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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连烽:从一组数据看,为“代孕”立法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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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5 07: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天,老端发来的一组数据把我吓住了,我知道现在大城市生育率低,但我没想到竟然已经跌到了这种地步:

  2020年1月1日,上海共出生156人,其中男孩78人;

  10年前,也就是2010年的1月1日,上海共出生380人,其中男孩211人;

  20年前的2000年1月1日,上海共出生1148人,其中男孩646人;

  30年前的1990年1月1日,上海共出生2784,其中男孩1516人。

  (此数据均统计的是户籍人口)

  从2784降到156,降幅之恐怖太让人惊心了。但凡脑子正常的人都应该明白,这样的人口出生率意味着什么。

  近几年,国家为了减轻年轻人的生存压力,提高年轻人的生育意愿,一再提到“房住不炒”的概念,推出了“共有产权房”,并计划着为农村老人发放养老金、实施0到4岁方案、补贴育儿支出等一系列的举措,可是,这一切也只是能稍稍缓解年轻人的压力,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年轻人的生育意愿,原因很简单,养孩子的代价太大了。

  我自己身边正在发生的事,上月一亲戚生孩子,雇个月嫂15000,产妇只有128天的产假,产假后雇个保姆9000,小夫妻刚买了房,女生年入60万,虽然资本家给了产妇128天的产假,可是,产妇在家歇产假却歇的并不安心,在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现代社会,产妇深怕自己的工作在产假中被人顶替了,毕竟,在北京这种人才遍地的城市,好多工作并不是非哪一个人不可的,如果资本家可以花40万雇个更年轻的,那便极有可能炒掉年薪60万的新妈妈,而于这位新妈妈而言,即使在北京这种地方,想再找个年薪60万的工作也不容易。

  新妈妈才31岁便因为产子对自己的工作前景如此忐忑,生怕因歇产假被解雇,让她过几年再生一个,她敢吗?——当年刘强东炒掉了怀孕了的京东副总,不就是个例子吗?年薪越高的女人越怕丢饭碗越不敢生孩子,这便是大城市生率低的一个原因。

  没有哪个工作是不可被代替的,不为金钱发愁的准妈妈们都不愿意生育二胎,那些收入不高的城市家庭呢,他们的经济条件允许生育二胎吗?

  过去的10个月,老朱因为给年轻人义务牵线征婚,有机会深入了解了一些大龄男女生的情况,得出一个悲观的结论:到现在还未婚的80后男女,将有超过一半儿注定孤独终老。

  至今未婚的80后男女就是个矛盾的集合体,一方面结婚的意愿强烈,一方面又不愿意降低自己的择偶标准,在他们看来,我单身了这么多年就是想找个自己中意的,没有理由到这会儿了再委屈自己找个自己不满意的,可他们不去想,你年轻的时候同龄人都没结婚你都没有找到中意的,这会儿你的同龄人大都已经结婚了,再找中意的,岂不更难?

  2016年我国出生人口1786万;2017年出生人口1723万;2018年出生人口1523万;2019出生人口1465万(这是卫健委统计的数据,公安部户籍统计的是1179万),无论哪个更准确,逐年下滑都已是定局,就目前这趋势,不出三年新生人口跌破1000万终是必然。

  看过一个视频,视频中,一群无所事事的土耳其裔德国年轻人对一个步履蹒跚的德国老太太说“德国正在老去,未来的德国终是属于我们土耳其的”。这话没说错,人都会老都会死去,再富有也会离开这个世界,未来终是属于孩子们的,你自己没有孩子,那么,你创造的再多的财富也是别人子孙的,个人如此,国家亦如此。

  已婚年轻人不愿生二胎,未婚的单身青年找对象难,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就不得不努力开辟另外的生育源了,那便是——不孕不育与失独家庭。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研究代孕的事,得出一个结论,为代孕立法已刻不容缓。

  三类人有代孕的需要:

  1:已生育一子,想生二胎却怀不上的家庭

  现代社会,不知是饮食的问题还是生活压力大的问题,怀孕变得越来越难,我认识的一对夫妻,女儿都快上高中了,夫妻俩是农村户口,按当年的政策女儿5岁便可以生育二胎了,这些年夫妻俩各处寻医问药,医院检查的结果俩人身体也都没问题,可就是怀不上。

