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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尧:精读《资治通鉴》第63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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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7: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63集 刘邦称帝

  【原文】春,正月,更立齐王信为楚王,王淮北,都下邳。封魏相国建城侯彭越为梁王,王魏故地,都定陶。

  【白话】春季,正月,刘邦改立齐王韩信为楚王,统领淮河以北地区,定都下邳。封魏国相国、建成侯彭越为梁王,统辖原魏国的领地,定都定陶。

  【姚论】

  关于更立韩信为楚王和封彭越为梁王之事,《史记·高祖本纪》的记载是:“皇帝曰:‘义帝无后,齐王韩信习楚风俗,徙为楚王,都下邳。立建成侯彭越为梁王,都定陶。’”《汉书·高帝纪》的记载是:“楚地已定,义帝亡后,欲存恤楚众,以定其主。齐王信习楚风俗,更立为楚王,王淮北,都下邳。魏相国建城侯彭越勤劳魏民,卑下士卒,常以少击众,数破楚军,其以魏故地王之,号曰梁王,都定陶。”

  两相比较之下,《汉书》较《史记》的记载更为详尽。《资治通鉴》在转载时,虽然字数不多,有如《史记》,却采用了《汉书》中的两点信息,一是韩信“王淮北”,二是彭越“王魏故地。”可在姚尧看来,这两点信息都是经不起推敲的。

  在《四面楚歌》一章中我们谈到,按照张良的捐地方案,在项羽的西楚九郡中,刘邦只占据一个南阳郡,彭越占据东郡和砀郡这两个郡,而韩信则囊括六个郡,包括陈郡、薛郡、泗水郡、东海郡、鄣郡、会稽郡。加上原有的齐国四郡,灭项后的韩信本应以齐王之名统领原属齐楚的共十个郡。现在刘邦以“义帝无后”为由徙韩信为楚王,实际上并不是将韩信从齐地之王改立为楚地之王,而是将理应属于韩信统领的十个郡夺走齐地四郡,只许他统领楚地六郡,成为名副其实的楚王。齐地四郡则在次年(汉六年)正月封给刘邦的长子,成为新任齐王。然在楚地六郡中,仅陈郡、薛郡和泗水郡位于淮河以北、东海郡横跨淮河两岸,鄣郡和会稽郡不只在淮河以南,甚至还在长江以南。因此,《汉书》中称韩信“王淮北”是不准确的。

  至于彭越,其所统领的只有原属魏国、后被项羽划入西楚的东郡和砀郡。东郡和砀郡位于黄河以南,而同属原魏国、位于黄河以北的河东郡和河内郡此时已并入汉国。因此,《汉书》中称彭越“王魏故地”也是不准确的,盖彭越所王者确实是魏国故地,却只有半个魏国故地。

  【原文】令曰:“兵不得休八年①,万民与苦甚;今天下事毕,其赦天下殊死以下。②”

  【白话】刘邦下令道:“士兵不得休息已达八年之久,百姓更是饱受其苦。现在天下战事已了,赦免天下凡死刑以下的所有罪犯。”

  【姚注】

  ①八年:从前209年(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义至前202年(汉五年)项羽兵败自杀,共历时近八年。

  ②殊死:当判斩首的死刑。

  【原文】诸侯王皆上疏请尊汉王为皇帝。二月甲午,王即皇帝位于汜水之阳,更王后曰皇后,太子曰皇太子,追尊先媪曰昭灵夫人。

  【白话】各诸侯王联名上疏,请尊汉王刘邦称皇帝。二月甲午日,刘邦在汜水北岸即皇帝位,改称王后吕雉为皇后,太子刘盈为皇太子,追尊已经去世的母亲为昭灵夫人。

  【原文】诏曰:“故衡山王吴芮,从百粤之兵,佐诸侯,诛暴秦,有大功,诸侯立以为王,项羽侵夺之地,谓之番君,其以芮为长沙王。”又曰:“故越王无诸①,世奉越祀,秦侵夺其地,使其社稷不得血食。诸侯伐秦,无诸身率闽中兵以佐灭秦,项羽废而弗立。今以为闽越王,王闽中地。”

