集团官方公众号曾发布过一款名为“娃小宗”的无糖茶饮料,表明其产品研发和市场测试工作早已展开   。

  从目前演变的趋势看,未来可能的图景也许是这样的:宗馥莉掌控的宏胜系与娃哈哈集团在股权的意义上实现彻底分离;娃哈哈商标的使用权归娃哈哈集团所有,宗馥莉的宏胜系以娃小宗为主要商标;股权与商标使用权的模糊性,就此厘清。

  如果是这样的一个结果,也许是宗馥莉和娃哈哈真正走出困境的一条显示出路。而自宗庆后去世后发生的一系列纠纷,则可以看做是,走出这种困境不得不走的一个必然过程。

  宗馥莉的不可承受之重

  在一波三折的家族纠纷中,有人不免对宗馥莉有所道德上的指责。在这些指责背后的,实际上是一种期望:宗馥莉应该成为一个忍辱负重,照顾好同父异母弟妹们,至少要所忍让的宽厚女子。

  但在这样的时候,人们往往忘记了,至少是忽略了,这时宗馥莉的首要角色是父亲留下的那一摊子事业的首要的、实际的继承人。就此而言,她实际上承受着人们难以想象的不可承受之重。

  梳理一下,这种不可承受之重,至少有下面三重含义:

  模糊的产权。这是不可承受之重中最重的一个。前几天,我在《八面来风》栏目中,转载了华玉振的《逼迫宗馥莉另起炉灶是营商环境负面典型》一文。文中说,将宗馥莉的“另起炉灶”简单归结为个人野心或家族内斗,是肤浅的;唯有将其置于更宏大的制度语境下审视,才能看清这起事件背后所蕴含的警示意义:当企业家最核心的资产——品牌与控制权——无法得到清晰、稳定、可预期的法律保护时,营商环境的根基便已悄然动摇。

  这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庞大的娃哈哈,始于一种后来难以说清的所谓承包制。换句话来说,这是一种非正式私有化的产物。你说这个资产是个人的,他说在法律的意义上是国家的;你说这是国家的,他说当时国家只是出了一个名义。因此直到现在,两种说法似乎都有自己的道理:一种是说宗家侵吞了国有资产,一种是说,国家是把宗庆后创造的财富的一部分变成了国有。特别是那个价值连城的娃哈哈商标,更是难以将其产权完全厘清。

  理论上的争论可以持续,法律上的厘清可能三五年也不见得有结果。问题是,面临种种纷争的企业怎么办?当然你可以说,就照原来那样模糊下去不行吗?但我们都知道,那早晚是个雷。而且,是颗随时会爆的雷。

  图片

  复杂的家族纠葛。这是宗馥莉不得不承受的第二个不可承受之重。宗馥莉家族纠葛的风波,对娃哈哈企业经营多方面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模糊的产权能否像原来那样模糊下去?实际上,家族的纠纷在本来产权的模糊性之上,又加上了一层不确定性。三名自称宗庆后非婚生子女已经向法院起诉,追索并重新分割宗庆后生前持有的娃哈哈集团29.4%的股权。

  若原告胜诉,股权结构将重组为“国有资本—职工持股平台—多名子女”的复杂格局,宗馥莉对娃哈哈的掌控根基将彻底动摇,并可能引发长期治理动荡。

  此外,闹得沸沸扬扬的家族纠纷,已经造成品牌形象受损、市场信心受挫、内部管理与员工稳定性出现问题,以及公司战略推进受阻等一系列负面影响。

  父亲的道德化人设难以维持。宗庆后生前塑造了“一生一女一布鞋”的朴素道德形象,这与娃哈哈“家文化”的品牌理念高度契合,成为民族企业家的道德标杆。但三名自称宗庆后非婚生子女的年轻人起诉宗馥莉,要求分割信托资产及娃哈哈股权,彻底撕碎了这一形象。这种情况下,宗庆后的道德人设不仅无法为宗馥莉带来正面影响,反而会因形象崩塌导致公众对娃哈哈品牌的信任度下降,进而影响企业经营,成为宗馥莉发展的阻碍。

  换言之,这时的宗庆后的道德人设,对宗馥莉来说,已经是负资产,她既没有意愿也不可能继续维持这种道德人设。

  有人说,宗馥莉在遗产风波中首度接受的媒体采访,仿佛是对父亲真正意义上的告别。她推动的“职业化升级”改革,也是对宗庆后传统管理哲学的颠覆。所有这些都表明,宗馥莉无意也无法维持宗庆后的道德人设。

  既然不可承受,不如忍痛切割

  前引华玉振文中有一段话我很赞成:

  宗馥莉的困境,深刻反映了中国民营企业在代际传承与现代治理转型中的普遍难题。她宁愿放弃价值千亿的品牌,也要换取经营的自主权,这种“壮士断腕”式的决绝,其背后的制度性压抑可见一斑。

  现在看,宗馥莉推出新品牌“娃小宗”,至少可以促进两方面问题的解决:

  第一,规避法律风险:“娃哈哈”商标的所有权归娃哈哈集团所有,宏胜系与娃哈哈集团并无直接股权关联,无权单独使用“娃哈哈”商标。在现行股权架构下,“娃哈哈”商标的使用须获得娃哈哈集团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由于存在历史遗留的股权和品牌权纠纷,宗馥莉实际控制的宏胜系若继续使用“娃哈哈”商标,可能涉嫌侵权,推出娃小宗品牌可以有效规避这一法律风险。

  第二,绕开股权博弈:娃哈哈集团股权结构复杂,宗庆后去世后,部分退休及离职员工对职工股权回购协议提出异议,加剧了股权架构的不确定性。宗馥莉对职工持股会的主张虽有一定依据,但股权争议尚未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推出新品牌“娃小宗”,是宗馥莉绕开复杂的股权博弈、推进业务的明智选择。

  在这种切割的过程中,宗馥莉会不会损失一些本来可能得到的利益?也许会。但长痛不如短痛,排掉未来可能的雷,可能比一时的得失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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