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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尧:精读《资治通鉴》第85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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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9 20: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薄昭之死

  公元前173年 戊辰

  汉文帝 前七年

  【原文】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无得擅征捕。

  【白话】冬季,十月,文帝下诏令规定:对于列侯的母亲、夫人、诸侯王的儿子以及二千石以上的官吏,未经朝廷批准,不得擅自逮捕。

  【原文】夏,四月,赦天下。

  【白话】夏季,四月,大赦天下。

  【原文】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罳灾①。

  【白话】六月,癸酉日,未央宫东门的罘罳引发火灾。

  【姚注】

  ①罘(fú)罳(sī):古代一种设在门外的屏风。

  【原文】民有歌淮南王者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帝闻而病之。

  【白话】民间有传唱关于淮南王的歌谣,道:“一尺之布,尚可缝而共衣;一斗之粟,尚可舂而共食;天下之广,兄弟二人却不相容!”文帝听后感到不安。

  公元前172年 己巳

  汉文帝 前八年

  【原文】夏,封淮南厉王子安等四人为列侯①。贾谊知上必将复王之也,上疏谏曰:“淮南王之悖逆无道,天下孰不知其罪!陛下幸而赦迁之,自疾而死,天下孰以王死之不当!今奉尊罪人之子,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此人少壮,岂能忘其父哉!白公胜所为父报仇者,大父与叔父也②。白公为乱,非欲取国代主;发忿快志,剡手以冲仇人之匈,固为俱靡而已。淮南虽小,黥布尝用之矣,汉存,特幸耳。夫擅仇人足以危汉之资,于策不便。予之众积之财,此非有子胥、白公报于广都之中,即疑有专诸、荆轲起于两柱之间,所谓假贼兵,为虎翼者也。愿陛下少留计!”上弗听。

  【白话】夏季,文帝封淮南厉王刘长的儿子刘安等四人为列侯。贾谊知道文帝一定会重立淮南王,于是上疏劝谏道:“淮南王刘长悖逆无道,天下谁不知道他的罪过!陛下赦免其死罪而将其流放,这已经是他的幸运了。如今他自己得病而死,天下谁不认为他该死!现在尊奉罪人的儿子,反而会使朝廷承受天下的毁谤。等这些人年岁渐长后,又怎么会忘记父亲的死呢?白公胜为了给父亲报仇,复仇对象是自己的祖父和叔父。白公胜发动叛乱,不是为了取代君主而占有楚国,而是为了发泄愤怒,快意恩仇,手持利刃插入敌人的胸膛,本来就是要同归于尽而已。淮南国虽小,英布却曾靠它谋反。汉朝得以存活延续,真的只是幸运而已。给予仇人足以危害汉朝的资本,这在策略上是不好的。给予他们大量积蓄的资财,则他们不是像伍子胥、白公胜那样在广大的都市复仇,就可能像专诸、荆轲那样在朝堂的立柱之间行刺。这就是所谓的借给盗贼兵器,就相当于为老虎增添羽翼,希望陛下稍微考虑计议!”文帝不听。

  【姚注】

  ①淮南厉王子安等四人为列侯:《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记:“孝文八年,上怜淮南王,淮南王有子四人,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成侯。”

  ②大父:祖父。《汉书·贾谊传》记:“白公胜所为父报仇者,大父与伯父、叔父也。”然在白公胜可能仇恨的人中,楚平王是其祖父,楚昭王、令尹子西、司马子期皆为其叔父,且其父芈建原是楚平王的长子,根本就不存在“伯父”一说,故《资治通鉴》在转载时删去了“伯父”二字。