  【白话】刘邦下诏道:“前衡山王吴芮,率领百粤的军队,帮助诸侯,诛灭暴秦,立有大功,诸侯因此立他为王。可项羽却侵夺了他的土地,称他为番(pó)君,现在封吴芮为长沙王。”又道:“前越王无诸,世代供奉越国的祖先,秦朝侵夺其领地,使其社稷得不到祭祀。诸侯伐秦时,无诸亲自率领闽中的军队协助灭秦,项羽废黜其王位而不立。现在封他为闽越王,统领闽中之地。”

  【姚注】

  ①无诸:越王勾践的后裔,姓驺。越国为楚所灭后,越王子孙分散到江南沿海一带,无诸即移居今福建境内的越人后裔,自称闽越王。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派大军攻占闽越,将其地设为秦之闽中郡。不过,秦朝并未直接在闽中派遣郡守,闽中仍由无诸统领,只是废黜了他的王号。秦末起义时,无诸领兵归附番君吴芮,随诸侯灭秦,但项羽并未立无诸为王,故无诸在楚汉之争中协助刘邦。此时天下已定,刘邦遂复立无诸为闽越王。

  【姚论】

  司马迁作《史记》时,没有为吴芮单独作传,其事分散记载于他人的传记之中。《史记·黥布列传》记:“陈胜之起也,布乃见番君,与其众叛秦,聚兵数千人。番君以其女妻之。”《史记·项羽本纪》记:“鄱君吴芮率百越佐诸侯,又从入关,故立芮为衡山王,都邾。”《史记·高祖本纪》记:“徙衡山王吴芮为长沙王,都临湘。番君之将梅鋗有功,从入武关,故德番君。”

  班固作《汉书》时,将吴芮之事整合记录在《韩彭英卢吴传》中,文中写道:“吴芮,秦时番阳令也,甚得江湖间民心,号曰番君。天下之初叛秦也,黥布归芮,芮妻之,因率越人举兵以应诸侯。沛公攻南阳,乃遇芮之将梅鋗,与偕攻析、郦,降之。及项羽相王,以芮率百越佐诸侯,从入关,故立芮为衡山王,都邾。其将梅鋗功多,封十万户,为列侯。项籍死,上以鋗有功,从入武关,故德芮,徙为长沙王,都临湘,一年薨,谥曰文王,子成王臣嗣。”

  由此可见,吴芮在秦时即为番君,破秦时项羽因功封其为衡山王,都城设在邾县(今湖北黄冈)。刘邦灭项后,将吴芮由衡山王改封为长沙王,都城设在临湘(今湖南长沙)。可按照上述刘邦诏书的说法,变成是项羽不许吴芮封王,将其贬斥为番君,这就完全不符合于事实了。这条诏书记载于《汉书·高帝纪》,史料来源应是可靠的。吴芮是楚汉战争时期举足轻重的风云人物,刘邦不可能出现如此明显的记忆错误。就算刘邦本人记忆错误,为其起草诏书的幕僚也必定会提醒纠正。且“诸侯立以为王,项羽侵夺之地”一语更是滑稽,灭秦之后,天下诸侯皆项羽一手所封。若非项羽封吴芮为衡山王,又有哪个诸侯能立吴芮为王,以致其被项羽侵夺?可是,刘邦终究还是对全天下发布了这道罔顾事实的诏书,这就只能理解为他的别有私心了。刘邦为加强自己灭项称帝的合法性,不惜公然篡改历史来给项羽抹黑。

  【原文】帝西都洛阳。

  【白话】刘邦向西定都于洛阳。

  【原文】夏,五月,兵皆罢归家。

  【白话】夏季,五月,军队遣散,士兵各自回乡。

  【原文】诏:“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军吏卒。爵及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已下,皆复其身及户,勿事。”

  【白话】刘邦下诏道:“之前的老百姓中有的人相聚在深山大泽中躲避战乱以求自保,很多人没有登记在户籍中。如今天下已经安定,让他们各自回到自己的家乡,恢复原来的爵位及田地旧宅。官吏们需要依据法律条文来教诲百姓,处理他们之间的纠纷,不得鞭笞侮辱军中的官兵。凡是爵位至七大夫以上的,都让他们享受食邑,爵位在七大夫之下的,都免除其个人及其一家的税赋,不予征收。”

  【姚论】

  汉五年,春二月,刘邦登基为帝。夏五月,遣散军队,同时发布诏书,以处理天下由战时转入和平后的各种问题与安排。这道诏书被称作“高帝五年诏”,其内容在《汉书·高帝纪》中有详细记载,但《资治通鉴》在转载时只摘取了四分之一。由于“高帝五年诏”是西汉初年最重要的法令之一,为此,我们先将《汉书》中所载的诏书内容全文摘录如下:

