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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尧:精读《资治通鉴》第82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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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6 15: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苍任相

  公元前176年 乙丑

  汉文帝 前四年

  【原文】冬,十二月,颍阴懿侯灌婴薨。

  【白话】冬季,十二月,颍阴懿侯灌婴去世。

  【原文】春,正月甲午,以御史大夫阳武张苍为丞相。苍好书,博闻,尤邃律历①。

  【白话】春季,正月,甲午日,任命御史大夫、阳武(今河南原阳东南)人张苍为丞相。张苍喜欢图书,博学多闻,尤其精通律令、历法之学。

  【姚注】

  ①邃(suì),精深,精通。

  【姚论】

  高后八年(前180年),张苍出任御史大夫。文帝前四年(前176年),张苍出任丞相。文帝后元二年(前162年),张苍辞任丞相。在文帝执政的二十三年间,张苍当了四年的御史大夫,十五年的丞相,堪称文帝朝的第一重臣。可是,《资治通鉴》在转载时对于张苍的介绍却极为简略,故将《史记·张丞相列传》中对于张苍生平的介绍摘抄如下:

  张丞相苍者,阳武人也。好书律历。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有罪,亡归。及沛公略地过阳武,苍以客从攻南阳。苍坐法当斩,解衣伏质,身长大,肥白如瓠,时王陵见而怪其美士,乃言沛公,赦勿斩。遂从西入武关,至咸阳。沛公立为汉王,入汉中,还定三秦。陈余击走常山王张耳,耳归汉,汉乃以张苍为常山守。从淮阴侯击赵,苍得陈余。赵地已平,汉王以苍为代相,备边寇。已而徙为赵相,相赵王耳。耳卒,相赵王敖。复徙相代王。燕王臧荼反,高祖往击之。苍以代相从攻臧荼有功,以六年中封为北平侯,食邑千二百户。

  迁为计相,一月,更以列侯为主计四岁。是时萧何为相国,而张苍乃自秦时为柱下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苍又善用算律历,故令苍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者。黥布反亡,汉立皇子长为淮南王,而张苍相之。十四年,迁为御史大夫。

  由此可见,张苍不仅文武全才,而且善于治国。早在追随韩信扫北时,张苍就曾出任代相和赵相,为汉朝镇抚北境。后调任中央,成为丞相萧何的得力助手,负责统计管理的事务,被称为“计相”。汉十一年(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叛,刘邦封其子刘长为淮南王,以张苍为其国相。张苍担任淮南相十四年,于诸吕之乱后再次调任中央,接替曹窋出任御史大夫,位居三公之列。且在周勃罢相后,文帝任命太尉灌婴为丞相而撤销了太尉这个官职。因此,这时候的张苍已是朝中排名第二的重臣。灌婴去世后,就由张苍继任丞相。

  【原文】上召河东守季布,欲以为御史大夫。有言其勇、使酒、难近者;至,留邸一月,见罢。季布因进曰:“臣无功窃宠,待罪河东,陛下无故召臣,此人必有以臣欺陛下者。今臣至,无所受事,罢去,此人必有毁臣者。夫陛下以一人之誉而召臣,以一人之毁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识闻之,有以窥陛下之浅深也!”上默然,惭,良久曰:“河东,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

  【白话】文帝诏见河东郡守季布,想要任命他为御史大夫。有人说,季布是个勇猛、好酒、难以亲近的人。因此,季布抵达京师后,在官邸逗留了一个月,文帝召见后就让他回去了。季布因而对文帝道:“我没有什么功劳,有幸得到陛下的宠信,做了河东郡守。陛下无故召我前来,必定是有人向陛下夸赞了我。现在我来了,没有接受任何任命,就又让我回去,这必定是有人在陛下面前毁谤我。陛下因为一个人的夸赞而召我前来,又因为一个人的毁谤而让我离去。我担心天下有识之士听说这事后,会以此来窥探陛下的心机深浅。”文帝沉默,面有惭色,许久后道:“河东,是我视为股肱的一个郡,所以才特地召你前来。”