  【姚论】

  关于贾谊劝谏文帝不要大封淮南王刘长之子一事,《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的记载极其简单,只是说:“文帝复封淮南厉王子四人皆为列侯。贾生谏,以为患之兴自此起矣。”《资治通鉴》中记的内容,皆转载自《汉书·贾谊传》,然所转载的内容大体相似,只是在“夫擅仇人足以危汉之资,于策不便”一句之后,删除了“虽割而为四,四子一心也”一句。之前贾谊在《治安策》中,明确提出“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建议将诸侯王的领地分封给多个子孙,说这样就能“当时大治,后世诵圣”。可当文帝要将淮南国的领地分封给刘长的四个儿子时,贾谊又断言“虽割而为四,四子一心也”,意指淮南国虽然被分割为四块,但刘长的这四个儿子依然会团结一心地叛汉复仇。司马光将这句话删除,可以视作对贾谊的善意回护,以显得其论述不至于双重标准和前后矛盾。

  为谏阻文帝分封刘长四子,贾谊反复提及白公胜之乱以作为反例【1】。可事实上,这种类比是不恰当的。白公胜之所以作乱,不只是因为有复仇之心,更是因为他有复仇之力。《左传·哀公十六年》记:“子西曰:‘胜如卵,余翼而长之。楚国,第我死,令尹、司马,非胜而谁?’”意思是说,令尹子西道:“芈胜就像个鸟蛋,是在我的羽翼覆盖下成长起来的。按照楚国的权力接班次序,等我死了以后,令尹、司马之位,不是芈胜的还会是谁的呢?”由此可见,当时的白公胜已被视为众望所归的下一任令尹、司马,其在朝臣中的排位最多仅次于令尹子西和司马子期。由于白公胜位高权重,故而一旦举兵反叛,就会给国家造成极大的动乱。反观瓜分淮南国的刘长四子,其权势又如何能与白公胜相提并论?若只因其父犯罪被杀,便断言其子会反叛复仇,那么国家又何必废除罪不及家人的连坐之法?且民间已在传唱“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的歌谣,文帝听后尚且不安,贾谊又凭什么说“淮南王之悖逆无道,天下孰不知其罪!陛下幸而赦迁之,自疾而死,天下孰以王死之不当”呢?在《治安策》中,贾谊批评那些说天下已经安定得治的,是“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可在面对淮南王刘长之死所引发的民意反弹时,贾谊竟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甚至是掩耳盗铃,这算不算“非愚则谀”,算不算“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1】关于白公胜之乱的详情,可参见拙著《论语之道》第15章。

  【原文】有长星出于东方①。

  【白话】有长星出现在东方。

  【姚注】

  ①长星:古星名,类似彗星,有长形光芒。《汉书·文帝纪》之文颖曰:“孛、彗、长三星,其占略同,然其形象小异。……长星光芒有一直指,或竟天,或十丈,或三丈,或二丈,无常也。大法,孛、彗星多为除旧布新,火灾,长星多为兵革事。”

  公元前171年庚午

  汉文帝前九年

  【原文】春,大旱。

  【白话】春季,发生了大旱灾。

  公元前170年辛未

  汉文帝前十年

  【原文】冬,上行幸甘泉。

  【白话】冬季,文帝巡行至甘泉宫。

  【原文】将军薄昭杀汉使者。帝不忍加诛,使公卿从之饮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群臣丧服往哭之,乃自杀。

  【白话】将军薄昭杀了汉廷的使者。文帝不忍心以国法诛杀,便派公卿大臣前去与他饮酒,想让他自行了断,薄昭不肯。文帝又让群臣身穿丧服,前往薄昭家中痛哭,薄昭这才自杀。

  【姚论】

  关于薄昭之死,《史记》中没有留下只字片语,《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记:“十年,坐杀使者,自杀。帝临,为置后。”《汉书·文帝纪》记:“十年冬,行幸甘泉。将军薄昭死。”唐师古注:“郑氏曰:‘昭杀汉使者,文帝不忍加诛,使公卿从之饮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群臣丧服往哭之,乃自杀。有罪,故言死。’如淳曰:‘一说昭与文帝博不胜,当饮酒,侍郎酌,为昭少,一侍郎谴呵之。时此郎下沐,昭使人杀之,是以文帝使自杀。’师古曰:‘外戚恩泽侯表云坐杀汉使者自杀。郑说是也。’”