  帝乃西都洛阳。夏五月,兵皆罢归家。诏曰:“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军吏卒会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及户,勿事。”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爵或人君,上所尊礼,久立吏前,曾不为决,其亡谓也。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与亢礼。今吾于爵非轻也,吏独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而有功者顾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其令诸吏善遇高爵,称吾意。且廉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

  从上文“诏曰”和“又曰”的表述可以得知,《汉书》对于“高帝五年诏”也并非全文记录,而是择其要者转载。其中“诏曰”部分,是对各类军民的具体恩赏赐措施,我们可以拆成六条,分别解释如下:

  (1)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

  《史记·高祖本纪》记:“(汉元年)四月,兵罢戏下,诸侯各就国。汉王之国,项王使卒三万人从,楚与诸侯之慕从者数万人,从杜南入蚀中。”盖刘邦军在进入南阳郡前的人数为三万人,这三万人在籍贯上主要来自于泗水郡、砀郡和薛郡,故可称之为“泗砀薛集团”。自刘邦于宛县招降南阳郡守后,开始有大量的、成编制的秦国士兵加入刘邦军,进入咸阳后兵力已经扩充到十万。可是按照天下分封的方案,刘邦军中的秦人全部被留在了关中,项羽只允许刘邦带着“泗砀薛集团”的三万人前往南郑就国。与此同时,还有数万“楚与诸侯之慕从者”,自愿追随刘邦前往南郑,这些人都是出身于东方六国,在陈胜起义后参加军队,希望能在乱世中博取功名的。如今天下分封已毕,胜利者皆兴高采烈地衣锦还乡,可失意者却自觉无颜回乡面见父老,于是追随刘邦前往南郑,想再碰碰运气。在这数万慕从者中,最著名的,也是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后来的大将军韩信。韩信拜将后暗度陈仓,率领三万泗砀薛集团和数万慕从者重新占领关中,这也就是高帝五年诏中所称“诸侯子在关中者”的渊源。因为在项羽天下分封后,关中是不再有诸侯子的,他们都跟随各诸侯就国了。现在刘邦既已统一天下,首先就得犒赏那些在最困难时候仍坚定追随自己的将士。这就是高帝五年诏将对诸侯子的安排列在首位的缘故。

  对于诸侯子而言,天下统一后最大的心愿自然就是富贵还乡,荣归故里。可是对于身为楚人的刘邦来说,要想统治关中的秦人,以巩固关中根据地,就必须依靠诸侯子这个忠诚可靠的干部队伍。为此,刘邦在封赏诸侯子时实施差别待遇,凡愿意留守关中者免除十二年的赋税徭役,凡执意东归者减半,只免除六年的赋税徭役。《史记·高祖本纪》对此的记载是“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复之六岁,食之一岁。”《史记》所称之“其归者复之六岁”即《汉书》所称之“其归者半之”,但《史记》所称之“食之一岁”,即供养一年的粮食,却不见于《汉书》,想是《汉书》在转载时有遗漏。复,免除之意。

  (2)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

  名数,即户籍。秦并天下后,曾对天下百姓进行严密的户籍登记,以此作为征发徭役和征收赋税的依据。刘邦军初入咸阳时,众将都争相抢夺储藏在府库里的金帛财物,唯独萧何首先进入秦朝丞相府,将图书户籍等资料收藏起来,由此得以全面了解天下的山川险要、户口多少和强弱分布。刘邦于南郑就国时,必定会对汉中、巴、蜀的户籍重新整理。之后平定三秦,必定又会对关中的户籍重新整理,作为与项羽打持久战的根本。现在既已平定天下,自然需要对全天下的户籍重新整理。可是在秦末动乱之际,有不少豪强刑徒脱离政府掌控,隐匿于山泽之中,譬如刘邦自己就是在押送刑徒前往骊山时,因刑徒大面积逃亡而不得不逃匿于芒砀山泽之间。虽然刘邦日后修得正果,但彼时仍隐匿在山泽之中的豪强刑徒,显然亦不在少数,这就是高帝五年诏中所指的“民前或相聚保山泽”。刘邦下诏令这些隐匿在山泽之中的百姓重返家园,登记户籍,恢复旧有的爵位和田宅。同时,刘邦要求官吏对这些民众只能以文告法令来教训告诫,不得鞭笞侮辱。

