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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青木:今天,你被电梯广告强奸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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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9 13: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世界上有很多种广告载体,打开电视看央视有广告,看腾讯视频追个剧也有广告,你也许有点烦,但这些在电梯广告面前都是小儿科。

  中国民众对电梯广告的讨厌,堪称是恨之入骨。

  为什么电梯广告那么与众不同?不都是广告么?

  不一样,差别简直太大了。

  在绝大多数的广告场景中,消费者是有选择权的。

  我可以看电视,也可以不看,即便看,也有好多个台可以选,不喜欢你的广告可以切换频道,腾讯视频之类更加不可能强制用户看广告,切换网页速度更快。

  所以这些媒体,都非常注意照顾用户的感受,因为用户拥有抛弃他们的权力。

  但电梯广告就不一样了,它和普通媒体最大的区别就是完全不需要考虑用户的感受。

  电梯广告轰炸的效果有多好呢?我随便放一个图,你脑海中就会自动回想起相应的贯耳魔音,可见你当初被摧残的有多深。

  当电梯门一关,高音喇叭响起的那一刻,你就被瓮中捉鳖了,或者说关门打狗。

  有本事,你飞出去啊。

  不管你想不想看,想不想听,电梯广告都会把密集的信息疯狂的输入到你的大脑里。

  电梯广告龙头商家X众传媒在其公开的年报里,洋洋得意的写出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X众提供的被动化媒体的重要意义在于抓住用户被动的必经的生活空间,把品牌渗透到城市主流人群必经的生活场景中,从而实现对用户的强制到达。”

  来,你给我解释解释,什么叫强制到达,而且还是在我每天必经的生活空间内。

  所以,电梯广告又被传媒界称之为强奸式广告。

  既然初衷就是来强奸的,那自然不需要取悦你,直接硬干蛮上就可以了。

  所以电梯广告毫无逻辑和美感可言,只追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反复重复自己的品牌名称,恨不能15秒给你重复说10篇,不断的循环洗脑。

  最近几个月疯狂投放的查查企查查和那个专业做拖把,做得更专业的黄晓明,遵循的也是同样的策略。

  广告学的课程里教了你很多办法,怎么把广告写的更有艺术感,怎么让广告获得更多的观众共鸣,一个精品广告的诞生需要消耗创作者大量的脑细胞。

  但到了电梯广告这里,什么都不需要了,只要把品牌名字反复的念,一遍又一遍的念就可以了。

  重复喊出关键词,用高音量对你的耳朵不断循环,从而完成对你的强制洗脑,让你深刻的记住品牌名。

  这很明显会招致消费者的极度讨厌,聒噪的广告词会让人产生非常厌烦和焦躁的情绪,并产生抵触情绪。

  但广告效果很好,不然为什么那么多广告主复投。

  你喜不喜欢不重要,我达到我自己的目的就可以了。

  消费者是上帝这一规律,在电梯广告面前彻底失效。

  失效的原因,在于电梯空间是一个社会权益盲区。

  注意,是社会权益盲区,而不是法律盲区。

  要探讨电梯广告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电梯究竟算公共空间,还是私密空间。

  如果算公共空间的话,那请问在公共场合佩戴耳机或静音观看视频算不算基本的社会道德?

  你在地铁或者公交车上,用外放喇叭看自己喜欢的电视剧,强制别人的大脑接收到他根本不喜欢的信息,算不算侵犯他人权益?

  很明显算,这样的人会在道德上被强烈谴责,很多城市都严格禁止这样的不文明行为出现。

  所以如果电梯算公共空间,那没有人有资格在里面播放视频,并用外放喇叭重复播放声音。

  物业在电梯里偷偷贴一张静止的海报图,已经算是社会道德可以容忍的底线了。

  而那些在电梯里重复播放视频,重复用高分贝的声音洗脑,属于典型的侵犯他人权益,典型的不文明行为,比在公交车上打开外放喇叭看电视剧要恶劣无数倍。

  即便你低头不看屏幕,那铺天盖地的广告词也会顺着耳朵源源不断的塞满你的整个大脑,然后无限循环,让你夜里做梦都被这几句广告词给惊醒。

  如果电梯不算公共场合,算私人空间。

  那问题就更好处理了,电梯算谁的私人空间,算我的还是算广告商的。

  如果电梯是广告商买下来的私人空间,那他放什么都是他的权力,因为我擅闯了他人空间。

  但很显然,电梯不可能是广告商的私人空间。

  如果电梯是我和业主们的私人空间,那你在这里恶意骚扰我的大脑,经过我同意了么?我批准你这么做了么?