  【姚论】

  这段记载源自《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只是省略了最后一句话“布辞之官”,意即季布听文帝这么说后,就拜辞文帝而回到河东的任上。可是,细究此事的前因后果,总让人觉得十分蹊跷。当丞相灌婴去世,原御史大夫张苍接任丞相后,新任御史大夫的人选问题就将自动列入国家的重要议程。文帝既有心让季布接任御史大夫,又怎么会不了解他的性格脾气?又怎么会因临时听到的一些闲言碎语,就又不让他接任了?况且,自刘邦建立汉朝以来,除了萧何等极少数特例外,其余位列三公的重臣多为百战名将。在这些百战名将中,又有谁不是勇猛的,又有谁不是好酒的呢?曹参不是吗?周勃不是吗?灌婴不是吗?那为什么他们就能位高权重呢?因此,拿勇猛好酒来否决御史大夫这么重要的人事任命,显然是说服力不够的。退一步说,就算文帝听信人言而无意任用季布,那就更应该立即召见,说几句冠冕堂皇的关心慰问后就将其遣返,又何必让他在京师的官邸逗留一个月之久呢?由此可见,事情的真相绝非史书所记载的那么简单,其背后必定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原文】上议以贾谊任公卿之位。大臣多短之曰:“洛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于是天子后亦疏之,不用其议,以为长沙王太傅。

  【白话】文帝提议让贾谊出任公卿之位。大臣们纷纷批评贾谊道:“这个洛阳人,年纪轻,才学浅,就想专擅权力,扰乱国家大事。”于是,文帝之后也逐渐疏远了贾谊,不再采用他的建议,派他去做长沙王太傅。

  【姚论】

  关于贾谊被诋毁之事,《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是这样记载的:“于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乃短贾生曰:‘洛阳之人,……’”《汉书·贾谊传》亦基本照抄。然而,此时的绛侯周勃已经罢相之国,不在京师,灌婴更是已经去世,他们又如何能够诋毁贾谊呢?是以《资治通鉴》在转载时没有照抄《史记》和《汉书》的原文,而是改成了“大臣多”。可事实上,真正攻击贾谊的领军人物,应该是新任丞相张苍。《史记·张丞相列传》中明确记载:“张苍文学律历,为汉名相,而绌贾生、公孙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颛顼历。”

  《史记·太史公自序》记:“于是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礼仪,则文学彬彬稍进,诗书往往间出矣。”《史记·张丞相列传》又记:“张苍为计相时,绪正律历。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时本以十月为岁首,弗革。推五德之运,以为汉当水德之时,尚黑如故。吹律调乐,入之音声,及以比定律令。若百工,天下作程品。至于为丞相,卒就之,故汉家言律历者,本之张苍。苍本好书,无所不观,无所不通,而尤善律历。”可以看到,汉朝律历制度的主要制定者就是张苍,其方略是延续秦朝的水德尚黑,具体的章程细节在其就任丞相时达到完备。而我们在《再平南越》一章中提到,贾谊来到京师后不久,就“请改正朔,易服色,定官名,兴礼乐,以立汉制,更秦法;帝谦让未遑也。”由此可知,贾谊与周勃、灌婴、张相如、冯敬等军功元老之间主要还是权力制衡上的矛盾,而与张苍之间还存在着路线斗争上的矛盾。张苍欲在其丞相任上完成汉承秦制的律历制度建设,就必定容不下贾谊这种鼓吹“立汉制,更秦法”的少年新贵。而张苍在任相十多年后称病罢相,亦是因为文帝终于采纳公孙臣的建言,认为汉朝当属土德尚黄。所以,如果只是军功元老嫉恨贾谊的少年得志,文帝尚且能将其庇护周全。可一旦贾谊的政见与当朝丞相发生了即激烈冲突,且这种政见在当时的文帝看来亦是操之过急的,那就只能暂时承受委屈了。其实,文帝安排贾谊远离政治斗争的中心,前往长沙国担任太傅,这又何尝不是对他的另一种庇护呢?只可惜,贾谊未必能够理解文帝的这番良苦用心。

  【原文】绛侯周勃既就国,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薄太后亦以为勃无反事。帝朝太后,太后以冒絮提帝曰①:“绛侯始诛诸吕,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方验而出之。”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白话】绛侯周勃前往封国后,每当河东郡的郡守、郡尉巡行所属各县来到绛县(山西侯马东)时,周勃都会害怕被他们诛杀,经常是身披铠甲,令家人手持兵器而与他们见面。之后,有人上书控告周勃谋反,文帝将此事交给廷尉处置。廷尉逮捕周勃,审讯案情。周勃内心惶恐,不知该如何应答,狱吏也逐渐对周勃有所凌辱。周勃以千金贿赂狱吏,狱吏就在公文木牍的背面写上“以公主为证”,以暗示周勃。所谓公主,就是文帝的女儿,嫁给周勃的长子周胜之为妻。薄太后亦认为周勃不会谋反,当文帝去面见太后时,太后拿起头巾扔向文帝道:“绛侯当初诛杀诸吕之时,手持皇帝玉玺,统领北军将士,那个时候他都不谋反,现在居住在一个小县,反而要谋反吗!”文帝此时也已看过周勃在狱中所写的辩词,遂向太后谢罪道:“狱吏已经查验清楚,马上就要放他出来。”于是派使者手持符节前去赦免周勃,恢复原来的爵位和食邑,周勃道:“我曾经统领百万大军,却又怎么知道狱吏的尊贵呢!”