  由此可见,《资治通鉴》所记载的薄昭之死,主要就是转载自《汉书·文帝纪》中唐师古注所引的“郑氏曰”。然而,这其中又存在太多可以商榷之处。

  首先,史料的来源问题。薄昭既是皇亲国戚,又是朝廷重臣,这样的人犯罪被杀,史官是不可能将其忽视的。如果史书对此讳莫如深,那就必定是皇帝有意隐瞒掩饰。司马迁生活在汉武帝时期,其作《史记》时,距离薄昭之死尚不足百年。班固生活在东汉初期,其作《汉书》时,距离薄昭之死已有两百年。郑氏生活在东汉末期,其注《汉书》时,距离薄昭之死已近四百年。如淳生活在三国魏时期,其注《汉书》时,距离薄昭之死已有四百多年。为何距离事发时间越近的史家,记载得就越模糊;距离事发时间越远的史家,记载得就越清楚?其间必定是因后人杜撰附会所致。因此,《资治通鉴》这段记载的史料来源是值得怀疑的。

  其次,薄昭的性格问题。虽然史书对于薄昭的着墨不多,更没有为其专门立传,但我们不难发现,薄昭是个谨慎谦恭的人。理由至少有以下三点:

  第一,在诛杀诸吕之后,议立新君之时,群臣之所以不立齐王刘襄而立代王刘恒,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齐王的外戚凶悍暴戾,而代王的外戚谨慎谦恭。《史记·齐悼惠王世家》记:“大臣议欲立齐王,而琅邪王及大臣曰:‘齐王母家驷钧,恶戾,虎而冠者也。方以吕氏故几乱天下,今又立齐王,是欲复为吕氏也。代王母家薄氏,君子长者;且代王又亲高帝子,於今见在,且最为长。以子则顺,以善人则大臣安。’”可见在群臣的眼中,薄昭远胜于同样身为外戚的诸吕和驷钧。

  第二,当汉朝中央派使者迎接刘恒入京称帝时,郎中令张武等皆劝刘恒称病不往,唯有中尉宋昌力谏刘恒入京。当此徘徊不定之时,刘恒是派薄昭入京打探,面见周勃。待到薄昭还报,称这事可信,不用怀疑后,刘恒这才带领宋昌、张武等亲信入京称帝。可见在刘恒及其亲信的眼中,薄昭是可以托付大事,绝对令人放心的。

  第三,刘恒入京称帝后不久,立太子的母亲窦氏为皇后。周勃、灌婴等重臣因窦皇后的兄长窦长君和弟弟窦广国不懂谦恭礼让,担心二人会步诸吕的后尘,遂在士人中精心挑选有节操品行者与二人居住。二人由此成为懂得谦让的君子,不敢因身份的尊贵而待人骄矜。可是对于同样身为外戚的薄昭,周勃、灌婴等重臣却无此等担心和安排。

  因此,仅就自身的绝对素质而言,薄昭是能令刘恒及群臣放心的。若与其他外戚相比,则薄昭更是远胜于其之前的诸吕,同时的驷钧和之后的诸窦。就是这样谨慎谦恭的人,怎么可能会因骄纵放肆而贸然杀死皇帝的使者呢?

