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患病失去生育能力被抛弃,新郎赔偿4万元离婚?下面跟 上海律师一起来了解详细内容: 近日,记者从尉氏县小陈乡获悉,原本一桩很棘手的婚姻矛盾纠纷在司法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化解。 2011年夏天,家住开封市尉氏县小陈乡的村民小丽和大伟,在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大摆酒席热热闹闹地举行了迎娶仪式,这让双方家长和乡亲们都认定了他们的夫妻身份。婚后不久,小丽因身体不适到医院进行检查,被确诊为子宫肌瘤。手术后,当医生告诉他们小丽失去了生育能力后,大伟一声不响地回到家,收拾起自己的衣物便南下打工去了。从此,小丽的公公婆婆再也没有踏进医院半步去探望小丽。从那一天开始,小丽的父母始终精心照料着身心备受伤害的小丽,并先后支付了数万元的治疗费用。出院后,小丽回婆婆家欲开大门时,才发现门锁已经换了。当小丽数次问起丈夫大伟的去向时,都被婆婆的“不知道”给挡了回来。 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愤怒和绝望之中,小丽不仅砸坏了婆婆家的门锁,还把屋里的家具砸得一片狼藉,更是和公公婆婆吵得一塌糊涂。小丽的父母不忍心看到女儿如此消沉,为了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他们找到了村里的人民调解员靳军安。 靳军安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与尉氏县司法局小陈司法所所长马全友和后寨村的人民调解员孙孬取得联系,并一起来到大伟家。在一番耐心劝导下,大伟的父母与儿子取得联系,并让他回到家中。 小丽要求大伟承担其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及其他损失共10万元。但大伟以“补偿数额太多,家里无力承担”为由,一口拒绝。同时,他因“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而选择逃避。 经过整整一天的调解和疏导,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男方大伟一次性向女方小丽支付补偿金4万元,并承诺不再追究小丽打砸家具的责任;女方小丽同意解除二人的非法婚姻关系,并不再干涉大伟今后的生活。 至此,一场婚姻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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