  【姚注】

  ①冒絮:头巾;提:击,掷。

  【姚论】

  关于周勃被诬以谋反之事,薄太后的批驳是极为有力的。但是,这么浅显的道理,难道文帝真的会不懂吗?自汉朝建立以来,周勃又岂是第一个被诬以谋反的功臣?薄太后批驳的逻辑,放在当初的韩信、彭越身上,不是一样极其恰当吗?蒯彻向韩信游说时说:“当今两主之命,县于足下,足下为汉则汉胜,与楚则楚胜。”栾布为彭越辩白时说:“当是之时,王一顾,与楚则汉破,与汉则楚破。”可是,韩信、彭越都没有在真正适合谋反的时候谋反,却在绝不可能谋反时被诬以谋反。如今,这种千古奇冤又轮到周勃身上,可见文帝已经完全继承了高帝的家学。相较于韩信、彭越的身首异处,周勃能够全身而退,结局已经算是相当好的了。

  高后八年(前180年),皇族宗室与军功元老联手平定诸吕之乱,文帝遂得以即位。可是短短四年时间,在当初平定诸吕之乱的功臣中,除了当即辞职的原御史大夫曹窋外,皇族宗室中的刘襄、刘章和刘兴居相继去世,军功元老中的陈平、审食其、灌婴亦相继去世,所剩下的只有周勃一人。因此,对于自己的危险处境,周勃是心知肚明的,以至于他一直担心被河东郡守所杀,去见郡守时都要被甲执兵。可问题在于,周勃身为百战名将,又当过最高行政长官丞相和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一个郡守怎么敢擅自诛杀呢?这至少要满足三个条件:一、郡守勇武过人;二、郡守不畏权贵;三、郡守得到了文帝的明确授权。

  那么,河东郡守具备这三个条件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前文提到,河东郡守就是季布。

  第一,季布勇武过人。《史记·季布栾布列传》记:“季布者,楚人也。为气任侠,有名于楚。项籍使将兵,数窘汉王。及项羽灭,高祖购求布千金,敢有舍匿,罪及三族。”季布能在楚汉战争中多次陷刘邦于窘境,以至于刘邦灭项后悬赏千金捉拿季布,足见季布的勇武过人,足以对周勃实施突袭击杀。

  第二,季布不畏权贵。《史记·季布栾布列传》记:“单于尝为书嫚吕后,不逊,吕后大怒,召诸将议之。上将军樊哙曰:‘臣愿得十万众,横行匈奴中。’诸将皆阿吕后意,曰‘然’。季布曰:‘樊哙可斩也!……’”想樊哙自沛县起兵以来,一路追随刘邦,鞍前马后,劳苦功高,不但深得刘邦的信任,而且还是吕雉的妹夫。面对如此位高权重的近臣,季布尚且敢于当着吕雉的面说出“樊哙可斩也!”那么面对已经失势在家的周勃,季布又有何惧哉?

  第三,季布得到了文帝的明确授权。前文在讨论文帝召季布入京,留邸一月又将其遣返时,就提出事情的真相绝非史书所记载的那么简单,其背后必定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现在来看,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极有可能就是与季布商议捕杀周勃之事。因为兹事体大,所以要商量一个月之久。因为不足以为外人道,所以才有了最初拟任御史大夫,后来又取消任命的桥段。

  因此,姚尧推测,文帝的本意或许是让季布通过暗杀等极端手段来造成周勃身亡。毕竟,与周勃一同追随刘邦南征北战的旧臣如今都已年迈去世,周勃此时去世亦并不出人意料。奈何周勃似乎是听到风声,与季布见面时皆被甲执兵,使得暗杀行为无法展开,这才有了诬以谋反的戏码。

