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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鹏:对“明朝亡于宗室俸禄过高”和“清朝宗室体制优于明朝”的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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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 16: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中华史系列”文章中分析明朝灭亡的原因,没有提到宗禄问题。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是一个不值得一提的因素。

  但近年来很多网络文章,片面夸大宗禄开支对明朝财政的影响,甚至将它上升为明朝灭亡最重要的原因或者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南京大学黄宇嘉的论文《明朝“宗禄问题”之研究》,里面非常详尽的搜集了有关明朝宗室的史料,本文借用黄宇嘉的研究成果来简单反驳一下“明朝亡于宗室俸禄”的错误认识。

  说明朝亡于宗室俸禄的基本思路,是朱元璋在明朝开国之初制定了非常丰厚的宗室俸禄标准,而且亲王郡王的爵位可以世袭罔替,他们的子孙除了长子继承原有爵位以后,其它儿子还可以降一级受爵。按照这个标准,随着朱元璋的子孙数量不断增长,两百多年下来,领取俸禄的宗室人数可能有十几万,而宗室俸禄数量到明朝末年就可以达到一个足以把明朝财政吃垮的数字。历史学家万明等整理《万历会计录》的记录,认为万历初年宗禄总额数达到了 7137674 石,占据明代夏税、秋粮米麦总额的 26.8%。[1]如果这个数字成立,这确实是一个可以把明朝财政吃垮的数字。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明朝宗室俸禄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宗室人数的增加不断的削减。朱元璋本人,在洪武二十八年就把洪武五年确定的亲王宗禄减去了五分之四,郡王宗禄减去了三分之二。[2]

  到了明孝宗弘治初年,又以“宗室日繁,支费日广,官银不敷”为理由,宣布所有宗室禄粮“皆减半支给”。也就是说,又给减少了一半。弘治十四年(1501年),进一步宣布,“其郡王以下禄米俱米钞中半兼支,郡主而下禄米俱本色四分,折钞六分”。[3]剩下的这一半,又有差不多一半折合成宝钞来发。而宝钞在明末疯狂贬值,基本就是废纸,折合一半也就相当于又给砍掉一半。嘉靖和隆庆年间,也都进行了一定的削减,还增加了很多领取条件,比如以前是从十五岁开始领,嘉靖四十四年规定十五岁之后只能领三分之一,要“习学五年”也就是二十岁之后才能全额领取。一直到万历二十五年,干脆规定宗禄总额冻结,永不增减。[4]

  也就是说,不管宗室人口再如何增加,宗室俸禄总额都不再增加了。这样,网络文章所谓的朱元璋子孙不断繁衍、“指数增长”吃垮财政的逻辑基础也就不复存在。

  以上种种,都说明:明朝宗禄制度并不是朱元璋确定之后,后代就只能僵化执行,而是始终在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到后期,已经跟朱元璋最初确定的制度差了十万八千里了。

  《万历会计录》中所记录的数字,其实是“本、折禄米”总数,也就是把折算成宝钞的那部分也算进来了,才能占夏税、秋粮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六。而折算成宝钞的那个部分价值基本就接近于零。扣除折算宝钞的部分,真正“名义上”需要实际发放的宗禄总数,根据黄宇嘉在他的硕士论文《明代“宗禄问题”之研究》中的计算,明代嘉靖初年的实支宗禄银约为 616911 余两,占明代岁入总额约3.4%。明代万历初年的实支实禄银约为 1256276 余两,占明代岁入总额约 6.94%。明代“永为定额”后的实支禄银约为1567524 余两,占明代岁入总额约 8.66%。[5]

  “永为定额”后的明代“名义上”需要实际支付的宗禄,也就是156万多两银子。数量不小,但也绝对到不了能拖垮明朝财政的程度。

  但真正的问题是,不管是嘉靖还是万历年间,这个数字也都是“名义上”需要实际发放的数量。而“实际上”真正发到宗室头上的俸禄,很可能只有这个数字的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也就三十万甚至十几万两银子,对明朝财政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以当它不存在。

