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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翰烽:哪位市领导给涉嫌强奸女生的地痞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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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8: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媒体接到举报称,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被迫与三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在当地,上述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除上述初二女生外,还有3名女生称曾被迫与这些男子发生性关系,有警察曾称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这种案子调查取证太难。(新京报 2014-07-07)

  记者调查发现,在当地,上述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除上述初二女生外,还有3名女生称曾被迫与这些男子发生性关系。当地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承认发生性关系的女生,“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

  但据报案的李家人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6月24日,刑警队一警察称,“人家通过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我们也没办法。”对于这一说法,新京报记者向东平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求证,未获回应。

  7月4日,斑鸠店镇派出所所长张利智当着新京报记者的面告诉李家人,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黄德伍以放火罪控制起来慢慢审。“这种案子调查取证太难。”“我们也很为难。”但张利智始终未明确告诉李家警方是否立案。

  对于当地如此出名的“地痞”流氓,多次性侵初中女生。而面对受害人的报案,警方居然说很难办,还拿市里的招呼来搪塞,着实令人震惊。这岂不就是“地痞强奸了幼女,权力强奸了法律。”

  首先,需要查清并立案调查这位打招呼的市领导,到底是何方市领导在强奸“法律”?为何敢赤裸裸地给强奸嫌疑犯“打招呼”?还从县里打到局里。敢让警方不立案或不办案,其领导的神通自然非同一般。

  对于这样典型的“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等现象,当地纪委、检察等部门岂能置若罔闻,必须立案调查。

  与此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值得追问,那就是这位当地有名的“地痞”,能够横行乡里,究竟仗了谁的势?谁是他的保护伞?都需要查清。

  其次,关于调查取证太难的问题。根据刑法规定,对于14周岁以上女性发生的强奸案,调查取证有难度,除了口供外,还需要体液、衣物液体、身体伤痕等物证佐证,而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违背其意愿都算作强奸,“但需要受害人报案。”那么在受害人报案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以办案太难为借口。

  退一万步讲,即使调查取证太难,难道我们的警方就可以置违法犯罪而不管吗?就可以无视受害人的冤屈吗?这样的警察是一种什么行为,该不该受到纪律和法律的追究呢?

  再次,从一些家长的沉默纵容态度来看,该如何在法律上保护未成年人。李家人曾找到两个受侵害女生的家长,希望联合起来一起报案,但却遭到对方的痛斥。其中一名家长说,“俺家小孩是跟他们过了两夜,但是什么都没发生。”这里面有两个问题需要弄清:一是该家长沉默纵容态度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私了”得到了什么,还是仅仅担心脸面的问题。二是当家长拒绝给未成年孩子伸张正义的时候,有关方面能不能要求家长尽职责,或是主动介入,给未成年孩子伸张正义。

  最后,关于当地警方的态度与调查问题。此前警方对于是否立案都不置可否,可是就在7月7日,央广网记者却从山东东平宣传部获悉警方对于女生遭性侵事件的警方调查报告。调查结论称(一)现有证据证实黄德峰、黄德武、卢道刚、郑龙才与焦某某发生性关系时候没有强迫行为,且焦某当时已经满14周岁,故黄某等4人不构成强奸罪。(二)卢某刚有强奸解某的故意和行为(未遂),已涉嫌强奸罪。这又说明了什么问题?真相究竟如何?有待进一步揭晓。而且还需要追问的是,这样的调查结论有没有“市领导打招呼”的因素。

  近些年来,一些黑手频频伸向幼女。除了要采取多项措施予以预防外,我们更应该在法律上筑起坚强的防线,绝不能让一个不法分子漏网,更不能让权力伸手来强奸法律,强奸我们的孩子,必须予以坚决的惩处与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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