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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博:央行的“新法律”,让谁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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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7 15: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10月23日)晚上,央行在官网上公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宣布“央行法”即将全面修订。

  央行是掌管货币政策的机构,对宏观经济走势影响巨大,当然也对楼市影响巨大。“央行法”是央行“施政”的基础,这肯定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事件。

  我的一位朋友给我发来了一份解读,问我是不是真的。文章的标题非常吓人——“自毁长城,大水真要来了......”。

  解读更令人瞠目:这个修订就是让央行回到改革之前,央行和政府财政不分家的状态,就是政府缺钱就直接扩表这样一种状态。就是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债务货币化。所以这次《中央银行法》改革的结果就是无锚印钞,为坏账无限责任兜底……

  我连忙登录央行官网,找到了新法律的征求意见稿,跟现行法律逐句对照,发现上面这个解读基本上是“胡说八道”,作者要么不懂,要么为了点击量而博眼球。

  新法律的导向跟上述解读恰恰相反,显示了央行尽可能控制“印钞速度”的思路。就像易纲行长最近一再表态的那样,其目标是“尽可能长时间实施正常货币政策”。

  下面我来谈谈这个新法律的导向、目标和产生的后果。

  目前生效的“人民银行法”是2003年末修订、2004年初开始实施的,到现在已经将近16年了。这期间经历了全球金融风暴,以及2015年股灾,还有最近两年的金融大开放。

  2015年股灾引发的金融系统风险,对当前政策影响巨大。那之后国家全面出手整顿金融系统,前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后判刑11年)、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后判刑18年)被查处,前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主动投案……

  股灾后,国家成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央行;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成立银保监会,银保监会主席兼任央行党委书记;在地方上成立金融监管局;全面整顿互联网金融。

  更重要的是,提出并建立了“宏观审慎监管体系”,跟“货币政策”一起,成为央行的“双支柱调控框架”。也就是说,央行不仅要制定货币政策,还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获得了宏观审慎的监管权。

  所谓“宏观审慎政策”,是为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顺周期积累,以及跨机构、跨行业和跨市场传染,以维护金融体系的健康与稳定。而“微观审慎政策”,则主要是盯住单个金融机构,不要让它出现风险,或者侵害客户权益,这个监管权在银保监会。

  在过去10多年里,互联网技术、数字货币技术开始成熟,传统的货币受到挑战;以微信和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崛起,对中国人的支付方式、理财方式都带来巨大的影响。

  中国还在最近两年基本上完成了金融业的开放,对于外资金融机构的股权比例限制全部放开。

  所以,中国不仅需要建立适应新时代的金融监管体系,还需要一部适应这个时代的“央行法”。

  这次修订“人民银行法”,就是要完成上述目标。如果概括为一句话,就是十九届四中全会里提出的“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如果再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央行权力获得了全面扩张。法律修订之后,央行堪称金融领域的“沙皇”,不仅可以制定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还可以——

  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草案;

  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

  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与并表监管;

  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当然,之前央行具有的发行人民币、经理国库、决定利率和汇率等权限,仍然保持不变。

  新法律赋予了人民银行19项新职能,而之前只有13项职能。

  新法律还赋予了央行更多的操作空间。比如:

  “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改为“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提供贷款”,这就大大拓宽了央行提供贷款的范围。

  再比如,新法律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的章节。在处置系统性风险的时候,央行可以“提供流动性支持”、“发放金融稳定贷款”、“设立特殊目的实体,收购、注资并阶段性持有问题机构股份”。

  要衡量新法律是“放松了印钞限制”还是“收紧了印钞限制”,关键看“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这一规定是否修改。

  今年年初,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来势凶猛,当时财政部旗下研究机构建议,需要实施“赤字货币化”,也就是央行直接认购国债。

  有学者甚至提出,由央行一次性购入数万亿“抗疫特别国债”,而且是零利率。

  对此,央行方面表示反对。后来事实证明,高层没有采用这个办法,抗疫特别国债只发行了1万亿元,卖给了金融机构。

  央行是否直接从财政部购买国债或者地方债,被认为是一道重要的分水岭。如果跨越过去,就是赤字货币化,就是大力度的量化宽松。

  而公示的新法律里,这一条“贷款禁止”的内容被原封不动地保留了。

  而且新法律里,把央行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修订为“公开市场操作”,删除了“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

  这是否意味着,央行不仅不会直接向财政部购买国债、地方债,还将拒绝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国债和地方债吗?

  好像不是这个意思。未来这个口子还是开着的,这类似于美联储可以在市场上购买国债、MBS一样。

  但你要知道,虽然法律允许,但中国央行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国债极其罕见。央行目前持有的1.56万亿国债,其中大部分是2007年买的。

  当时财政部为置换外汇储备成立中投公司,发行了1.5万亿的特别国债,其中至少1.35万亿被央行购买,方式是“农行从财政部购买,然后转手卖给央行”。

  中国央行和国债的关系,常态下是这样的:财政部发行国债,被商业银行等机构买走。商业银行需要钱的时候,拿着国债到央行处抵押,央行给商业银行融资;到期之后,商业银行还钱、支付利息给央行,取回国债。

  由于中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是国有的,或者准国有。所以中国央行根本没必要直接购买国债,甚至不需要到二级市场购买国债。

  财政部需要发债的时候,央行可以要求各银行购买,然后打通抵押融资的渠道,大家就会去买。

  国外的央行之所以需要到二级市场上买国债,甚至直接向财政部买国债,是因为利率水平不断走低,而银行都是私人的,到了关键时刻未必听话。这时候央行就需要亲自出马。

  其实央行到底有没有乱印钞,方式不重要,重要的是数量。观察点,还是广义货币M2的同比增速。

  上图是中国自1993年以来广义货币M2的同比增速。可以看出,大趋势是不断走低的。也就是我常说的,“印钞票的时代”正在走向终结。

  2009年M2增速曾出现大幅反弹,原因是金融风暴之后,中国出台四万亿刺激政策。

  上图是最近两年的M2增速,可以看出因为疫情的原因,印钞速度出现了明显反弹,但当前10.9%的增速跟历史相比,仍然是比较低的。

  所以,这不是一部“鼓励印钞”的央行法,反而是一部为货币政策尽量处于常态化奠定基础的央行法。

  央行扩权之后,防范和处理金融风险的能力将大大提升。再加上中国转变增长方式,抑制楼市、鼓励股市、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方式,未来印钞速度可能会长期稳定在适当的位置。

  而且,中国也希望通过稳定币值来稳定汇率,最终力推人民币国际化。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今天国家副主席王岐山(曾担任过建行行长)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发表视频致辞时表示:中国金融不能走投机赌博的歪路,不能走金融泡沫自我循环的歧路,不能走庞氏骗局的邪路。

  这跟刘鹤副总理之前讲的“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其实是一个意思。

  而这个意思,就是央行新法律的基础。

  展望未来:只要中美关系斗而不破,中国和发达经济体维持贸易关系,对外开放对内改革能持续,那么汇率就很难大幅贬值,印钞速度也很难大幅反弹。

  所以,对于激进的开发商、激进的炒房客而言,这部新法律是让他们颤抖的。房价快速上涨期的确过去了,至少以美元计价的中国房价快速上涨期,彻底结束了。

  至于本币计价的房价,主要看中美关系,看中国经济的竞争力、民间创造力的活跃度。只要国运好,就可以避免本币计价下的房价大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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