  这是因为,明朝宗室俸禄不由中央直接发放,而是由各个省代为发放。明朝财政收入分为“起运”和“存留”,“起运”的就是要送到中央的,“存留”就是留在地方的部分。宗禄一直从“存留”的部分里边开支。宗室能不能领到俸禄,能领到多少,要看地方官员的脸色。

  我们知道,明朝中后期,地方拖欠中央财政收入的情况极为普遍,以至于逼出来了张居正改革,把能收到多大比例的税作为官员升迁贬黜的重要标准。地方官员连中央的税粮都敢大量拖欠,给没有实权的宗室发放俸禄,还能指望他们按时按量?这是不可能的。中央掌握着地方官的升迁荣辱,而宗室则几乎毫无权力。也就是跟现任皇帝血缘关系比较亲近的新分封的亲王郡王,大家不大敢得罪,怕他跑去给皇帝告状,自己吃不了兜着走,发放情况估计能好一点。那些前几代皇帝的子孙,跟现任皇帝隔得远的旁系宗室,地方官员根本就不买账。

  所以,明朝中后期,宗室俸禄拖欠克扣的情况极为严重。

  根据黄宇嘉的统计,从嘉靖三十八年(1559 年)到三十九年(1560 年),河南周府就欠禄 424200 两之多,拖欠率高达 94.97%;嘉靖三十九年(1560 年)到四十三年(1564 年),韩府总共欠银 579,700余两,以每岁该支宗禄银 129,000 两算,则韩府这四年的拖欠率达到了 89.87%。万历三年(1575 年),大同抚按郑雒等疏言:“本镇王府……自隆庆三年至万历三年止拖欠应交禄粮二十季该银八十余万两。”从隆庆三年到万历三年,代府禄粮银拖欠率至少为 88.59%。[6]

  拖欠不仅比例高,而且时间长。如刘宗周所追述的,当时“亲王以下有给禄仅半者,有给十之二三者,有经年不得关领者,有三年五年不得关领者,而诸宗乃大困。”[7]万历十年(1582 年),怀仁王府奉国将军聪涽、俊棜等六人申诉,由于自己的禄米长达二十一年分毫未发,因而“饥寒迫身,救死无策”。[8]《万历潞安府志》作者也感叹,如今宗禄必须“挨支十余年始得。”[9]

  这种动辄百分之八九十、长达十多年甚至超过二十年的拖欠,让字面上应该发放的宗禄数量失去了意义。所以最后明朝政府财政真正用来给宗室发钱的数量,必然是极为稀少的,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了。

  导致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一句话:宗室没有权力。

  在大一统王朝体制下,权力最终决定了社会资源分配。朱元璋虽然给宗室制定了很丰厚的俸禄制度,但并没有给宗室多大权力。特别是朱棣削藩以后,宗室既不掌握兵权,也不掌握政权财权,凭什么指望文官们控制的政府每年把大笔的财政用于宗室俸禄?不可能的,开玩笑。有钱肯定用于能让自己升官发财的方面,宗室能让官员升官还是发财呢?都不行,那就别想从财政里边分到多少钱。也就皇帝能记得住的几个亲王待遇能好点,但凡皇帝记不住的,官员们就懒得管了。还是那一句:明朝中后期,皇帝的正税官员们都敢大量拖欠,何况是皇帝家亲戚的工资?

  光宗继位时,其登极诏书特别提到:“近来有司急于京边考成,遂缓王粮。或有将王粮抵京边以凑考满,致各处王府应得禄米缺少。”[10]说的很明白:给宗室发钱不计入官员政绩考核的范围,所以官员们有钱先用于需要考核的项目下,最后才会考虑宗室的需求。

  对此,崇祯四年毕自严的《题覆河南宗禄余银解部贮库疏》说得最为清楚:“宗禄独不与考成,又上之所以示宽政。若此一宽也,于是官解民欠,悉急京边款项,而宗禄一任其归墟。”[11]

  宗禄拖欠,直接原因就是这一条:不考成。对官僚体系稍有了解的都可以理解,凡是有规定但不考核的事情,可以肯定很快就会被荒废。宗室俸禄不计入考成,那就必然变成“狗不理”。

