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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华:果然,郑爽背后的大佬,也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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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9 20: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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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爽被罚2.99亿,只不过是一个刚刚开始。

  今天一觉醒来,郑爽因偷税漏税被罚2.99亿的新闻,刷屏了我的各大微信群……

  我估计大家都基本看过了大致内容,但还是简单先回顾一下,再说后续的大事。

  1,上海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2,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

  同时查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以上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以上是官方公告的部分……

  看到这里,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一种感觉,一部戏就敢给一个明星1.6亿的片酬,这是哪个企业,哪个企业家,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今天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那我就简单说说这个。

  1,《倩女幽魂》这个项目是一个叫北京世纪伙伴文化的公司出资的,而这个公司看似陌生,其实背后来头不小。

  这个公司曾经是A股上市公司,北京文化的全资子公司。

  2,2016年的时候,上市公司北京文化通过增发股票的形式,募集了13.5亿资金,收购了上面这个叫世纪伙伴的公司。

  然后2019年的时候又以4800万卖掉了这个公司……等于巨亏了13亿!!短短四年的时间,这个公司就被掏空了13亿……

  这13亿,不是企业,也不是某个企业家自己的钱。要是人家自己的钱,那你随便给谁,也没人会管你。

  但这13亿,可都是全国股民,也就是普通市民的集资给的钱……

  然后,4年的时间,13.5亿买的公司,就这样4800万卖掉了。等于被这群人给掏空完了13亿……

  成千上万的老百姓,股民,被这样的团伙割了韭菜……而且是上市公司,明星,经纪人,合伙,割老百姓的韭菜……

  3,其中郑爽的1.6亿,就是这个公司掏空大家的最后一个项目《倩女幽魂》产生的……

  为了掏空,转移走股民,老百姓的钱。敢给郑爽这样的小角色都1.6亿,背后的真正大佬,自然“ 想 ”要的更多……

  果然,在今天上午郑爽事件爆发后!刚刚证监会,也紧急动手了。

  2

  背后“ 大佬 ”,浮出水面。

  刚刚证监会,紧急发布通知:

  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2018年虚假转让《倩女幽魂》和《大宋宫词》两部电视剧的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虚增收入4.6亿元,虚增净利润1.91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已正式对北京文化下发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依法对公司及董事长宋歌、董事张云龙等17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很明显!证劵会这次揪出的是一个超级大团伙。

  这个利益团伙,通过股市,资本市场,募集股民,老百姓的资金。然后巨额收购垃圾公司,然后再随便搞几个项目,虚增一下收入,按照它们这种“ 玩法 ”,就算再好的项目,再多的钱,都能给你们全掏空了……

  很多人,今天晚上看完证劵会的处罚后,幡然大悟。

  怪不得像北京文化这样的,押中了《战狼2》《流浪地球》《我不是药神》《李焕英》等爆款作品的制片方,为什么还会老是亏钱……

  如果背后都是给郑爽这样动不动1.6亿的骚操作,那就再正常不过了……

  很明显,在割韭菜,恶意圈钱,收割老百姓,股民,这条利益链上,小小的一个郑爽,只是一个台前小兵而已。

  3

  终于轮到娱乐圈!娱乐圈大整顿正式来临。

  明星天价片酬,资本与明星联合勾结,收割老百姓。一件又一件事情的曝光,终于惹怒了国家。

  刚刚,网信办正式发文:

  今天,监管部门正在发文,开始整顿“饭圈” 。

  什么是“饭圈”??!

  饭圈,就是粉丝圈,在英文中粉丝的发音叫“ fans ”,发音跟我们汉语的饭,接近。所以我们中国这里的粉丝圈,都叫饭圈。

  可能,在很多人眼里。粉丝圈,饭圈应该都是明星的真爱粉。那明星应该对她们的饭圈,非常非常亲切,友好。

  错!大错特错!

  恰恰相反!现在很多明星,其实都把“粉丝圈”,“饭圈”,当成了自己“吃饭”的工具,当成了“ 饭 ”,“ 食物 ”。

  很简单的举一个例子:

  1,比如在微博上,通过经营“饭圈”,可以给明星营造热度,制造很多很多粉丝的假象,给商家营造一种,这个明星非常非常火爆,人气非常旺的现象。

  几乎可以说,只要饭圈营造的好,那不管这个明星是不是有才艺,是不是有经典的影视作品,这个明星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就不会断!!

  就能赚很多很多的钱……

  但,这个利益被全都属于明星本人,反而那些粉丝,不但没得到一点金钱利益,反而还要因为给明星打卡,买东西,每月集资,消费很多很多钱……

  甚至,今年来很多饭圈,为了鼓动粉丝互动,都已经开始有一些xie教的意味。这些卷入饭圈的粉丝,其实很多很多都是孩子,青少年,少女特别多,很多人年龄非常小,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容易就被沦陷为“脑残粉”,非常容易干出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你们不觉得这个情况很奇怪吗??

