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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尧:《易经之道》 第1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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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7 12: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伏羲画卦

  在《易传·系辞传下》中,记载了《易经》的起源:

  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易传·系辞传下》

  包羲氏,也就是伏羲氏。在中国的上古时期,有所谓“三皇五帝”的说法。对于“三皇五帝”究竟为何,历代史家的说法各有不同。一般认为,“三皇”指的是燧人氏、伏羲氏和神农氏;三皇之后便是“五帝”,指的是黄帝、帝颛顼、帝喾、帝尧和帝舜。司马迁作《史记》,第一篇名为 《五帝本纪》,就是从黄帝开始写起。

  黄帝生活的时期大约在公元前27世纪,距今将近5000年,这也就是通常所谓中国上下五千年文明的由来。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这个所谓的“五千年文明”最多只是说目前已有的文献详细记载到了五千年前的黄帝时期,但绝不意味着中国人在五千年前是文明开化前的蒙昧无知状态。事实上,我们现在所学的《易经》中蕴含着极其博大精深的智慧,而首创于《易经》的伏羲氏距今至少已有一万年了。

  伏羲氏站在黄河岸边,仰观于天,俯观于地,发现了许多自然规律。譬如,太阳每天都是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从来没有一天是从西边升起,东边落下的。白天过后,黑夜必然降临;黑夜过后,白天又会重来,而不会始终都是白天,或者始终都是黑夜。严寒过后,气温必然转暖;转暖之后,花草必定长出,而不会有哪一年的气温忘记变暖,或者哪一年的花草忘记长出。

  于是,伏羲氏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大自然会这么有规律,这么始终如一,从不间断呢?

  这是所有民族的先民都曾经思考过,迟早要面对的问题。其中,最简单直接的思考,是宗教的回答,即将这一切都归因于神。譬如,《圣经·旧约全书·创世纪》的开篇是这么说的:

  起初,神创造天地。

  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圣经·旧约全书·创世纪》

  然后呢?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神说要有空气,于是就有了空气。神说,要把水聚集在一起,于是就有了陆地和海洋。反正,神说怎样就怎样,他把一切都安排好了,那我们也不用再去想了。毕竟,在全知全能的神的面前,人实在是太过渺小了。反正,不想白不想,想了也是白想。

  但是中华民族的祖先,不是这么考虑问题的。在面对纷繁复杂,神奇奥妙的世界时,中华民族的祖先没有妄自菲薄,而是积极探索。我们看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的记载: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老子说,有一事物,混然而成,先于天地而生。没有声音,没有形状,独立存在而不改变,循环运行而不停止,可以为天地万物之母。我不知道这个事物叫什么名字,就勉强叫它“道”,勉强称它“大”。大到无边而又无所不至,无所不至而又无远弗届,无远弗届而又复归本原。因此,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就是其中之一。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

  由此可见,在中华民族的祖先看来,人是可以与道、天、地相并列的四大之一。或许有人会觉得,你这未免太膨胀自负了吧?人那么渺小,那么脆弱,怎么敢与道、天、地相并列呢?的确,纯粹就血肉之躯而言,人是渺小的,也是脆弱的,许多豺狼虎豹都能置人于死地,更遑论天崩地裂的自然灾害。但是,人可以学习,可以探索,可以效法。人可以效法地,效法天,效法道,那么,人当然就可以与地、可以与天、可以与道相提并论。而《易经》,就是中华民族的祖先在效法天地之道时,总结出的最原始、同时也是最杰出的伟大成果。

  让我们将思维重新拉回到伏羲氏,模拟他当时的想法。在伏羲氏看来,大自然肯定是被某种事物所主宰着,否则不会那么有规律性。但如果说这个主宰就是神,人倒是轻松了,不需要再动脑子,可这种理解实在太过肤浅。于是,伏羲氏拿起树枝,在泥巴地上画了一条线,说:“我们就用这一画,来代表大自然的主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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