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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斯:医疗反腐越演愈烈,如今烧到了医保局,板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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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4 19: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段时间,全国多名医院院长因腐败问题落马。医药板块的持续下挫却引发了市场对医药行业的担忧。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大量资金借助ETF加仓医药板块。医药行业相关ETF份额净增长超670亿份。也有一个药企出现逆市上涨的现象。数据显示,医疗保健板块的506家药企中,有197家药企出现上涨,二十多家收获涨停,最突出的科源制药,其一周涨幅超过了98%。

  医药领域的腐败问题也渐渐扩大范围,给一些药企的影响慢慢降下来了,现在,反腐反到了医保局。有些医保局和医院勾结更深,之前爆出来的湖南湘潭,一个叫湘潭芙蓉医院的医疗机构,勾结5名医保系统官员,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骗取医保资金高达约1218万元。还有前一阵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忠平受贿一案。

  医保局是干什么的?权力为什么这么大?

  医保局主要是做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从这些业务范围来看,医保局其实能做多方面的事情,是医保基金管理单位,也是医保基金的管理者和监督者,但时间长了,手伸的也比较远。

  我们知道,医院往往是不敢得罪医保局的,很多矛头就容易指向医院或者医生。之前去医院看病,医生可能会提前计算病号费用,或者给看看是不是有不合理的收费。

  而现在是有的医院给病人看病还得按医保局来。因为医保的总额预付制度,科室的单病种限额,医院考核的药占比,期间有着各种相互连接,医院除了要治病求人,还得面对各项考核指标和相关固定政策。有的地方的医保局还控制医院的病人增长率,甚至是连病人用什么药,要用几天也能管。干涉正常的一些临床医疗工作。

  现在医保局确实是感觉权力过大了,药品,医疗耗材,医保报账资金都归是医保局管,问题谁来监督医保局,一个不会看病的单位,在指导医院医生怎么看病,怎么治疗,怎么用药。很多医院都用着“54321返点”的回扣模式。将指销售人员按照职务高低进行划分,每个数字对应不同的回扣比例。这也是截止目前全国168位医院领导被调查的主要原因。

  医保局制度现状与问题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对各级医保基金及其管理者、经办者的一直有相关管理,比如利用对医保部门同医药企业的接触实施穿透式监管,使得医药企业无法通过赞助有关学协会、基金会项目,变相对医保部门开展利益输送。还有就是利用对带量集采、医保国谈等工作提高保密等级,使得药企几乎没有什么制度空子可钻。

  但是各地医保局并不接受国家医保局的垂直管理,在执行国家医保局廉政要求方面存在一定的变通空间。从国家医保局成立到现在,各省市医保局不可逆地成为强势监管部门,手里握着三万多亿医保资金,成为我们公立医疗体系和医药产品市场最大的单一买单方。跟体量快速扩张同步的,是他们手里的权力。

  从他们的分层上,各级医保局属于行政主管部门,而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像如医保中心、稽核中心、大数据中心这类,应该是为机构进行服务相关部分,他们手里不应该有过度的权力。从行政角度上,各级医保部门都不能有自己的部门利益,更不能有相关利于链条存在。他们这些机构和机构里的部门应该履行全国参保群众利益代理人的职责。

  还有从职能分类上,医保国谈、带量集采上有些人都说如何让药品“准入”。如果要深究,其实医保国谈不属于行政许可,属于参保人的权益协议。严格的说,带量采购是在国家医保局组织下、由省级医保基金组成单一省份或跨省份联采办并与医药企业签署采购合同。各级医保部门不能将“医保准入权”异化为行政许可,并在其中设租寻租。

  最后从制度角度出发,有些地方从其他系统调入医保系统的干部,觉得手中应该有些权力,把经办机构变成行使权力的地方。还有的是权责不均,医保局内部少数部门权力过大,与其他部门权责不对等。这些都是现在存在的一些问题。

  最后   虽然这一阵有很多医院医保相关人员备查,但这只是开始,医疗反腐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受制约的结果,无论是哪个机构都会有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无论是医疗行业,教育行业,金融行业都是这样,行业里的任何人只要不受监督,不受制约,都会忍不住贪污,制度缺失造成的腐败是整体性的,上到整个行业,下到哪个医院,其中的腐败分子不是极少数,若是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打掉一批有问题的又会繁衍另一批有问题的,赶走一个院长,就还会再来一群院长。反腐之后就没有医院可去了,没有医生能看病了。

  所以反腐既要去解决很多环节上的问题,也需要平衡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当然了也得把行政属性福划分清楚,得打破医疗行业的各种壁垒,改变一些医药企业的盈利模式和管理模式,更得将原本市场的还给市场,将原本社会的还给社会。

  我们之前说反腐应该从医疗体系制度开始,也要从医院的管理机构开始,因为整个医疗腐败利益链中,体系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大部分的利益集中在了主管医院的机关单位,少部分集中在了医院手里。

  各级医保局得理顺清楚手上的监管智能,别某个时候整出一些变相增设行政许可的情况。比如有的城市医保目录准入权虽然被国家医保局上收,可也会在私下做一些其他动作,像一些在医保待遇政策中对门诊慢病、门诊特病、罕见病专项保障等做个别的小目录。或者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对公立医院实施特病单议、对医药企业实施除外支付时加进去一些小目录。

  这些小目录往往是上面看不见的,自然也管理不到这些。而且各级医保局不能越界直接确定目录范围、医药产品价格。八年前国家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已经印发文件,除少数类别管制药品外,对绝大部分药品实施市场化定价。

  综合来说吧,还是得在制度上就要做好,制度上做好行政许可的划分,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在源头上让可腐败的缝隙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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