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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大:顶风作案,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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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9 04: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仓式减持!大股东梭哈跑路!

  前天深夜财经圈子炸锅,“我乐家居”连续涨了8个涨停板累计涨幅达114.21%之后发布了一条爆炸性消息。

  说是经核实,公司实控人及董监高在股票异常交易期间不存在“套现”情况。而从6月30日到9月6日,公司的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清仓式”减持约2244.04万股,持有的7.11%股份全部减持完毕,后又买入4200股。

  啥意思呢,就是首先表明公司实控人及董监高没有违规,然后爆出个大料,有个挺大的股东已经减持过了。

  不但不声不响减持,还直接把仓给清了,7.11%的股票一毛不剩,搞不懂为啥又临了又象征性买入4200股,约合6.8万元。

  减持套现了多少钱呢?减持期间股价最低7.46元/股,最高16.13元/股,减持金额约在1.67亿元到3.62亿之间。

  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

  按照持股看,这位于范易个人就是第三大股东,加上一致行动人总共持股7.11%,直接超过第二大股东明面上的持股数量,可以说是妥妥的第二大股东。

  没有告别,没有通知,悄无声息的,第二大股东清仓跑路!

  这韭菜割的,嘎嘎新鲜。

  关键是证监会限制减持的文刚刚出台不久,他仍然照割不误。眼里根本没有规则二字!完全无视监管、顶风作案。

  这要是不罚他个痛不欲生,其他想套现的会怎么想?!

  根本都不用想,既然违规成本还这么低,那还理他个Der啊,套就完了。好的学不会,坏的直接就能干的飞起你信不信。

  而且这家伙还是个“惯犯”。早在 2021 年,于某入股“我乐家居”的时候,就曾在达到举牌线(持股 5%)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越线继续增持。

  当时因违规举牌也先后受到上交所和江苏证监局的监管关注、警示,然后貌似就没有然后了。

  有点像批评教育,当年收到警示函之后,于某等一致行动人就表示自己要好好学习证券相关法规,努力做个“好人”。

  然并卵,表面那套人前好学生的形式大家都懂,这位一看违规成本就“口头教育”两句,也就不难怪有现在的第二次越红线违规清仓减持行为。

  一而再明知故犯,“口头教育”是铁定没有威慑力的!

  昨天中午“我乐家居”公告,因涉嫌超比例减持,于某及一致行动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立了案,看接下来会有什么发现,又会有什么处罚。

  不过说实话,我对这种违规减持能受到非常大处罚不报多大希望。

  顶风作案违规减持的他们不是第一个,在限制减持新规刚发出第二天“东方时尚”大股东就违规减持,受到监管关注后东方时尚表示股东将会筹集资金在9月15号之前把340万股回购回去。

  或因为违规减持的人承诺回购,上交所对其予以监管警示处罚。

  但新规刚出,就顶风作案,却连个罚款都没有,能有什么震慑作用?

  限制减持都敢这么干,那新规没出来之前减持套现割韭菜的不知道要疯狂到什么地步。

  所以有时候就很想问一句,对于这些割韭菜行为,罚款60万是不是终点?!

  常见的减持套现动辄过亿,哪怕顶格处罚60万也只是毛毛雨,成本过低,完全没有痛感,这个账太好算了,傻子都知道是百赚不赔。

  特别是史上最严限制减持新规刚出来不久,还敢顶风违规减持,按理说必须给予重罚才行。

  但现在看到的处罚措施,个人觉得仍然是不痛不痒,完全没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资本市场上对违规操作的处罚还是太轻了!

  A股割韭菜与之对应的处罚措施完全不匹配,减持套现论亿计,发现可能就被罚60万、监管警示,轻飘飘的处罚措施,那这种限制规则能起到多大约束作用?

  资本市场在8月里跌成狗,月末国家连发印花税减半、IPO暂缓、限制减持三道王炸才总算止跌反抽。

  这时候市场投资者小心翼翼、竖着耳朵寻找确定性锚点,恰恰这时候有人顶风违规减持,但这种作死行为却没迎来重拳打击,不得不说着实有点让人失望。

  限制减持有了规定,却没有形成与之匹配的处罚措施,仍感觉像是教育完罚酒一杯了事。

  更不用说,这其中有没有损害股票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如何挽回这些投资者的损失?

  保护投资者利益仍有很长的路要走,相关办法还有太多需待完善。

  而对违规者的处罚措施如果还是轻飘飘的,那新规就是没牙的老虎!

  形不成震慑,岂能抵挡割韭菜的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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