  到明朝后期,底层宗室的生活情况也就变得极为悲惨。“河南湖广之宗室有女四十不得适人者矣,有夫妇共蓬室以居者矣,有不幸没无棺者矣,有晨昏进膳惟一饼充饥者矣,盖至是极矣。”[12]大同代府奉国将军聪浸等申诉说:“宗禄积逋,臣数日一食,艰难万状。有年踰三十不婚,暴露十年不葬,或行乞市井,或佣作民间,或流移他乡,或饥死道路,名虽宗室,苦甚穷民。[13]”把明朝灭亡的责任甩锅到他们头上,实在是有点过分。

  明末农民起义的时候,张献忠带兵围攻成都。当地官员紧急向蜀王求援,请求蜀王拿钱出来给守城士兵发工资。但末代蜀王朱至澍答复:“孤库中钱粮有数,只有承运殿一所,老先生等拆去变卖充饷”[14]。这段话一直被后世认为是耍无赖,要钱不要命的典型。但结合前文分析,很有可能蜀王说的是实话。张献忠攻克成都之前,已经攻克过襄阳和长沙,把襄王和楚王全家都给杀了,这种威胁非常实在,不是假的。朱至澍只要不是智障,也懂得花钱买命是个划算事。但蜀王这种世袭了十几代的王爷,平时肯定挥金如土,家里也养了一大批纨绔子弟和富贵家奴,为了王室的面子,必然把很多钱花在了撑门面的地方比如雇佣大量仆人、翻修豪华王府等等。王爷的爵位再高,毕竟手上没有实权,不能掌兵,也管不了四川哪怕一个县令的任免,明朝又长期坚持禁止宗室经商,收入渠道必然有限。如果银钱禄米长期被地方官员拖欠扣押,其各项收入连带祖宗家底被挥霍一空是很有可能的。外面看起来王府修的富丽堂皇,里边能随时动用的真金白银可能真没多少,最值钱也就是王府了,但战争期间也没法变现。

  最后说一点,很多人以为清朝的宗室体制大大优于明朝,因为清朝规定了宗室爵位每代人要递减,大部分不能世袭罔替,过了几代人之后爵位就给减没了,这就避免了宗室人口无限繁衍带来的财政压力。这个观点也是错的,属于典型的纸上谈兵。还是那句话,有钱没钱,取决于有权没权。没有实权,纸面上再大的利益也拿不到;有了实权,纸面上没有的利益也能拿到。明朝给宗室规定了优厚的俸禄,但几乎彻底取消了宗室带兵和做官的权力,越往后宗室待遇就越低,实际能拿到的俸禄就越少,直至可以忽略不计。清朝大幅度降低了宗室的俸禄,但是却长期让宗室掌握兵权政权,其核心主力八旗军的兵权长期把持在宗室亲贵手中,皇室贵胄也经常出任政府高官,这种情况下,宗室实际能拿到的利益远远大于明朝,而且给国家造成的危害也远远大于明朝。比如清朝末年,总理大臣几乎全由宗室担任,外人无法插手。辛亥革命之前的最后一位总理大臣庆亲王奕劻,昏聩无能而又极为贪婪,人称“晚晴第一巨贪”。这种掌握实权的宗室,他的名义工资可能远远不如明朝的亲王,但他能捞到手的钱必然远远超过明朝的亲王,给国家造成的危害也就更是必然数百倍于此。

  冯桂芳在《校邠庐抗议》记载:“国家经费有常,惟宗禄无定额,会典诸书奉恩将军以上俸数皆不录闻,近来岁支三百余万,十倍于国初,此宜与限制者也”。魏源在《复何竹芗同年论会计书》中也记载:“宗禄则生齿日繁。岁增一岁。非八旗生计之比。盖旗兵马甲有定额。而宗禄无定额。多一口即多一粮。计自乾隆至今六十载。其繁衍不知几倍。此又国用一大关键……宗禄则询之宗人府丞刘宜斋。名谊亦委诸满员所掌。汉官不知其数。此二者皆不能考。”也就是说,满清给宗室的俸禄,就没有定额,而且由中央满族官员统一发放,汉族官员无权过问。这跟明朝末年宗室俸禄改为定额且由地方文官发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满清中后期的宗室特权和待遇,比明朝中后期的宗室,强了不知道多少倍。谓满清宗室体制优于明朝,只是断章取义的书生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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