  【原文】作顾成庙①。

  【白话】兴建顾成庙。

  【姚注】

  ①顾成庙:文帝在世时为自己修建的庙。

  公元前175年 丙寅

  汉文帝 前五年

  【原文】春,二月,地震。

  【白话】春季,二月,发生地震。

  【原文】初,秦用半两钱,高祖嫌其重,难用,更铸荚钱。于是物价腾踊,米至石万钱。夏,四月,更造四铢钱;除盗铸钱令,使民得自铸。

  【白话】最初,秦朝发行半两钱,高帝嫌它太重,不便使用,改为铸造荚钱。于是,物价暴涨,米价贵至一万钱一石。夏季,四月,文帝诏令改为铸造四铢钱。废除私人铸钱的禁令,允许民间自行铸钱。

  【原文】贾谊谏曰:“法使天下公得雇租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他巧者,其罪黥。然铸钱之情,非殽杂为巧,则不可得赢;而殽之甚微,为利甚厚。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及吏之所疑搒笞奔走者甚众。夫悬法以诱民使入陷阱,孰多于此!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①。法钱不立,吏急而壹之乎,则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纵而弗呵乎,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苟非其术,何向而可哉!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镕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善人怵而为奸邪②,愿民陷而之刑戮;刑戮将甚不详,奈何而忽!国知患此,吏议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术,其伤必大。令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数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故不如收之。”贾山亦上书谏,以为:“钱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贵。富贵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为之,是与人主共操柄,不可长也。”上不听。

  【白话】贾谊谏言文帝道:“现在的法令,允许天下人公开雇佣别人来熔铸铜锡,制作钱币,凡是敢于掺杂铅铁以牟利的,就处以黥刑。然而,铸钱的实际情况,是不掺杂铅铁,就不足以获利;只掺杂少量铅铁,就能获利丰厚。有些事情,会召来祸患;有些法令,会诱发奸邪。现在允许平民百姓掌握铸币之权,他们各自隐蔽地铸造,这时要想禁止他们在铸钱时为博取厚利而营私舞弊,即便是每天都有人因此而被判处黥刑,也都是禁止不住的。之前,民众因此而犯罪的,多到一个县数以百计,加上那些因被官吏怀疑而遭受鞭笞和闻讯奔走的,人数就更多了。朝廷设立法令以引诱民众落入犯罪陷阱,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过分的呢!而且民众使用的钱币,各郡县的规定又不相同:有的使用轻钱,在百枚之外还需要添加若干;有的使用重钱,因不符合标准而不被接受。没有建立官方统一的法定钱币,这时候,如果官吏急于统一市场上的货币标准,就会因为事务繁杂而力不能及;如果官吏放任市场而不予干涉,就会导致市场流通上的钱币轻重不同,币制陷入大乱。既然两者都不可行,那又该如何是好呢?现在,放弃农耕而开山采铜的人日益增多,他们舍弃农具,熔铸铜钱,烧制木炭,致使劣质钱币日益增加,而粮食却不见增多。善良的人们受到引诱而行奸邪之事,谨慎的民众陷入法网而遭刑戮之罪。对百姓实施刑罚杀戮是不吉祥的,为什么会疏忽了呢!国家了解到这些祸患后,官吏们必定会建议说‘禁止私人铸钱’。但如果禁止的方法不对,势必会造成很大的伤害。一旦禁止私人铸钱,则钱币就会升值。一旦钱币升值,则铸币的利润就会更丰厚。私人偷铸的现象将风起云涌,即便是斩首弃市的罪行,亦不足以将其禁止。奸邪屡次得逞,法令屡遭破坏,这都是铜所导致的。铜分布于天下,其所造成的祸患是极大的。因此,不如将其收归国有。”贾山亦上书劝谏,认为:“钱币,原本是无用之物,却可以用来换取富贵。富贵,原本是君主所掌控的权柄,现在让民众自己去掌控,这就是与君主共同掌控权柄,这种情形是不可以长期持续的。”文帝不采纳这些意见。

  【姚注】

  ①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轻钱,重量不足四铢的钱。一枚钱的重量相差不大,一百枚钱时就需要添加数枚才能达到标准。重钱,重量超过四铢的钱。平称:官府法定的称钱衡。这四句话采用的是对句互文的修辞手法。

  所谓互文,是古诗文中常见的一种修辞方法,本义是“参互成文,合而见义”,意即在上下对句中,又或者句内的两个部分,看似在说两件事情,实则两者互相渗透。读者在阅读时,需将其互相补充,才能获得完整的句意。

