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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尧:精读《商君书》第17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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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8 19: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修权第十四

  【题解】

  修权,即行使权力。在本文中,商鞅提出治国就靠三种东西、一是法度,二是信用,三是权力。其中,法度和信用都是君臣共有的,唯独权力是君主独有的。而法度是否有权威,信用是否能建立,这些都取决于君主对权力的任用。如果君主“爱权重信”,则国家就能够得治;如果君主“以私害法”,则国家就会危亡。因此,治国的关键,就在于君主对权力的运用是基于公法还是基于私议。

  【14.1】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故上多惠言而不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死。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约也①。故明主任法。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察。故赏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违亲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

  【白话】国家之所以能得治,靠的是三样东西:一是法度,二是信用,三是权力。法度,是君臣共同操持的;信用,是君臣共同树立的;权力,是君主独自控制的。君主失去对权力的控制,则国家就会陷入危机;君臣抛弃法度而只顾私利,则国家必定陷入混乱。因此,建立法度,明确职分,而不以私利损害法度,就能使国家得治。君主控制权力,独断专行,就能树立威信。民众相信君主的赏赐,那么事业就能够成功,民众相信君主的刑罚,那么奸邪就无从发端。只有英明的君主,才会珍惜权力而看重信用,不会只顾私利而损害法度。因此,如果君主说了许多施加恩惠的空话,却又不能兑现赏赐,那么臣下就会不愿为之所用;如果屡次颁布严厉的法令,却又不能执行刑罚,那么民众就会轻视死刑。一般来说,奖赏是用文治的手段,刑罚是以武治的手段。文武合用,就是法治的枢纽。因此,英明的君主依靠的是法度。英明的君主,不被蒙蔽叫作“明”,不被欺骗叫作“察”。因此,奖赏厚而有信用,刑罚重而必执行,厚赏时不遗漏关系疏远的人,重罚时不回避关系亲近的人。这样一来,臣子就不会蒙蔽君主,而下级也不会欺骗上级。

  【姚注】

  ①约:枢纽。《韩非子·二柄》记:“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韩非所称之“柄”与商鞅所称之“约”是一个意思,皆为掌控国家的关键。

  【姚论】

  《史记·商君列传》记:“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

  由此可见,商鞅变法之所以能在秦国获得空前成功,关键就在于商鞅对赏罚的坚决执行。当他徙木立信时,真正做到了“赏厚而信”和“不失疏远”。当他责罚太子时,亦真正做到了“刑重而必”和“不违亲近”。一千四百年后,宋朝著名诗人、亦同样以变法而著称的王安石写过一首题为《商鞅》的七言绝句。诗是这样写的:“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盖自古以来,每当国家发展遭遇瓶颈时,时人未必不知改革变法的重要,亦未必不能提出改革变法的方案,可最终结果都是富有成效者少,而不了了之者多。究其原因,又何尝不是因为做不到“赏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违亲近”而导致改革变法的政令难以推行呢?

  【14.2】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先王县权衡①,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故法者,国之权衡也。夫倍法度而任私议②,皆不知类者也。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者,惟尧;而世不尽为尧。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③,毁公者诛之。赏诛之法,不失其议④,故民不争。不以爵禄便近亲,则劳臣不怨;不以刑罚隐疏远,则下亲上。故授官予爵不以其劳,则忠臣不进;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凡人臣之事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

  【白话】世上治理国家的人,大多抛弃法度而听信私议,这就是国家之所以混乱的原因。先王设置权衡,确立尺寸,而沿用至今,是因为它们标准明确。如果抛弃权衡而判断轻重,废除尺寸而估计长短,则即便估得很准,商人也不会采用,因为这样得出的结果不是必然唯一的。所以,法度就是治国的权衡。违背法度而听信私议,这都是些不懂得类推事理的人。不用法度就能断定一个人是智慧、能干、贤德、不肖的,就只有尧了,可世上并非每个人都是尧。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先王知道评议自己和赞誉私人是不可信的,所以建立法度,明确职分,遵守法律的就奖赏,损害公利的就惩罚。奖赏与惩罚的法度,不违背其各自的标准,所以民众不会有争议。不用爵禄以使亲近的人得利,则功臣就不会埋怨;不用刑罚以使疏远的人埋没,则下级就会亲附上级。因此,如果不按照其劳苦来授予官爵,则忠臣就不会积极;如果不按照其军功来赏赐俸禄,则战士就不会卖力。一般来说,臣子侍奉君主,大多是投其所好。君主喜好法度,臣子就以法度侍奉君主;君主喜好言谈,臣子就以言谈侍奉君主。君主喜好法度,则面前都是行为端正、刚直不阿的臣子;君主喜好言谈,则身旁都是毁谤中伤、互相吹捧的臣子。