  (3)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

  《汉书·高帝纪》记:“(汉二年)六月,汉王还栎阳。壬午,立太子,赦罪人。令诸侯子在关中者皆集栎阳为卫。引水灌废丘,废丘降,章邯自杀。雍地定,八十余县,置河上、渭南、中地、陇西、上郡。令祠官祀天地、四方、上帝、山川,以时祠之。兴关中卒乘边塞。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汉。”汉二年四月,刘邦率领诸侯联军攻入彭城,随即又被项羽击败,之后双方在荥阳一线对峙,刘邦以关中为根据地,与项羽展开持久战。六月,关中爆发大饥荒,米价暴涨,出现人吃人。为此,刘邦下令饥民前往蜀汉就食。

  《汉书·食货志》记:“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显然,《食货志》与《高帝纪》的记载是可以相互印证的,而按照《食货志》记载,刘邦为应对大饥荒,除了令民就食蜀汉外,还出台了一项政策,就是允许民众卖子。

  自秦以来,贩卖人口都是重罪,汉承秦制,对于贩卖人口也是严厉打击。可是,当关中于汉二年六月爆发大饥荒,以至于人相食时,刘邦不得已下令允许人口买卖。现在天下既定,刘邦遂再次下令,将三年前因饥饿而被贩卖作奴隶者,皆赦免为庶人。

  (4)军吏卒会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

  秦自商鞅变法后为奖励军功,实施二十等爵制。杀敌越多,爵位越高,相对应的政治经济待遇也越高。这二十等级分别是: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刘邦这条诏令,可谓对全军将士的重赏。官兵中凡有罪者皆免罪,无罪而又无爵、或爵位不及第五等爵的大夫的,一律赐爵为大夫。凡爵位在大夫以上的,再赐升一等爵。

  (5)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

  七大夫,即二十等爵中的第七等公大夫,因排第七等而得名。《汉书·高帝纪》臣瓒曰:“秦制,列侯乃得食邑,今七大夫以上皆食邑,所以宠之也。”《商君书·境内》记:“就为公大夫。就为公乘。就为五大夫,则税邑三百家。”盖按照秦制,至少得是第九等爵的五大夫才能有食邑。刘邦这条诏令,是让第七等爵的公大夫就能有食邑,故亦属格外恩宠。

  (6)非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及户,勿事。

  事,即役使,徭役。刘邦这条诏令,是说凡七大夫(不含)以下有爵位的,一律免除自身及同户者的徭役。

  至于“又曰”部分,则是强调各级官员在执行时,务必优先将高等爵位军官的待遇安排好,否则将以重罪论处。我们将其诏令翻译成白话如下:

  七大夫、公乘以上,皆属于高等爵位。诸侯子及从军返乡者中,有许多是高爵位的,我曾多次下诏,要求各地官员优先为其安排田地和住宅。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都要立刻予以满足。这些高爵位者,都是各自封邑的君主,皇帝尚且对其礼遇有加,可在地方官员面前,却很多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这是非常不应该的。在秦朝时,有公大夫以上爵位的百姓,可以与县令县丞分庭抗礼。而今我对于爵位并无轻视之意,地方官员又岂能如此!况且按照法令,是要对有功劳者赏赐田地和住宅,现在很多未曾参军的基层官员,却总想着私占田宅以自肥,致使真正有功劳者的待遇却得不到落实。出现这等背公立私的事,原因皆在郡守、郡尉等高级官员管教不力。务必要安排基层官员善待高爵位者,以符合我的心意。而且还要严加查问,如果有不遵从我诏令者,必须以重罪论处。

  由此可见,刘邦刚一平定天下,就特别重视对天下军民广施恩德,既有对问题和弱势群体的普遍关照,更有对中高级军官的格外恩宠和优先落实。当初韩信在汉中对策时曾说:“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至使人有功当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此所谓妇人之仁也。……今大王诚能反其道:任天下武勇,何所不诛!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以义兵从思东归之士,何所不散!”在“任天下武勇,以义兵从思东归之士”平定天下后,刘邦又“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与项羽的“妇人之仁”形成鲜明对比。这就是项羽天下分封后不久再次天下大乱,而刘邦统一天下后却能维持基本稳定的原因所在吧!