  再次,即便薄昭因骄纵放肆而杀死文帝的使者,那也必定是使者严重冒犯了薄昭。可问题在于,薄昭身为太后唯一的弟弟,文帝唯一的舅舅,朝廷仰赖的重臣,如果没有皇帝的授意和默许,使者奉承巴结薄昭都来不及,又怎么敢严重冒犯呢?如果错在使者,那么薄昭为什么不将其抓捕起来,交给文帝或者司法处理?如果错在薄昭,那么薄昭为什么不肯自杀,为什么文帝宁可让群臣轮番前去逼迫薄昭自杀,却始终不肯公布薄昭的详细罪责,以给薄太后一个交代,给天下人一个交代?更重要的是,在无罪和死刑之间,还有很多种处罚方式。使者究竟是怎么冒犯薄昭的,以至于薄昭对于皇帝的使者亦不采取鞭笞等较轻的刑罚,而要直接斩杀。薄昭之罪究竟有多么不可饶恕,以至于文帝对于薄昭同样无视“八议”而逼其自杀,完全不考虑贬官发配等较轻的处罚。况且,淮南王刘长曾在大庭广众之下杀死前朝宰相、辟阳侯审食其,对此文帝丝毫没有追究其罪责。可是,薄昭就只是杀死了一位无名的使者,文帝就要逼迫薄昭自杀,其间的比例原则何在?

  其实,真正导致薄昭不得不死的,同样是因为权势太大,威望太高,这才犯了文帝的忌,亦可能与周勃有关。汉三年(前177年),周勃下狱时,以重金贿赂狱吏而得到指点,又通过贿赂薄昭而得到释放。《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记:“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然后,就有了薄太后拿起头巾扔向文帝之事,称周勃诛杀诸吕之时,手持皇帝玉玺,统领北军将士,那个时候他都不谋反,现在居住在一个小县,怎么可能会谋反?文帝当即向太后谢罪,派使者释放周勃,可事后必定会派人查询太后何以如此义愤填膺,则周勃贿赂薄昭之事很快就能被查出。自古以来,擅权干政者无非就是四类人,一是宗室,二是外戚,三是大臣,四是宦官。至文帝十年,宦官一直未能干政,宗室中最令其忌惮的齐王三兄弟和淮南王刘长先后去世。大臣中的绝大多数位高权重者,如陈平、灌婴等皆已相继去世,只有一个周勃赋闲在家。外戚中的窦氏兄弟出身寒微,既无才具,更无威望,真正令人忌惮就只有薄昭。因此,当处心积虑巩固集权的文帝,发现大臣中最有权势威望的周勃与外戚中最有权势威望的薄昭过从甚密时,必定是会内心充满诸多猜忌,务必除之而后快的。事实上,就在薄昭死后的次年,即文帝十一年(169年),周勃也去世了。

  【原文】臣光曰:李德裕以为:“汉文帝诛薄昭,断则明矣,于义则未安也。秦康送晋文①,兴如存之感;况太后尚存,唯一弟薄昭,断之不疑,非所以慰母氏之心也。”臣愚以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夫薄昭虽素称长者,文帝不为置贤师傅而用之典兵;骄而犯上,至于杀汉使者,非有恃而然乎!若又从而赦之,则与成、哀之世何异哉!魏文帝尝称汉文帝之美,而不取其杀薄昭,曰:“舅后之家,但当养育以恩而不当假借以权,既触罪法,又不得不害。”讥文帝之始不防闲昭也,斯言得之矣。然则欲慰母心者,将慎之于始乎!

  【白话】臣司马光认为:李德裕认为:“汉文帝诛杀薄昭,在决断上虽然明快,但在道义上却不妥当。当初秦康公送晋文公回国时,曾经感慨见到舅舅,就仿佛母亲还在世一样。更何况薄太后当时还在世,就只有薄昭这一个弟弟,文帝在杀伐决断时毫不犹疑,这不是宽慰母亲内心的做法。”可我却认为,法律是天下公有的器物,只有善于运用法律的人,亲疏都一致,无处不通行,这样才能使得人们都不敢有所凭恃而触犯法律。薄昭虽然素来被称为长者,可是文帝没有为他选择贤德的师傅而任用他执掌兵权,乃至于最终杀害了汉廷的使者,这不正是因为有所凭恃而这样做的吗?如果文帝赦免了他,那与成帝、哀帝的时代又有什么不同呢?魏文帝曹丕曾经称赞汉文帝刘恒的美德,却不赞成他杀薄昭的行为,道:“对于舅父这样的皇亲国戚,皇帝应当给予他们养育的恩德,而不应当授予他们干政的权力。现在既然违法犯罪,就不得不依法惩处。”以此来讽刺汉文帝一开始不能及早地防备限制薄昭,所以才导致了后来的恶果,这话说得很对。由此看来,真正要能宽慰母亲内心的,是在一开始就要谨慎行事啊!