  那些高高在上的明星们,随便一个片酬就过亿,比如今天郑爽1.6亿,加上其他演出收入,都快2亿收入了……

  而那些追星,被当成赚钱机器的粉丝们,这些底层的普通人,却大部分只有3000,5000元不等的月收入……

  高收入的“ 郑爽们 ”,不但不感谢,感恩粉丝;反而还变着法子偷税漏税7,8千万……反而那些底层低收入的粉丝,却在每天为明星打卡,点赞,默默奉献……

  这样的风气,简直就是奇葩……

  为了保护底层人民群众的利益,粉丝的利益,更为了整顿明星!刚刚网信办正式发出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其中重点提到10大措施。

  1.取消明星艺人榜单。

  2.优化调整排行规则。

  3.严管明星经纪公司。

  4.规范粉丝群体账号。

  5.严禁呈现互撕信息。

  6.清理违规群组版块。

  7.不得诱导粉丝消费。

  8.强化节目设置管理。

  9.严控未成年人参与。

  10.规范应援集资行为。

  其中有一条:严肃指出了明星收割粉丝的套路

  在“不得诱导粉丝消费”里规定,对明星艺人专辑或其他作品、产品等,在销售环节不得显示粉丝个人购买量、贡献值等数据,不得对粉丝个人购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进行排行,不得设置任务解锁、定制福利、限时PK等刺激粉丝消费的营销活动。

  你们仔细看看,这每一条都是明星怎样经营、收割“粉丝”的收割法!!

  真的,这些“玩法”,足以诱导未成年粉丝,特别是我们每个家庭的小公主,女孩们花掉家长辛辛苦苦挣来的大把“血汗钱” 。

  4

  还有更多大招,即将来袭。

  近期,共同富裕,三次分配。“共同富裕”强调,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不搞“ 杀富济贫 ”;

  三次分配则是:

  一次分配就是工资,由市场主导;

  二次分配就是社保,税收,等,由政府主导;

  三次分配就是公益,由社会道德驱动。

  第三次分配强调,“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很明显!通过郑爽偷漏税案公布的数字可以看出:一个明星在两年之间,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挣到1.91亿元。而她付出的劳动,跟这个收入匹配吗 ?

  影视业的第一次分配机制,很显然出了问题。什么样人才,值得发1.6亿的工资 ??

  而在第二次分配(税收)中,更是出现了天大的问题,出现了偷漏税。超过7000万的税被“偷漏”,这等于变相又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

  她的粉丝们,很多人月薪连5000元都没有,但却甘心给她做奉献。收割了粉丝,自己赚了大钱,还不交税!还偷税漏税!

  如果个个高收入人群都跟郑爽一样,偷税漏税,那国家收不到税,拿什么去建设学校,医院,高速,高铁等等基础保障老百姓的设施??

  从这一点来说,郑爽这次事件,在第三次分配(富人捐赠)上,甚至出现了“ 本末倒置 ”的局面,明星们获得粉丝们的“馈赠”如此之多,不但不回报社会,反而还偷税漏税??!!

  在我们提倡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如果所有高收入人群都跟郑爽一样,那后果简直不敢想象……

  至于郑爽背后那种大佬,打着明星和巨富“合作”,利用名人效应的“杠杆”,到股市上收割股民,这种典型的“资本无序扩张”。更是典型的“ 蛀虫”!!

  很明显,这样的现象,不是一天两天,更不可能是一个两个这样的人群。

  其实昨天,在郑爽事件还没披露之前,国家就已经在默默的瞄准这批人,动手了……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启动正式立案!检查隐藏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的人员……

  很明显!今天,郑爽被突然爆出2.99亿罚款!看似偶然,却是一种必然;做为高收入人员,本身就是富裕的人群,更应当遵纪守法,承担应有的义务与责任。

  偷税漏税,这种危害国家,损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更是红线!想都不能想!碰都不要碰!

  那么看着吧,郑爽今天的2.99亿罚款,百分百只是打响了“ 隐藏高收入 ”人员罚款的第一枪;

  请记住共同富裕的核心思想:

  你可以先富起来,但你的富裕应该是辛勤劳动所得,合法经营所得,敢于创业所得。

  如果是偷漏税、行贿受贿所得,或者是官商勾结所得、垄断所得、资本无序扩张所得,那是不允许的。

  那等于完全站在了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利益的对立面!

  中国宪法当时制定的时候,开篇第一段话,早就已经重点写明: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

  在中国,任何站在人民群众对立面的行为,

  任何试图“ 剥削 ”,欺诈,割人民老百姓韭菜的行为,

  都是国家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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