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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平:【留言精选6】震楼事件:梳理出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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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4 17: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奇葩事件折射的荒诞世界》发表后,共收到300多条留言。其中许多留言很有价值。面对那么多的留言因100条的数量限制而不能放出,内心里总是有一种深深的愧疚与不安。为了使讨论更加深入,同时也为了不辜负网友的辛勤劳动,再做一期《留言精选》。但鉴于留言数量太多,原来已经列入精选的,就不再列入。

  在讨论中,有朋友提出,可以就这一事件整理出一些问题进行探讨,我觉得这非常有道理。北美苏兄:就这一民事纠纷事件可以整理出一些的问题来探讨。

  1.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任何事情都应按法律法规办事。2.一个世界第二经济强国其绝大多数的产品质量都应该经得起考验。3.战狼思维以及处事风格不应在广大国民中传播以及蔓延。4.不应该有有损于中国文明的这样的中国特色在社会上展现。

  噪音扰民是一个远非个别的问题

  卫健监督李洪波:我家楼上的小孩子真的精力旺盛,很少有消停的时候,去楼上找过三次,只想让孩子轻一点。结果人家妈妈不高兴了:还有你们家这样的,都上来三次了,我家孩子小,管不了。就这,我也想买震楼器

  风儿轻轻吹:我家也是因为楼上漏水,找了楼上,找了物业,也找了社区居委,都没有结果,不知道哪天能解决,很是烦心与无奈!

  独行君 :事出有因,我认为这与什么样的商品没关系,比如我楼上经常在深更半夜里,不是托桌椅板凳就是穿高跟鞋带着小孩子跳跃情况。上门协调N次就是不改,没办法我只能搬家了。

  震楼事件折射的是人的素质和社会生态

  野石:这其实也反映出中国目前的一个比较现实的状况,人与人之间缺乏同理心,产生这一问题的背后原因也值得思考。

  卢霞飞:人们虽然生活在现代化大都市,但是精神和心理以及行为依然是野蛮原始状态。

  gzthzb:一栋楼就是一个小社会。某人使用强噪音扰民,整个小社会都成为受害者。这个小社会的居民选择了顺民模式生存,这是这个事件中最荒诞的情景。噪音制造者自己也知道强噪音是很难承受的,不是他正常生活的需求,但他选择了这种方式与人斗,这是这件荒诞事件的另一个最荒诞。仔细想想,我们不都生活在这样的荒诞场景?

  帆:想了半天,想得头疼。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如此样地不近情理,不带人性?还有救吗?

  Zrs:三千多年来,中国人从上到下,在灵魂深处都缺少爱的灌输和教育,进而使得人性之善(爱)的一面逐渐(缓慢地)枯萎——这或许即是现在中国很多社会问题的终极根源吧!

  高光雄:震楼器,全民互害模式的具体体现之一。

  邻里纠纷不是小事情

  方毓:因为本人家就遇到过,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洗漱用水,导致楼下人家的卫生间天花板遇水脱落了,我家到楼下一看,的确非常抱歉,赶紧请物业专业人员来检查出是管道,而非我家的卫生间水龙头的问题,我家则协助物业施工并赔偿楼下人家的损失(首先要态度好,承认的确是我家的用水导致的,但是是的确因为施工时在天花板里面的主管道接缝问题,而我们是不知道,谁都不想故意来漏水啊),其中物业检查时保证各方尤其是受害方在场,就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问题。因此如果要是治理问题,首先是小区的物业治理能力差,现在是个基层治理的大问题。而我们现在谈基层治理往往是讨论政府怎么来管理基层的群众不至于影响稳定,但是老百姓要的是这样的下水道等生活问题解决无门。因为不论是哪里,一些老小区都是存在的,原来的设计管网材质和施工水平都是有限的,所以在这样的前提下,一旦出问题,社区街道和物业、业主几方都应该协同来解决问题而不至于导致整个楼的人遭殃啊。这才应该是基层治理、社区治理的重点。

  方毓:我只想理一下源头:是楼上602漏水后不能解决而间接导致的。而如果是老小区,就有可能是管道性的,就是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差的导致主管道接缝问题渗水,应该由物业公司来进行检查问题根源,然后修理管道,公开解决问题就不会至此了。即便不能解决问题也要查清楚问题在哪里。如果没有物业的老小区,就应该由托管的街道出面请专门的人员来检查问题,因为业主非专业的哪里能掀开天花板甚至有专业工具来检测问题点呢。而不能让业主之间来情绪化导致这样的问题。

  道与行 ??:另外,上海人所谓的文明也可见一斑,换个北方城市,你不是不出来吗,第二天保证你家就停电了,而且修不好,屡修屡断。再往北一点,估计早就门窗都不保了。

  叶乐 广州铭欣饰品:之前哪里看到说,瑞士晚上10点后厕所不能用马桶。想想也是。国外下雪门口的雪要自己扫,谁摔了要找你的责任。我在广州的城中村看到一老人每天很勤快的早起,把房子边的垃圾扫到马路中间。

  关键的问题是社会治理

  曾经y: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管的特别宽

  赵刚:我们的法律为什么难以制约惩罚高铁“霸座者”?为什么难以制止处罚马路“碰瓷者”?为什么在处置邻里纠纷时如此无力?——恐怕问题出在法律面对公与私时的态度:当有人侵犯国家及公共利益时,法律很强势,有数不清的厉害手段;但当侵犯个体利益时,法律就变得软弱无力,没什么办法了……

  中康科技李俊国:所有民间纠纷,解决要素如下:1.领导批示的;2.有肥水可捞的;3.有硬关系请托的;4.闹大了发酵的。

  高:真的寻衅滋事倒无人管了

  葱葱??:我觉得非常有必要出台居住权法了,有了法律法规才好有处理的依据,就像家暴的本质是暴力犯罪一样,居住权受到侵犯就是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这样反而可以避免邻里之间因为这些小事说不清楚互相报复。

  大卫::如果楼里住着一位有权势的领导你试试。不是不能解决。

  Chen:这个问题居然持续5年,还要讨论深究?无论从什么角度,这都是违法的,制造噪音,超过一定分贝,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是要接受法律制裁。楼上楼下的问题可以采取其他更合理的方式解决,存在任何其他理由,也不能违法。所以,我们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执行能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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