  【原文】帝置酒洛阳南宫,上曰:“彻侯、诸将毋敢隐朕,皆言其情,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项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高起、王陵对曰:“陛下使人攻城略地,因以与之,与天下同其利;项羽不然,有功者害之,贤者疑之,此其所以失天下也。”上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填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所以为我禽也。”群臣说服。

  【白话】汉高帝在洛阳南宫设置酒宴,问群臣道:“各位彻侯将军不要瞒我,都说实话,我为什么能拥有天下,项羽为什么会失去天下?”高起、王陵答道:“陛下派人攻城略地,凡有收获都会分给将士,这就是与天下共享利益。项羽则不然,他对有功劳的就陷害,对有贤能的就猜疑,这就是他失去天下的原因。”刘邦道:“你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运筹于帷幄之间,决胜于千里之外,这点我不如张良。镇守国家,抚慰百姓,供给粮饷,不绝粮道,这点我不如萧何。统帅百万大军,战必胜,攻必取,这点我不如韩信。这三位都是人中的俊杰,我能够任用他们,这就是我能夺取天下的原因。项羽只有一个范增却不能任用,这就是他被我擒获的原因。”群臣对此心悦诚服。

  【姚论】

  刘邦的这番高论,千百年来获得后人无数的赞誉,可是在姚尧看来,刘邦也不过是知其二而不知其三。张良、萧何、韩信三杰确实为刘邦夺取天下立下了不朽功勋,可是范增无论是在才能还是作用上都远不能与三杰相比。项羽并非全然不用范增,只是即便重用了范增,也未见得比不用好多少。项羽输给刘邦,关键问题出在战略环节,而范增的战略能力亦未见得比项羽高出多少。

  巨鹿之战的辉煌胜利,使得项羽原本是有统一天下的机会的。可惜的是,在接受章邯的投降之后,项羽开启了一连串的战略败笔,如封章邯为雍王,在新安坑降卒,未能及时入关等。进入关中后,项羽又屠咸阳、杀子婴、火烧阿房宫。之后制定了漏洞百出的分封方案,致使天下很快重启战端;派人暗杀义帝,致使刘邦得以号召诸侯共同伐楚;在齐地烧杀掳掠,致使楚军深陷齐境而无暇东顾。对于这些战略错误,我们在《姚尧精读资治通鉴三秦失其鹿》中都有深刻剖析,此处就不再复述。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当项羽犯下这些战略错误时,范增就在他身边。史书上没有留下任何一条范增反对这些战略错误的记录,且有些战略错误,如天下分封的方案,必定是有范增参与制定,可见项羽并非全然不用范增。

  至于史书上记载项羽与范增曾发生过的冲突,其实就只有两个,一是范增几次三番要在鸿门宴上杀刘邦,可项羽就是不听。二是陈平对项羽君臣用离间计,结果范增愤而辞职,死在回乡的路上。对此,我们也都详细分析过。在鸿门宴上,项羽的表现并无过错,反倒是范增无理取闹。就范增之死而言,主要责任也不在项羽,还得怪范增自己的心胸太狭窄。

  后人多因范增必欲除刘邦于死地而后快,之后夺项羽天下者又果然是刘邦,遂盛赞范增有先见之明。然则试问即便鸿门宴上杀死了刘邦,项羽就真能稳坐天下吗?要知道,天下分封后最先站出来反对项羽的,不是被秦岭隔绝在汉中的刘邦,而是田荣、陈馀和彭越。三路诸侯共同反楚,这才给刘邦平定关中创造了绝佳的良机。对此,范增又该如何解释?能让如此糟糕的分封方案出炉的,会是个有战略眼光的人吗?所以,范增的水平是被严重高估的,刘邦的当众夸赞,将其与三杰对比,更加剧了后人对于范增的高估。项羽之所以失败,不能任用贤才确实是主要原因之一。只不过,以范增的水平,根本就很难算作贤才,更不能与三杰相提并论。甚至,或许正因为范增算不得贤才,故而方能在项羽身边待那么久吧!