  很明显,我的权益被恶意侵犯了。

  事实上,同意广告主在电梯里安装显示屏的,是物业。

  物业没有这个权力,也没有这个权益,但是它就是这么做了。

  因为物业没有所有权,也不承担业主被侵犯的后果,所以物业们肆无忌惮的把电梯广告位给廉价卖出去了。

  我举个例子,公交车、地铁、高铁、飞机同样是封闭空间,同样具有播放循环洗脑广告的条件,为什么这些场所都不允许洗脑广告的入驻?难道收钱不香么?

  不是不想赚这个钱,是不敢赚这个钱。

  哪个公交地铁敢在车上高音量反复播放洗脑广告?怕不是会被人民群众给骂死。

  至于说高铁飞机,那就更不敢了。

  如果在高铁和飞机上搞这一套,乘客会被洗脑广告循环强奸几个小时,恐怕这辈子都忘不了,印象会极其深刻,我相信肯定有广告商为此出大价钱。

  但为什么高铁飞机没有这么做呢?

  因为这些场所的所有权非常明晰,你敢侵犯乘客的权益,那你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播放洗脑广告带来的损害,远远大于广告商给的广告费,无法弥补乘客的损失,总体来说是负价值,所以这些场所不愿意,或者说不敢让这些广告入驻。

  但电梯里就不一样了,电梯的所有权并不属于物业,物业也不承担对业主损害的后果,而且物业也不担心业主因此而不乘坐电梯。

  所以物业只管收钱,哪管会不会洪水滔天。

  是否在电梯里安装广告,物业压根就不会征求业主的意见,因为只要征求,你一定会反对。

  但物业不征求你的意见,直接偷偷装了,你也拿它没辙。

  至于说业主们联手投诉物业,那就更是扯淡了。

  从法律上来说,物业根本就没有在电梯内安插广告显示屏的权力,就算放了广告,收益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

  法律归法律,实际社会现状呢?投诉和撤换物业基本没有可操作性,难度堪比登天,甚至你想把广告收益拿回来都很难。

  这里面,是一个社会管理的盲区。

  因为这种特殊的社会现状,所以才给了电梯广告以生存的空间。

  强奸式电梯洗脑广告,对社会总体来说是负价值的,否则高铁飞机上也应该无限循环的公开播放。

  在总体负价值的前提条件下,物业美滋滋的赚了很多钱,媒体商也赚了很多钱,而那些投钱的广告主也赚到了,看起来皆大欢喜,所有人都在数钱。

  到底谁亏了?

  自然是乘坐电梯的业主亏了,大亏特亏。

  这里面的精神损失费,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电梯广告就这样成了广告界中的一朵奇葩,以和正常广告完全不同的逻辑在源源不断的输出大量的强奸式广告。

  电梯垃圾广告完全不需要重视用户的任何感受,根本不怕你不看。你烦躁也好,难受也罢,只要你需要坐电梯,就得乖乖的被魔音洗一遍脑子,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而其他任何形式的广告,你都有看和不看的权力,更加做不到强制性的把贯耳魔音源源不断的硬塞到你脑子里。

  但是在电梯内,你没有选择权,大门一关你跑都跑不掉。

  区区一个电梯广告,居然有权利剥夺公民的自由,而且是每天剥夺一遍甚至几遍。

  当你劳累了一天,步入电梯准备回家休息时,还要被电梯里的垃圾广告从视觉到听觉上给强奸一遍,通过伤害精神的手段榨取你最后一滴价值。

  电梯属于公摊面积,是业主花钱买的,无论是写字楼还是住宅,电梯都属于全体业主,但如今却有人在里面偷偷安装专门播放垃圾洗脑广告的显示屏和喇叭。

  有人问过你的意见么?你的感受有人在乎过么?你有一丝一毫的选择权么?

  如果物业咨询你对电梯广告屏的意见,你会签署授权书同意他们每天在电梯里播放垃圾广告来强奸你么?

  在电梯内对乘客强制播放垃圾洗脑广告这件事,突破了社会道德的底线。

  而在无业主授权的情况下在电梯里偷偷安装播放此类广告的显示屏,突破了法律物权的底线。

  中国公民的权益,就这么被肆无忌惮的侵犯和践踏,成就了少数人的金钱狂欢。

  我就想问一句,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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