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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堂:勿需担心,更大可能是为了刺激内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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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19: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一则“商务部鼓励家庭储存一定数量生活必需品”的新闻上了热搜,也在微信等平台刷了屏;;光堂主本人就收到好多条转发的链接图片。

  也有不少朋友发消息和我探讨背后的“深意”,比如是不是要动手之类的。图片

  不过,个人觉得,主要的意图应该不是要动手,而是为了刺激内需消费。

  可以看一个数据:10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今年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为36833亿元,同比增4.4。由于反复的疫情影响,这个数据不太理想。

  因为同一则新闻中也说到:如果扣除价格因素,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实际增长2.5%,从环比看,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3%。上面这个数字很不好看——至少和GDP增长预期完全不匹配。如果再考虑一下CPI等情况,数据甚至更糟糕。

  所以,堂主分析认为,这主要是为了结合马上要来到的年底和春节节日,放出一些风声促使大家消费(这可能也是由商务部出面的原因之一)。

  对这个事情,个人觉得吧:如果确实有真的需求,可以买一点能久放的放着,反正迟早也要用。但是,如果需求和日常消耗没有那么大,就千万别买太多——那很容易导致浪费。

  从某种意义上说,依靠消费拉动经济,所带来的好看数字,其实没有多大意义——毕竟很有可能同时带来对人类实物生产能力的浪费。

  当然,屯点生活必需品也是一种保底措施,对于缺乏安全感的家庭,可以少买一些也无伤大雅,至少在心理上会让人有舒适感,对精神文明生活质量有益。图片

  延伸一下,稍微讨论几句某些物资轮流涨价的事情。一方面确实有洪水、减排等大环境影响的因素,另一方面,也是市场对特殊物资生产成本与价格倒挂的反向调整。但对于我们国家的现状来说,可能最终还是对资本流动和利润调控的问题。

  这些年来,流通环节的互联网+,促使物资、能量和信息加速流动,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同时也逐步形成了一些垄断实体——这里面有国企有民企,还有一些资本组织。

  个人觉得,国家与其加大对房地产税的试点和征收力度,不如将超出一定数量的房地产财产归于资本投资收益,尝试开征资本利得税,同时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毕竟,个税是代缴,基本上无法逃避,而资本通过运作,形成垄断后带来的危害更严重。比如流通领域内的所谓“投机”和“屯聚居奇”,把很多生产上市价格不是那么高的物资价格炒作得很高,既损害了下游厂商(最终是消费者)的利益,也损害了上游生产者的利益(比如生产电和蔬菜的生产者)。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个税之类的劳动税容易征收,主要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而资本利得税则主要可以用于调控。

  我国目前没有资本利得税这一税种,部分功能由企业所得税、证券投资所得税、房地产转让增值税、古董珠宝等贵重物品转让的财产转让所得税完成,但上述税率基本上为15%到25%左右,大部分是20%,远低于个税一定额度之后的税率。

  上述政策是为了鼓励资本在国内活动,从历史上看确实作用明显。不过,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调节控制的税种应该会逐步走上历史舞台,所以如果将来推出资本利得税(或类似前面所说,将其变入各种具体资本交易活动的具体税种),都是有可能的。

  从目前的发展阶段看,处于向共同富裕目标前进的初始阶段,前段时间领导人也在《求是》杂志上发文进行了专门的阐述,既有远大目标,又兼顾现实可行性。

  历史的大势和方向已定,逐步加大对资本的调控和监管是大势所趋,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普通劳动者,可以设想未来劳动税率会逐步降低,资本利得(收益)的税种和税率会逐步开征和上升,这才是《道德经》中“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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