  【姚注】

  ①秦康送晋文:《诗经·国风·秦风·渭阳》记:“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毛诗序》记:“《渭阳》,康公念母也。康公之母,晋献公之女。文公遭丽姬之难未返,而秦姬卒。穆公纳文公。康公时为太子,赠送文公于渭之阳,念母之不见也,我见舅氏,如母存焉。及其即位,思而作是诗也。”意思是说,《渭阳》是秦康公思念母亲所作的诗。秦康公的父亲是秦穆公,母亲是晋献公的长女穆姬。晋献公宠幸骊姬,听信谗言,致使晋国发生动乱,太子申生被杀,公子重耳和夷吾逃亡。公子重耳,就是后来的晋文公,其流亡至秦国时,秦穆公接纳了晋文公。当时,秦康公还是太子,其母穆姬已死,在渭水北岸赠送晋文公时,见舅舅而思念母亲。等到秦康公即位后,就因思念而作了这首诗。

  【姚论】

  在司马光的这段论述中,提及了关于薄昭之死的三种观点。三种观点都带有批评文帝的成分,只是侧重点各有不同。

  第一种是是李德裕的观点,他认为文帝诛杀薄昭,虽然在决断上是明快的,但在道义上是不妥当的,伤害了母亲薄太后的感情。

  第二种是司马光的观点,他认为文帝诛杀薄昭是对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可是,如果文帝当初为薄昭选择贤德的师傅,使其不至于骄纵放肆,那薄昭根本就不会犯罪被杀。因此,文帝的过错不在于诛杀薄昭,而在于没有事先管教。

  第三种是曹丕的观点,他认为对于外戚,只能给予他们养育的恩德,而不能授予他们干政的权力。虽然司马光在评论曹丕时说“斯言得之矣”,但二人还是有本质不同的。司马光认为,在授予薄昭权力之前,应当为其选择贤德的老师,在其懂得谦恭敬畏之后再授予权力。可是曹丕认为,当初就不该将权力授予薄昭。一旦授予,这就是错误。

  可是在姚尧看来,这三个人的观点都存在一个共同的盲区,那就是没有深入探讨薄昭之罪是否当诛。从这个角度出发,李德裕的观点在三人中相对可以勉强接受。因为薄昭身为薄太后唯一的弟弟,其被诛杀必定会伤害到薄太后的内心,这是一个事实。李德裕说出了这个事实,但是他没有进一步说明的是,薄昭是否该杀。如果薄昭真的罪该万死,那么即便是会伤害薄太后的感情也要杀,只是这时候薄太后内心的怨恨会相对少一些。可如果薄昭罪不当诛,甚至完全无罪,文帝却依然将他诛杀,那就会严重刺伤薄太后的内心了。其次可以勉强接受的是曹丕的观点,因为薄昭如果不是位高权重,文帝是不会将其诛杀的,这才是薄昭之死的本质。曹丕说出了这个本质,可是他似乎忘记了,薄昭之所以能够位高权重,不只是依靠裙带关系。一方面,薄昭对于文帝即位是立有大功的。当文帝在代国徘徊犹豫之时,是薄昭前去与周勃洽谈,文帝在得到薄昭的回报后才敢入京称帝。可以说,薄昭的拥立之功,仅次于宋昌,居高位,掌大权,这些都是应该的。另一方面,文帝入京称帝后,面对满朝的军功重臣和天下的强大诸侯,亦离不开薄昭这个既信得过、又有能力的舅舅保驾护航。可以说,不掌大权的薄昭还能凭借国舅的身份安享富贵,没有薄昭为其掌权的文帝则未必能把江山坐得这么稳。至于曹丕所谓“既触罪法,又不得不害”之类,这就纯属想当然耳,不值一驳了。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司马光的观点。司马光延续了其在评论诛杀功臣之事中一贯以来的风格,即只要君主诛杀功臣,那就一定是功臣的错,否则君主怎么会诛杀功臣?因此,在司马光看来,薄昭既然被诛杀,那必定是因为他罪在不赦;薄昭既然罪在不赦,那必定是因为他骄而犯上。反正,在司马光的逻辑里,错的都是被杀的功臣,杀功臣的皇帝都是没有错的。如果非要说皇帝有什么错,那也只是事先没有将功臣管教好,以至于功臣骄纵放肆而已。但对于杀功臣这件事本身,我们很少看到司马光批评皇帝的滥杀无辜和刻薄寡恩,很少看到司马光同情功臣的不白之冤和悲惨遭遇。

