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6227|回复: 0

燕梳楼:刚刚!双双死刑!瞬间泪目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29 20: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死刑,双双死刑!

  刚刚的消息,重庆姐弟被亲生父亲扔下楼坠亡案宣判了!

  被告人张波、叶诚尘以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真是大快人心!看到这个消息,真的瞬间破防了,眼泪簌然而下。

  都说孩子是父母最大的软肋。这种感受,只有当了父母才能知道。

  为了这一天,孩子的妈妈整整等了391天,而我们也等了一年多。

  3天前我写这篇文章时,有读者嘱托我,一定要告诉她判决结果,今天我第一时间来报信了!

  回头再看这对狗男女,千万万剐都不为过!

  去年11月2日下午15时30分,年仅2岁半的姐姐雪雪和1岁半的弟弟洋洋,双双从15楼摔下身亡。

  一名身穿睡衣的男人甚至鞋都没来及穿,急匆匆跑下楼看到孩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顿时失声痛哭,又是拍地又是撞墙,丧子之痛无以复加。

  这名父亲边哭边说,因疏于看管导致孩子摔下楼。

  面对这样的人间悲剧,闻者无不落泪。

  但最好的演员,也有卸妆的时候。

  面对两个冰冷的孩子,孩子的母亲陈美霖痛不欲生。冷静下来后,她把眼睛落在了自己的前夫、两个孩子的爸爸张波身上。

  她越想越不对劲,越想越觉得后背发凉。

  卧室的飘窗很难推开,两个孩子是如何打开并双双掉下楼的?

  前夫平时并不带孩子,为什么事发当天却没有上班在家独自带孩子?

  为什么前夫一会说当时在吃饭,一会又说吃感冒药在睡觉,他到底在干什么?

  她不敢想更不愿想,毕竟那是孩子的父亲,亲生的父亲!哪个父亲会把自己的孩子亲手送进地狱?

  但一个月后,警方正式通知她:

  两个孩子死于谋杀!

  而凶手正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

  虎毒尚且不食子啊,但这对狗男女为了一己私欲,竟然亲手把自己的孩子扔下楼!

  据起诉书显示,张波离婚前就同叶诚尘确立了恋爱关系,后协议离婚,2岁的女儿归陈美霖抚养,而1岁的儿子则由张波母亲带到6岁后再给陈美霖抚养。

  因为陈美霖知道,作为父亲张波连两个孩子的生日都不知道,怎么可能会爱孩子?但她更没想到的,同样恶毒的还有其女友叶诚尘。

  经法院审查发现,张波与叶诚尘建立恋爱关系后,叶诚尘发现原来张波结过婚,并且还有两个孩子,便表达强烈的不满。

  在张波离婚当月,两个就开始密谋杀害两个孩子。

  但为什么2岁的女儿在前妻那儿,也要一起杀害呢?

  原因是叶诚尘不希望张波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前妻带也不行!

  于是,这对狗男女很快就确定谋杀方案。方案一是驾车坠河,但由于操作风险大,车又没有保险,只能作罢。方案二就是高空意外坠楼,简单易操作。

  这世间最不能直视的就是人心,骂他们畜生都是侮辱了畜生这两个字!

  案发当天,张波以哄骗前妻把女儿送到家里,但因孩子奶奶在家伺机作案未成,后接到叶诚尘割腕相逼的视频后,便把奶奶支出家门。

  当时两个孩子正在卧室玩耍,这名禽兽父亲提起两个孩子的脚,毫不犹豫地就从窗户扔了下去!

  这两个可怜的孩子,在天上挑错了爸爸。

  归案后,叶诚尘拒不承认自己知情,更不承认是共谋犯。直到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恢复其手机信息后,面对多次谋划的聊天记录,才服法认罪。

  在今年7月26日第一次开庭时,在主从犯的认定问题上,双方律师辩论激烈。

  叶诚尘委托的辩护人认为,因为叶诚尘并没有逼迫张波去杀害幼童,她应被认定为从犯。

  这对狗男女还曾当庭对质互相撕咬,并双双表示愿意给予经济赔偿。这可他妈的是真爱啊,大难来时互相咬?

  12月25日,陈美霖再次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将于12月28日进行第二开庭审理,这一次开庭会作如何认定?是认定为主从犯还是共犯?

  我在几天前写下这篇文章时,后台评论也基本上分为两派,一派认为不能用舆论绑架法律,情是情法是法,叶诚尘没有亲手参与实施,应认同为从犯。

  而也有人认为,叶诚尘虽然没有实施,但全程规划和设计,并在最后以割腕方式胁迫张波实施,应视为共犯。

  那么,法院究竟如何认定?

  令人欣慰的是,今天上午法院经审理认定二人为共犯。

  据公开宣判显示:

  在共同犯罪中,张波积极参与共谋,设计将女儿接到家中,直接实施杀害两名亲生子女的行为;叶诚尘积极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发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为由,催促张波杀死两名小孩,并在张波犹豫不决的情况下,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最终促使张波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

  同时,在判决书中,法官还用了三个“底线”,五个“极其”来表达法律正义:

  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

  作案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其深,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严惩。

  既然二审已经认定共同犯罪,并判处死刑,那我们就进一步呼吁,请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对这两个畜生不如的东西立即执行死刑!

  黄泉路上再作伴,奈何桥前共白头吧!

  午时三刻已到,斩立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GMT+8, 2025-6-29 09:44 , Processed in 0.187750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