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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博:“50辆宾利堵车位”,告诉你哪种房子不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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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8 12: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两天,“50辆宾利堵车位”事件,在朋友圈刷屏。

  据澎湃新闻报道,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在深圳香蜜湖片区的宝能公馆小区,随着公寓业主的入住,地下停车场的纠纷愈演愈烈。小区分住宅、公寓两部分,两个区域的地下停车场是共通的。住宅先入伙,其公共停车位的管理方式是先到先停,不固定车位;后来在公寓销售中,开发商承诺买公寓可以赠送车位使用权,而赠送的车位部分位于住宅区域下方。由于停车位比较紧张,引发了业主之间的纠纷。

  本文则想探讨一下,作为大城市痛点之一的“小区停车难”,到底该怎样解决;买房子的时候,哪种小区最好不碰。

  关于小区车位,不同城市的管理方式是不同的。同样是一线城市,深圳就不支持车位买卖,也不为车位发放产权证;但北京、广州等城市,符合条件的车位是可以获得产权证的。

  有没有产权证,区别很大。

  获得产权证的车位权属明晰,很难有争议。而且还可以买卖、抵押,获得了金融化的权利,相当于盘活了一批不动产。

  深圳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城市,为什么反而不给车位产权呢?

  深圳有深圳的难处。说到底,还是因为地方小,人口多、车多。

  在《民法典》的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于车位有如下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也就是说在国家层面上,符合条件的车位是可以出售、附赠的,当然也可以出租。

  可以出售的车位,是被严格限定的,首先它不能“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有些地方则规定露天车位都不能买卖(这种车位的实质是土地);其次,人防车位不能买卖;第三是纳入了小区公摊面积的车位不能买卖。

  人防车位不能买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防车位占据的空间,是国家的国防资产,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只是为了提高利用效率,在平时可以做为车位使用。

  “人防法”还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所以,人防车位的收益权一般来说归开发商,不归业主共享。

  允许车位买卖,固然很爽——可以明晰产权、增加资产流动性、开发商可以回笼资金。但问题同样存在,比如一个业主可以买几个?非小区业主是否可以买?

  在一些城市,曾出现过小区车位被外部企业、个人大量收购,然后高价向小区业主出租,弄得业主苦不堪言的情况。所以,民法典又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并没有明确禁止非业主购买。

  深圳拥有特区立法权,所以在车位上走了一条较为独特的路,不支持产权化。

  早期的时候,深圳小区的车位出租,一般采用固定车位的方式。后来发现弊端很多,比如优质车位长期沉淀在一些人手中,甚至私下买卖租赁权。

  最近几年的新建小区一般发放月租卡,但车位不固定,大家先到先得。随着车辆增多,很多小区往往“超售”月卡。比如小区有1000个车位,但发放1100张卡,回家晚的业主可能找不到车位,需要停在通道上,甚至只能挡住别人的车。

  个别停车矛盾特别突出的小区,则采取了更机动灵活的方式:由小区保安员负责挪车。每天晚上,车库里停进去尽量多的车,几乎填满通道,但车主要把钥匙留给保安员。第二天早上,保安员负责把出门早的业主的车挪出来。

  但深圳仍然有大量小区,存在“被出售”和“被赠送”的车位,这些往往是历史原因形成的。由于不能办证,所以即便是从开发商处购买,也只是长期租赁合同,真正打官司是否管用,很难讲。

  这种历史形成的,存在“被出售”、“被赠送”车位的小区,大家也慢慢习惯了,比较少有纠纷。出现纠纷的,往往是新小区,尤其是住宅和公寓混在一起的小区。

  因为公寓的容积率偏高,小户型多,车位比明显偏低,往往2到3户才拥有一个车位。这时候,住宅业主就会觉得吃亏。

  2020年底,深圳市司法局曾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停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导思想是:居住区的停车管理应当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管理的作用,将停车管理权交给业主共同决定,居住区停车设施的管理、使用制度,以及收费标准、方式、收益分配等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那么,车位到底应该怎么管?到底是应该支持买卖、赠送,还是不支持?

  我们首先要搞明白一点:中国的城镇化,走的是一条集约式发展之路,也就是说,我们选择了高密度的城市模式,类似香港或者纽约,而不同于洛杉矶、旧金山。

  在高密度城市模式下,又要支持汽车消费,希望家家买车,必然产生停车难的城市痛点。

  每到经济下行周期,国家一般会出台支持汽车消费政策,比如最近就在这样搞。北上广深这些早就限牌的城市,路网、停车压力都非常大,但也都因应局势放松了汽车限牌。

  根据统计公报,到2021年末深圳民用汽车拥有量为379万辆,其中私人小汽车294万辆。深圳的停车位大约为250万个,表面上看,停车位缺口120万左右。

  由于限牌的因素,深圳还有大量上外地牌、在深圳跑的车,至少30到40万辆,它们一般会在非高峰路段上路。剩下的时间,就占据在各个停车位里,加剧了停车难。

  怎样才能解决大城市的停车难?从企业角度看,由于投资回报率非常低,甚至入不敷出,是没有人愿意投资停车场的。只能通过政府划拨土地、增加地下空间等方式,来增加城市的停车位。

  至于小区的停车位,跟商业停车位又有很大的区别。它跟你家里的洗手间或者厨房越来越接近,是你生活配套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对外销售,让外来者购买,或者一个业主购买多个车位,都是对其他业主的不公平,未来会产生越来越多的纠纷。

  所以我的建议是:

  国家应该规定,大城市新建住宅的车位比必须达到1以上,也就是1套房子至少对应1个小区车位。在房屋发售之前建立起每套房子和每个车位的对应关系,连同房屋一起出售(不能出售的,则建立对应的长期使用关系)。

  也就是说,车位不能跟住宅拆开来卖,要保证每套住宅拥有1个车位。这样,才能做到最公平。

  超过1:1的车位,用来对小区业主出租,因为部分家庭拥有第二辆车,需要停车位。家里尚未买车的业主,可以把自己的车位拿出来出租,按照政府指导价租给同小区的其他业主。

  我们可以把一家一个车位定位为“刚需”,是必须尽量保证的,因为车位已经是生活必需品。超过1个车位,属于改善,走租赁的方式。如果一个小区不能提供足够的“第二个车位”,则必须抽签决定谁可以获得1年的租赁权,每年抽签1次。

  对于老旧小区的车位难题,可以通过业主投票方式来决定。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通过小区自治方式还解决不了问题,还可以让基层政府介入,或者走司法途径。

  总之,停车难越来越成为城市居民的生活痛点,尤其是在政府鼓励汽车消费,希望通过汽车消费稳增长的背景下。

  应对这个难题,一方面需要政府多规划、多建设停车位,另一方面立法机关也可以出台规定更详细的地方法规,给小区停车位的管理建好坐标。

  越来越多的车位纠纷也告诉我们:随着汽车拥有量不断提高,不仅停车将变得非常困难,路上拥堵也会不断加剧,最终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实施汽车单双号行驶。

  对于购房者来说,买一套交通便利的物业变得越来越重要。

  我再强调一下,从你家楼栋口到地铁站台1000米内,最好800米内,才算地铁物业,太远了就没有意义了。如果你的房子附近800米内,有多条线的地铁站,那么价值就更高。

  当然,买房子的时候选车位充足的小区,也是非常重要的。车位比偏低的小区,未来价值会打折扣——除非它的学位一流,才能一俊遮百丑。

  住宅和公寓混在一起的,而且公寓小户型偏多的小区,要慎重购买,或者不买。这会大大加剧车位紧张,影响你的幸福感,甚至可能被迫卷入车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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