  公元前169年 壬申

  汉文帝 前十一年

  【原文】冬,十一月,上行幸代;春,正月,自代还。

  【白话】冬季,十一月,文帝临幸代国。春季,正月,文帝自代国返回长安。

  【原文】夏,六月,梁怀王揖薨,无子。贾谊复上疏曰:“陛下即不定制,如今之势,不过一传、再传,诸侯犹且人恣而不制,豪植而大强,汉法不得行矣。陛下所以为籓扞及皇太子之所恃者①,唯淮阳、代二国耳。代,北边匈奴,与强敌为邻,能自完则足矣;而淮阳之比大诸侯,廑如黑子之著面②,适足以饵大国,而不足以有所禁御。方今制在陛下;制国而令子适足以为饵,岂可谓工哉!臣之愚计,愿举淮南地以益淮阳,而为梁王立后,割淮阳北边二、三列城与东郡以益梁。不可者,可徙代王而都睢阳。梁起于新郪而北著之河,淮阳包陈而南揵之江③,则大诸侯之有异心者破胆而不敢谋。梁足以扞齐、赵,淮阳足以禁吴、楚,陛下高枕,终无山东之忧矣,此二世之利也。当今恬然,适遇诸侯之皆少;数岁之后,陛下且见之矣。夫秦日夜苦心劳力以除六国之祸;今陛下力制天下,颐指如意,高拱以成六国之祸,难以言智。苟身无事,畜乱,宿祸,孰视而不定;万年之后,传之老母、弱子,将使不宁,不可谓仁。”帝于是从谊计,徙淮阳王武为梁王,北界泰山,西至高阳,得大县四十馀城。后岁馀,贾谊亦死,死时年三十三矣。徙城阳王喜为淮南王。