  【姚注】

  ①县权衡:县(xuán),同“悬”;悬挂,设置。权衡,称量物体轻重的器具。权,秤砣;衡,秤杆。

  ②倍,同“背”,违背。

  ③中程:中(zhòng),符合;程,法度。

  ④议(yí):同“仪”,礼仪,准则。

  【14.3】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①,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②,明于治乱之道也。故三王以义亲③,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④,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⑤,存亡之本也。

  【白话】公私之间的界限明确,则小人就不会嫉妒贤能,不肖者就不会嫉妒功臣。因此,尧舜统治天下,不是将天下的利益据为私有,而是为了天下人来治理天下。他们选拔贤能的人而后传位于他,这不是因为他们疏远儿子而亲近外人,是因为他们懂得国家之所以得治和混乱的道理。所以,三王用道义来亲近天下,五霸用法律来匡正诸侯,这都不是将天下的利益据为私有,而是为了天下人来治理天下。因此,这些君主既能享有美名,又能建立功业,天下人皆乐于被其统治,而没有人能够伤害他们。现在的乱世君臣,只是能够独占一个国家的利益而掌控一个官职的权力,就都得意洋洋,以此来成就其自身的私利,这就是国家之所以陷于危局的原因。因此,公私之间的交替分际,就是国家存亡的根本。

  【姚注】

  ①疾:同“嫉”,嫉妒。

  ②越人:疏远的人。

  ③三王以义亲:有学者认为,本句末尾遗漏了“天下”二字。仅就行文的对仗而言,三王对五霸,义对法,亲对正,确实是还需要一个名词来对“诸侯”。又【6.6】记:“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以此推之,本句末尾补上“天下”二字是合理的。

  ④区区然:形容一个人志得意满的样子。

  ⑤交:交替,变更。文中所称之三王五霸“皆非私天下之利也”,故能“擅其名而有其功”,是指为公而存;所称之乱世君臣“以便其私”,故而“此国之所以危也”,是指为私而亡。所以说对于公私的交替选择,关乎国家的存亡之本。

  【14.4】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①,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②。谚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蠹”也。故有“隙”、“蠹”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

  【白话】君主废除法度而喜好私议,那么奸臣就会卖弄权势以索取俸禄,小官就会隐瞒下情而鱼肉百姓。谚语说:“蛀虫多了,树木就会折断;缝隙大了,墙壁就会崩坏。”因此,如果大臣争相谋取私利而不顾及民众,就会导致下级背离上级。下级背离上级,这就是国家的“缝隙”。小官隐瞒下情而鱼肉百姓,这就是民众的“蛀虫”。有了缝隙和蛀虫而不灭亡的国家,是天下少有的。因此,英明的君王依靠法度而去除私利,这样国家就不会有缝隙和蛀虫了。

  【姚注】

  ①鬻权以约禄:鬻(yù),卖;约,索要。【3.3】记:“是故进则曲主,退则虑私,所以实其私,然则下卖权矣。夫曲主虑私,非国利也,而为之者,以其爵禄也;下卖权,非忠臣也,而为之者,以末货也。”可以作为本句的注解。

  ②秩官:下层官吏。【3.3】记::“然则下官之冀迁者皆曰:‘多货,则上官可得而欲也。’曰:‘我不以货事上而求迁者,则如以狸饵鼠尔,必不冀矣;若以情事上而求迁者,则如引诸绝绳而求乘枉木也,愈不冀矣。二者不可以得迁,则我焉得无下动众取货以事上而以求迁乎?’”可以作为本句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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