  《木兰诗》记:“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如果按照字面意思,将其解读为将军经历百战之后死亡,壮士参军十年之后归来,这就会令人感到困惑,为什么战死的都是将军,而归来的都是壮士呢?实际上,这里的“将军”和“壮士”,“百战死”和“十年归”是互相补充的,其正确的理解是:将军和战士从军十年,历经百战,有的战死沙场,有的凯旋归来。这就是对句互文。又如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记:“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如果按照字面意思,将其解读为将军的角弓无法拉开,都护的铁衣无法穿上,这就可能会让人产生误解,以为在将军的装备中,角弓出了问题,在都护的装备中,铁衣出了问题。实际上,这里同样采用的是对句互文,正确的解读应该是将军和都护的角弓都无法拉开,铁衣都无法穿上。

  杜牧《泊秦淮》记:“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如果按照字面意思,将第一句解读为烟雾笼罩着寒水,月光笼罩着沙,这就不准确了,因为烟雾不但笼罩着寒水,也笼罩着沙;月光不但笼罩着沙,也笼罩着寒水。所以,正确的解读应该是,烟雾和月光,笼罩着寒水和沙。这就叫单句互文。又如范仲淹《渔家傲·秋思》记:“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如果按照字面意思,将最后一句解读为将军被霜雪染白了头发,战士默默地在流泪,这是不准确的。正确的解读是,将军和战士都被霜雪染白了头发,都在默默地流泪。

  同样的道理,“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的意思是说,有些郡县管理宽松,对于轻钱,可以通过百枚增加若干;对于重钱,可以通过百枚减少若干的方式来使用。有些郡县管理严格,无论轻钱重钱,都不能通过增减若干的方式来使用,只要不合乎标准,就都不能通过检查,不能为民众所接受。

  ②怵(xù):引诱,诱惑。

  【原文】是时,太中大夫邓通方宠幸,上欲其富,赐之蜀严道铜山,使铸钱。吴王濞有豫章铜山①,招致天下亡命者以铸钱,东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而国用饶足。于是吴、邓钱布天下。

  【白话】这时,太中大夫邓通正得文帝的宠幸,文帝想要让邓通变得富有,就将蜀郡严道(今四川荥经)的铜山赏赐给他,让他采铜铸钱。吴王刘濞统领的鄣郡内有铜山,他招揽天下亡命之徒在此采铜铸钱,又在东面煮海水制盐,故而不用向百姓征收赋税而国库的财政充裕。于是,吴国和邓通所铸造的钱币通行于天下。

  【姚注】

  ①豫章:此处为鄣郡之误。自刘邦统一天下以来,豫章郡就一直是淮南国的领地。鄣郡原属楚国领地,汉六年,楚王韩信被擒后,其领地被分为三部分,陈郡由刘邦收归己有。之后以淮河为界,东边为荆国,下辖鄣郡、会稽郡和东海郡的南部;西边为楚国,下辖薛郡、泗水郡和东海郡的北部。汉十一年,淮南王英布起兵造反,向东攻击荆国,荆王刘贾兵败身亡。刘邦平定英布之乱后,将荆国改名为吴国,立其兄刘仲之子刘濞为吴王。《史记·吴王濞列传》记:“会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郡国诸侯各务自拊循其民。吴有豫章郡铜山,濞则招致天下亡命者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富饶。”《汉书·荆燕吴传》因其误,《资治通鉴》又因其误。

  【姚论】

  按照《资治通鉴》的记载,所谓“吴、邓钱布天下”似乎是文帝即位之后的事。其实,邓通铸钱固然是因得到了文帝的特许,可刘濞铸钱却是在惠帝、高帝时期就已经展开了的,这在《史记·吴王濞列传》中记载得很清楚。在《白马之盟》一章中谈到,高后二年(前184年),吕雉曾经试图以严刑峻法来禁止盗铸。奈何彼时中央集权的程度不够,致使法令在实施过程中遭到来自吴王刘濞这些诸侯藩国的强力挑战,最终不得不宣告失败。本年(前175年),文帝所诏令的“除盗铸钱令,使民得自铸”,只不过是对早已名存实亡的禁令作名义上的废除而已。

  贾谊劝谏文帝时称:“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故不如收之。”这无疑是书生不切实际之论。试想,文帝此时的权势威望,岂能与当年的高后相提并论。高后尚且做不到的事,文帝又如何能做到?贾谊欲收天下之铜,将不止是得罪吴王刘濞等诸侯藩王,更是在斩断天下豪强权贵的财路,他们岂能善罢甘休?文帝又岂能听信贾谊之言?