  【白话】夏季,六月,梁怀王刘揖去世,没有儿子。贾谊再次上疏道:“陛下如果不确定制度,以现在的情势来看,封国只不过都传了一代、两代,诸侯王尚且自行其是而不受管制,要让他们继续培植势力而做大做强,那么汉朝的法令就无法通行了。陛下能够以为屏障,皇太子能够以为凭恃的,就只有淮阳国和代国而已。代国,北面是匈奴,与强敌为邻,能自我保全就已足够。而淮阳国与那些强大的诸侯国相比,仅像一个黑痣附着在脸上一样,刚好只够成为大国的诱饵,而无力抵御大国的侵略。现在掌控权在陛下手中,可陛下在掌控诸侯国时,却让自己儿子所在的封国只够成为大国的诱饵,这样的设计怎么能算作工巧呢!以我愚笨的计策,请将淮南之地全都划归淮阳国以使其壮大,而后为梁王立下继承人,将淮阳国北边的两三个城市以及东郡划归梁国以使其壮大。如果觉得这样不行,那就将代王改封为梁王,以睢阳(今河南商丘)为都城。梁国的领地起自新郪(今安徽太和)而向北直达黄河,淮阳国的领地围绕陈县而向北直达长江。这样一来,即便是那些大的诸侯国有二心,也会被吓破胆而不敢谋反了。梁国足以抵御齐国和赵国,淮阳国足以制衡吴国和楚国,则陛下就可以高枕无忧,再也不用担心崤山以东了,这可以保两代君主的太平。现在的局势安定,是因为诸侯王都还年幼,等到几年之后,陛下就会看到祸乱了。当初秦国日夜苦心劳力以消除六国之祸,现在陛下掌控天下,只要使使脸色就能称心如意,却要高高拱手以酿成六国之祸,这很难说得上是明智。只顾自己在世时太平无事,可是对于积蓄的混乱,累积的灾祸,却熟视无睹而不去平定,等到去世之后,再将这些危难留给老迈的母亲、孱弱的儿子,使得他们不得安宁,这不能说是仁爱。”文帝于是听从贾谊的计策,改立淮阳王刘武为梁王,领地的北面以泰山为界,西面达到高阳(今河南杞县西),统领的大县有四十多个。又过了一年多,贾谊也去世了,享年仅三十三岁。文帝改封城阳王刘喜为淮南王。

  【姚注】

  ①籓扞:屏障捍卫。籓,通“藩”,藩篱,屏障;扞,通“捍”,捍卫。

  ②廑(jǐn):通“仅”。

  ③揵(jiàn):连接。

  【姚论】

  汉文帝一生共有八个儿子,其中四个是其为代王时的王后所生,皆在其入京称帝时离奇病死,剩下四个儿子分别是窦皇后所生的长子刘启和次子刘武,以及其他姬妾所生的三子刘参和四子刘揖。

  文帝元年(前179年),立长子刘启为太子。

  文帝二年(前178年),立次子刘武为代王,三子刘参为太原王,四子刘揖为梁王。

  文帝四年(前176年),将原代王刘武改封为淮阳王,将原代国与太原国合并,仍称代国,原太原王刘参为新代王。自此以后,刘参与其子刘登、其孙刘义合计出任代王凡六十三年。直至汉武帝元鼎三年(114年),刘义才由代王徙封为清河王。

  文帝十一年(前169年),梁王刘揖堕马而死,没有后代。贾谊再次上疏言事。

  在贾谊对于天下的战略思考中,只有文帝的亲生儿子是最可靠的,其余非亲生的宗室都是不可靠的,都是需要防范打击的对象。因此,在文帝所生的四子中,以长子刘启为太子,坐镇京师;以次子刘武为淮阳王,作为汉廷的南面屏障;以三子刘参为代王,作为汉廷的北面屏障,以四子刘揖为梁王,作为汉廷的东面屏障。可是现在四子梁王突然去世,汉廷东面的屏障就空了。在此背景下,贾谊给文帝提出了两条策略。

  第一条策略是“愿举淮南地以益淮阳”,意即将淮水以南、原淮南王刘长的领地全部并入淮阳国。当此之时,淮阳国的领地只有原陈郡一郡,而淮南国的领地则仍是英布任淮南王时的九江、庐江、豫章、衡山四郡。若将淮阳与淮南合并,则新淮阳王将统领五郡,比英布时的领地还大。

  第二条策略是“而为梁王立后,割淮阳北边二、三列城与东郡以益梁”,当此之时,梁国的领地只有砀郡一郡,如将东郡并入,则相当于彭越任梁王时的领地。再将淮阳北边二、三列城并入,则比彭越任梁王时的领地还大。