  【原文】韩信至楚,召漂母,赐千金。召辱己少年令出胯下者,以为中尉,告诸将相曰:“此壮士也。方辱我时,我宁不能杀之邪?杀之无名,故忍而就此。”

  【白话】韩信回到楚地,召见当年赠饭的漂母,赏赐她千金。又召见当年令他受胯下之辱的少年,任命他为中尉,并对众将相道:“这是位壮士啊!当初他羞辱我时,我难道不能杀他吗?只是杀他没有什么道理,所以隐忍下来,这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姚论】

  韩信就任楚王后,重赏漂母以千金,这是合情合理的。任命少年为中尉,这就相当值得玩味了。以常理而言,少年在淮阴街市对韩信的胯下之辱,不仅会给当时的韩信带来心理阴影,也会对日后的韩信造成不良影响。龙且在领兵救齐时曾说:“吾平生知韩信为人,易与耳!寄食于漂母,无资身之策;受辱于袴下,无兼人之勇;不足畏也。”由此可见,韩信受辱于胯下一事,在楚军中是尽人皆知的,或许这也正是他在项羽麾下始终得不到重用,以至于“官不过郎中,位不过执戟,言不听,画不用”的原因所在。因此,衣锦还乡的韩信不严惩少年就已是宽宏大量,又何至于对他如此重赏?退一步说,就算韩信果如其对众将相所说的,认为少年是位壮士,那将少年收作贴身侍卫即可,又何至于任命少年为中尉。在秦汉之际,中尉可不是个小官,而是统领禁卫部队,负责京师安全的高级军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记:“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试问,少年究竟何德何能,只为五年前曾给楚王以胯下之辱,就能当上楚国的中尉?其间的标准究竟何在?韩信一句“此壮士也”就可以服众吗?他又为什么非要这样破格拔擢呢?对此,我们就需要仔细分析韩信当时的处境了。

  在《三分天下》一章我们谈到,韩信之所以不能用蒯彻之言背汉自立,除了感念刘邦的知遇之恩外,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是韩信没有属于自己的班底。当时的韩信,是以刘邦最亲信的曹参和灌婴为辅弼,以刘邦最核心的泗砀薛集团为骨干,率领着以赵国人占绝大多数的军队,远征到距离后方两千里地的齐国,统治着与自己有灭国之仇的齐人。为此,韩信只能致信刘邦,请立为假齐王。在获得刘邦的册立后,韩信或许已着手培养自己的班底,奈何刘邦给他的时间实在太短。还不到十个月,韩信就奉命领兵围攻项羽,灭项后即被刘邦解除兵权,徙为楚王。按照高帝五年诏的战后安排,在追随韩信南下灭项的军队中,齐人将被遣送回齐国,赵人将被遣送回赵国,泗砀薛集团也会被刘邦带走。这样一来,前往下邳就任楚王的韩信,几乎就是个光杆司令。

  那么,楚国人会支持韩信吗?答案是不会。刘邦以“义帝无后,齐王韩信习楚风俗”为由徙韩信为楚王,看似是让韩信衣锦还乡、荣归故里,实则是不怀好意,因为正是韩信领兵击败项羽,逼得他在乌江自刎的。诚如韩信在《汉中对策》所描述的那样:“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至使人有功当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此所谓妇人之仁也。”项羽吝于封赏功臣,故而注定得不到贤才的辅佐,可是他的恭敬慈爱,他的言语呕呕,他的涕泣分食,必定会使得项羽深受广大楚国百姓的真心拥戴。楚国百姓既然拥戴英明神武、世代楚将而又恭敬慈爱、言语呕呕的项羽,那么对于逼死项羽的韩信,本能就会有抵触情绪。更何况,韩信在楚地生活的二十年间素无名望,给楚人留下的印象只是“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又不能治生商贾”,留下的事迹只有“寄食于漂母,无资身之策;受辱于袴下,无兼人之勇”。虽然韩信这几年来横扫天下,成为攻无不克的战神,但其战功多不在楚地。大军首次进入楚地,就给楚人带来了亡国之恨。在这样的背景下,韩信要想稳坐居楚王谈何容易!其情势要远比出任齐王时还要糟得多!彼时他至少还有一只战无不胜的军队,还有一群可以信赖的干部,可现在他有什么?他什么都没有,孤身来到对他充满敌意的下邳就任楚王,连自身安全恐怕都难以保障。

  明白了韩信的处境艰难,我们就能理解他任命淮阴少年为中尉的良苦用心了。首先,少年是淮阴人,自己的同乡。其次,少年原以为必死无疑,可韩信对他不但不报昔日受辱之仇,反而给予重赏,则少年焉能不誓死相报?韩信不把自己的安全交给这样的人,又能放心交给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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