  文帝既不能阻止刘濞等攫取暴利,就只能躬身参与以求分利。为此,他选中了邓通作为其代理人。关于邓通,《史记·佞幸列传》中是这样记载的:

  孝文时中宠臣,士人则邓通,宦者则赵同、北宫伯子。北宫伯子以爱人长者;而赵同以星气幸,常为文帝参乘;邓通无伎能。邓通,蜀郡南安人也,以濯船为黄头郎。孝文帝梦欲上天,不能,有一黄头郎从后推之上天,顾见其衣裻带后穿。觉而之渐台,以梦中阴目求推者郎,即见邓通,其衣后穿,梦中所见也。召问其名姓,姓邓氏,名通,文帝说焉,尊幸之日异。通亦愿谨,不好外交,虽赐洗沐,不欲出。于是文帝赏赐通巨万以十数,官至上大夫。文帝时时如邓通家游戏。然邓通无他能,不能有所荐士,独自谨其身以媚上而已。上使善相者相通,曰“当贫饿死”。文帝曰:“能富通者在我也。何谓贫乎?”于是赐邓通蜀严道铜山,得自铸钱,“邓氏钱”布天下。其富如此。

  按照《史记·佞幸列传》的说法,文帝之所以选中邓通,是因为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之所以赏赐邓通铜山,是因为相士说他会贫困饿死。显然,类似这种荒谬绝伦的行径,即便是自古以来最昏聩奢靡的君主都不会做,更何况是能够终结汉初动乱,开创文景之治的汉文帝呢?因此,所谓奇怪的梦,相士的话都是借口,都是用来解释选择邓通的原因的。那么,文帝究竟为什么会选择邓通呢?我们只要看邓通的性格就知道了。《史记·佞幸列传》上说他:“通亦愿谨,不好外交,虽赐洗沐,不欲出。……然邓通无他能,不能有所荐士,独自谨其身以媚上而已。”意思是说,邓通老实谨慎,不爱与人交往,即便是皇帝赐他休假,他也不愿外出。没有别的什么才能,不能推荐贤德之士,就只是自身处事谨慎以谄媚皇上而已。试想,这不就是代理人最理想的品格吗?因为处事谨慎,所以钱财安全;因为专心媚上,所以绝对忠诚;因为没有才能,所以容易控制;因为不荐贤士,所以不会结党;因为不好外交,所以不会被骗;因为不愿外出,所以不会生变。文帝能找到邓通这般完美的代理人,自然要放手令其暴富了,因为邓通所攫取的财富,全都是文帝自己的私房钱。

  《史记·佞幸列传》又记:“及文帝崩,景帝立,邓通免,家居。居无何,人有告邓通盗出徼外铸钱。下吏验问,颇有之,遂竟案,尽没入邓通家,尚负责数巨万。长公主赐邓通,吏辄随没入之,一簪不得著身。于是长公主乃令假衣食。竟不得名一钱,寄死人家。”意思是说,文帝死后,景帝即位,邓通免职,闲居在家。不久之后,有人告发邓通私自到境外铸钱,景帝遂将其逮捕后交由法吏审理。法吏查到了不少相关事实,于是彻底追查,将邓通的家财全部没收充公。即便如此,邓通还倒欠国家很多钱。景帝的姐姐长公主于心不忍,赏赐了邓通一些财物,法吏随即将其没收充公,连一支簪子都不让邓通戴在身上。于是,长公主就只让手下给邓通赠送衣服和食物。最终,邓通身无分文,寄食在别人家里,直至死去。

  表面上看,邓通的悲惨结局印证了相士当初的预言。可实际上,又焉知这不是文帝与景帝父子早就安排好的戏码?试想,以邓通之非亲非故、无德无才,原本就不应该攫取富贵,更遑论富可敌国。文帝之所以愿意让邓通富可敌国,只不过是将其视作自己的代理人,且在合适的时候将其所积累的财富移交到自己的儿子手中而已。

  【原文】初,帝分代为二国;立皇子武为代王,参为太原王。是岁,徙代王武为淮阳王;以太原王参为代王,尽得故地。

  【白话】最初,文帝将代国的领地分为两个国家;立皇子刘武为代王,刘参为太原王。这一年,文帝改封代王刘武为淮阳王,改封太原王刘参为代王,统领原代国的所有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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