  这两条策略,第一条说的是做大淮阳国,第二条说的是做大梁国。贾谊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两条,那就能“梁起于新郪而北著之河,淮阳包陈而南揵之江,则大诸侯之有异心者破胆而不敢谋。梁足以扞齐、赵,淮阳足以禁吴、楚,陛下高枕,终无山东之忧矣。”可这又将引发另外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既然贾谊只相信文帝的亲生儿子,而文帝此时已经没有更多的亲生儿子,梁王刘揖又没有留下亲生儿子,那么该立谁为新梁王呢?对此,贾谊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得说“不可者,可徙代王而都睢阳”,意即将文帝亲生的三子刘参徙封为梁王。毕竟在贾谊看来,驻守代国以抵御匈奴远不如驻守梁国以抵御齐、赵重要。

  第二个问题是,既然贾谊只相信文帝的亲生儿子,那么等到文帝去世,太子即位后,该如何处置淮阳王和梁王?由于他们不是新君的亲生儿子,所以是新君不能信任的。又由于他们的实力已经做大,所以是新君必须防范的。届时,新君岂非又要对淮阳王和梁王下手?对此,贾谊同样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故而在“陛下高枕,终无山东之忧矣”之后,又加了一句“此二世之利也”,意指这种策略其实也就只能保两代君主的太平。

  《资治通鉴》因《汉书·贾谊传》之所载,称文帝“于是从谊计,徙淮阳王武为梁王,北界泰山,西至高阳,得大县四十馀城。”其实,文帝并未完全采纳贾谊的计策,最多只是采纳了一半,即做大梁国。但是对于另一半,即做大淮南国,则没有付诸实施,而且徙封梁王的正是淮阳王刘武,而非贾谊所建议的代王刘参。

  此外,《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记:“孝文八年,上怜淮南王,淮南王有子四人,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成侯。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上闻之,乃叹曰:‘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天下称圣。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我为贪淮南王地邪?’乃徙城阳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谥淮南王为厉王,置园复如诸侯仪。”《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亦原文转载,而《资治通鉴》在记载时却出现了严重的删改。

  首先,《史记》和《汉书》皆明文记载民歌事件是发生在文帝十二年,可《资治通鉴》却将其记载在文帝七年。

  其次,按照《资治通鉴》的记载,文帝在文帝七年听到民歌感到不安,然后在文帝八年封刘长四子为侯,给读者的感觉是民歌与封侯这两件事情之间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可是按照《史记》和《汉书》的记载,文帝纯粹只是怜悯刘长而封其四子为侯。试想,如果刘长真的那么罪大恶极,文帝真的那么问心无愧,他是否还会怜悯刘长而封其四子为侯呢?《资治通鉴》为突显刘长的死有余辜,在记载文帝封其子为侯时,将“上怜淮南王”一句也删除了。

  最后,按照《史记》和《汉书》的记载,文帝在听到民歌后发出感叹道:“尧舜曾经放逐骨肉,周公曾经诛杀管蔡,为什么他们严惩兄弟,天下人都称颂他们圣明。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他们不会因私害公。现在天下人传唱歌谣以讥讽我,莫非以为我是因为贪图淮南王的领地才严惩兄弟的?”于是,文帝下令徙封城阳王刘喜为淮南王,又追谥刘长为厉王,以诸侯王的礼仪为其修建坟墓。这段记载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但说明了刘长之死在民间获得了广泛的同情,而且说明了文帝的私心在民间已是广为人知的。更重要的,这应就是文帝不敢完全采用贾谊之计,将淮南之地完全并入淮阳国的根本原因所在。可惜的是,《资治通鉴》竟然将这段记载完全删除了。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记:“居数年,怀王骑,堕马而死,无后。贾生自伤为傅无状,哭泣岁余,亦死。贾生之死时年三十三矣。”意思是说,贾谊身为梁王太傅,自责没能善尽职责,照看好梁王,致使其堕马而死,遂哭泣感伤,一年多后也死了,时年三十三岁。对此,毛泽东曾作《七绝·贾谊》评论道:“贾生才调世无伦,哭泣情怀吊屈文。梁王堕马寻常事,何用哀伤付一生。”可在姚尧看来,贾谊所哀伤的,或许不只是梁王堕马,亦有自己的计策不被文帝采用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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