  国家放开二胎后,好多30多岁甚至40出头的夫妻都想着再生育一胎,可就是无法自然受孕。这类人群基数巨大,如果国家立法允许代孕,这些家庭可以为国家补充大量新生人口。

  2:不孕不育的家庭

  不孕不育的家庭历史上便有许多,此前大都选择抱养,这会儿随着我国医疗技术的提高,试管婴儿技术解决了许多家庭怀不上孩子的问题,可是,仍有许多家庭即使借助了试管婴儿技术仍然怀不上孩子的,抖音上,许多准妈妈喜极而泣的发视频,说自己挨了几百上千针,才终于怀上了孩子。

  这类人群基数也不小,如果国家立法允许代孕,亦可为国家补充大量新生人口。

  3:失独家庭

  失独家庭是指父母年龄超过了50岁,却因疾病或意外失去了唯一孩子的父母,这些人大都经济条件优越,却无法再自然怀孕,不得不面对老无所依的结局。

  这个老太太叫盛海琳,唯一的女儿与女婿死于煤气中毒,2010年,已是59岁高龄的盛海琳通过试管技术,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如今俩孩子都快小学毕业了。

  59岁的女人已经绝经,打激素让其重新来例假,摘卵、体外受精,然后再怀胎10月产子,个中滋味而想而知。

  至此,一定会有“理中客”站出来指责这老太太过份,对孩子不负责任,生殖癌等等,各种理由吧啦吧啦,在此,老朱决定做个恶人,恶毒的诅咒老天让所有指责老太太的人都老来丧子,无论其有几个孩子,都让TA在59岁的年龄失去所有孩子,因为,只有让这些“理中客”自己体会老无所依的悲凉,TA才能理解一个59岁的老太太为何坚持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的原因——悲凉二字,只有亲身经历了才能真正体会。

  对于辅助生育这块儿,我国2001年出台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日起又正式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但都没有涉及到代孕这块儿。

  代孕会涉及到伦理和法律方面的诸多问题,这是必然,但所有这些问题与国家出生人口严重下滑的大战略相比都是小事,我所了解的情况,现在民间的代孕都是偷偷摸摸的,一些有钱的人家大都跑到泰国乌克兰或以色列这种代孕合法化的国家去做,而因了在我国代孕不合法,导致能通过代孕的手段拥有自己孩子的家庭只是极少数。

  为代孕立法,一方面是国家大战略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解决个体家庭生育问题的需要,鉴于代孕涉及到的问题太多,国家可以考虑借鉴英国或以色列这些国家的法律条款,由专家研究出一个全国统一的“代孕合同”,最大限度的减少由此产生的矛盾,同时,严格设置代孕家庭的年龄:比如,医疗机构认定的先天性不孕不育的家庭可以直接批准代孕;有生育能力但年龄超过35周岁且通过试管方式超过3次都无法受孕成功的家庭批准代孕;女方年龄在40岁到60岁之间,一子或失独家庭批准代孕等等。

  2018年12月修正计生法草案时,国家删除了“禁止代孕”的条款,如此意味着向合法化迈出了一大步,可见国家目前也在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个人建议全国人大尽快为代孕立法,严格界定代孕的概念,对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开做特例处理,并明确代孕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律规定严格审批和监管程序,先选几个城市进行“代孕合法化”的试点。

  这是我6年前发的微博,那个时候我还以为放开二胎能缓解新生儿出生不足的问题,可事实却是,6年后的今天,二胎已经放开4年了,生育率还在下滑,这个时候,国家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调动人们的生育意愿了,而代孕合法化,无疑是当下提高生育率的最短平快的方式。

  由于人口减少而导致的外来人种入侵会造成国家的动荡,远的有“五胡乱华”,近的有正在垂垂老去即将被黑绿子宫迅速占领的欧洲,人口是大战略,必需未雨绸缪,现阶段,没有比代孕合法化更能快速提高我国生育率的渠道了,望国家早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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