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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博:逆转了?!房地产税试点,未被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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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7 20: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当“深圳可能率先试点房地产税”的说法“二度回潮”的时候,一则深圳本地媒体的报道,又给这个传闻泼了一瓢凉水。

  近日,深圳本地媒体“读创”,发表了一篇题为“在全国税制改革的大方向下,深圳将主动作为、承担研究课题”的报道。(下图)

  很明显,这是10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后续。

  在那份文件里,财政部提出:

  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发挥好深圳的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和前沿阵地作用,聚焦打造制度创新高地,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至于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都包含哪些内容,财政部的文件并没有详细解释。坊间普遍猜测:试点房地产税的可能性较大。

  从深圳媒体的上述报道看,深圳在落实财政部“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的重大课题方面,提出了5个方面的内容,里面没有房地产税试点。

  深圳市财政局的官微,也全文转载了这篇报道:

  列举深圳税收工作先行先试的5个方面,而没有提及房地产税,只能说明一点:这件事还没有眉目。

  但有一点我们要明白:深圳之所以多次被传“将纳入房地产税试点”,也不是空穴来风。

  去年10月16日,求是杂志刊登了领导人撰写的重要文章《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其中就提到“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一周之后的2021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至此,房地产税立法已经是箭在弦上。

  到了2022年3月,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入冬,财政部通过新华社表态说,“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而在2021年5月,财政部曾召开了一次房地产税试点工作座谈会,有6个城市被邀请参加,分别是:上海、重庆、深圳、杭州、苏州、济南。其中深圳、杭州、苏州、济南被征求了纳入试点的意向。

  大家之所以认为深圳最应该纳入试点,是因为深圳房价在内地城市中最高,过去10年涨幅最大,深圳人口增长最快、自有住房率最低。

  而最近一段时间来,全国卖地收入下降较多,很多地方财政紧张,的确存在拓展税源的压力。

  所以,当财政部提出“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的时候,大家首先想到了房地产税。

  上图是最近15年来,每年全国卖地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的对比情况。一般预算收入主要是税收,不包含卖地收入。大家把一般预算收入理解为长期稳定的收入,而卖地收入则带有很强的波动性(因而计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可以看出,卖地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每当经济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是卖地收入占比飙升的时候。通过刺激房地产来救急,是以前习惯性的做法。

  到了今年前三季度,卖地收入占全国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急剧下降到了25.2%,“土地财政”减收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税试点是否会启动,立法是否会提速?

  毕竟,今年3月财政部说“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时,是有时间限制的,说的是“今年”。

  2022年还剩不到2个月了,2023年即将到来,2023年会启动试点吗?

  房地产税试点会不会在2023年推出,不可能由地方宣布。这种重大财经措施,肯定需要在高层酝酿、讨论,最终由国务院来宣布。

  所以,2023年全国两会,是一个重要的时间窗口。如果有重大政策出台,两会之后的可能性偏大一些。

  对于房地产税试点城市的选择,我想多讲两句。

  财政部宣布今年“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时,用的是“扩大试点”的说法。这说明,官方默认重庆和上海仍然将参加新一轮试点。未来只是在重庆、上海的基础上,增加哪些城市的问题。

  试点的目的,是给全国范围的立法做准备。所以,就不能只拿大城市来试点。

  我的建议是:

  假设超大城市里重庆、上海和深圳纳入试点,那么还应该在特大、大城市里选择3个(最好中西东部各一个),在中小城市里再选3个(同样也是中东西部各一个)。这里面要有人口增长快的城市,也要有人口流失的城市。只有涵盖面广,试点才管用,才不浪费时间。

  只在深圳、上海、重庆试点,就想指导全国的房地产税立法,是不现实的,将来会出大问题的。因为中国的城市和城市之间,差异性太大了。

  选择9个城市试点,可能都不太够。如果有可能,应该选择20个左右的城市来试点,才能涵盖未来可能遇到的绝大多数情况。

  由于中国房地产价格虚高,而且其中包含了70年土地使用费,所以采用评估价做征税基础是不合适的。

  在国际上,有很多国家和地区(比如新加坡),是按照房屋市场租金做纳税基础的,这可能更适合中国的国情。

  我个人建议:最好能在2023年启动试点,早点让“利空出尽”,让老百姓对房地产税有正确的预期。长期悬而未决,让各种流言影响市场,反而不利于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顺便说一句,中国一直有房产税,每年都在征收。2022年前9个月,全国一共征收了2417亿元房产税,比上年同期增长12.8%。但这个“房产税”不针对个人征收,只针对企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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