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邋遢道人:中西方文化差异之三——专制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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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6 15: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上世纪末,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反水,日裔美国人弗朗西斯.福山写了本《历史的终结》,认为专制强权制度正在走向灭亡,“自由、民主”的理念已作为社会进步的常识而为世人所普遍接受,西方自由民主制度将一统天下,不论人们所处的社会正处于何种形态,这一人类理论的实现进程是不可更改的。人类政治思想的历史进程走到头了,没地儿去了,终结了。

  福山依据黑格尔的逻辑推演出来的结论,10年后(08年)连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拉美几乎所有国家都换左翼执政,本拉登点的星星之火正在燎原,只好慌忙改口。其实,在曲线上截够短的一段很像直线的线段所指的方向都不准,况且这条线可能还是条波动或者螺旋曲线呢?

  从启蒙运动开始,“民主将代替专制”就成为向往光明追求进步者笃信的真理,高举这面旗帜几乎可以横扫一切,成为是各个政治势力手中的棍子。五四青年举起德先生大旗把几千年礼教冲击得惨不忍睹。中共也高举民主旗帜把老蒋赶到孤岛上去。不要以为民主一直当下代表“美国+官产学媒”的公知们的一贯主张,其实上世纪六十年代前,打民主旗的主要是左翼。那时闹共产的反殖民的打的都是这面旗,倒是西方国家不打这个旗号,骂造反者是民粹主义、恐怖主义。等闹共产的反殖民的都上台了,两边就一起喊“民主万岁”。就算分个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后面民主俩字也是不能少的。

  民主在今天是个含义非常混乱的政治词语,经常在被应用在不同范畴里。说“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是普通老百姓一厢情愿的“政治愿景”。说“民主就是普选制”时,民主是“确定元首的制度”。说“民主就是为民做主”时,民主就成为专制药引子。正是民主这样被滥用在各种范畴中,才方便论证“民主是个好东西”。

  严肃讨论民主这个概念,民主只能在政治制度范畴讨论。在国家政治制度范畴中,民主是用票决方式对重大公共事务决策进行决策的一种制度化的形式,就像由少数人垄断决策的专制制度也是一种决策形式一样。确定元首和官员的方法只是需要决策的内容之一,国家有许多重大事务需要进行选择,比如立法等。不从这个角度说民主,民主往往成为打人的“棍子”。

  国家决策制度真的是从野蛮到文明,从落后到先进的发展过程吗?世界政治史显然不支持这种说法。国家形成初期的传说里,决策体制是从推推搡搡的禅让制或商商量量的军事民主制转变为帝制(君主制),反反复复也折腾上千年。2500年前(公元前500年)的古希腊完成了民主制度的设计和实行,接着古罗马扩张时期创立的共和制(无君主的公民社会)又延续几百年。也就是西方在中世纪前的1000年主流国家的决策制度是断断续续的民主共和制。476年西罗马灭亡,公民社会消失,欧洲进入君主制的“黑暗时期”。欧洲王权最早消失于英国,这已经到1700年前后的殖民时期,公民社会至今不过300多年。

  既然西方政治史是民主专制轮流转,各领风骚数千年,它俩究竟哪个进步哪个落后,哪段属于发展哪段属于倒退呢?如果谈不上发展和进步,与方向、顶峰、终结有个毛线关系嘛!

  民主这种决策制度就只有西方国家玩儿得转,东方国家且不说整个农业文明时期都没玩儿过,而且至今亚洲所谓“民主国家”与西方都有明显差别。有一党一坐庄就照着“百年老店”开的(日本新加坡),有明面有选举最终枪杆子说了算的(泰国、印尼、菲律宾、巴基斯坦),剩下的一个个议会开得像角斗场,西方人看了直摇头。所以,说政治制度是个“发展过程”,是从野蛮到文明,从低级到高级,甚至有个顶峰、终结,得不到人类政治史的支持。

  政治学是历史学的一个分类,或者说离开历史实证,仅靠哲学逻辑学是演绎不出政治逻辑的。前面介绍了贫道的观点:不同民族不同的公共事务决定了政治制度的不同样式,那么国家决策制度的差异也只能从公共事务的差异来分析。这样,关于东西方政治制度的差异就有两个问题需要探讨:一个是从历史实证看中国和西方有哪些不同的公共事务,以及为什么这个公共事务更适民主或者专制的决策方式。二是中国和西方那一时期为什么出现了不同的公共事务。

  二、

  虽然历史不是逻辑演绎出来的,但完全不符合一般逻辑的政治形态不会长久。下面先从逻辑角度做一个分析。

  考古判断人类进入文明阶段的标志是贫富分化,贫富分化是生产资料私有化的结果。几千年来各国都可以分出占有生产资料的富人和未占有的穷人两大部分。如果一个国家可分配的财富基本由国内人创造,那么财富在富人和穷人的分配就是个博弈关系,一方多的就是另一方少的。对每一个人来说,财富分配的方法才是“时代的那粒沙子”。无论地主还是佃农,今年谁当了皇帝与“五五分成制”改成“主三佃七制”相比,前者叫做毛毛雨,后者叫做大变天。更不要说“财产再分配”了。这样的国家会采取什么样的决策方式呢?

  贫道前面说“国家是处理公共事务的机构”,但国家首先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在私有制情况下,富人掌控财富和权利,国家机器从来都是富人镇压穷人的。在财富均来自本国情况下票决重大公共事务,议题比如说是地租究竟该多少,利息该多少,最低工资该多少,由于穷人总是多数,就会坚决侵害少数富人权益。保不准谁还提出“重新分配生产资料”议案呢!发生多数人用选票改变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的分配制度,就是传说中的“多数人暴政”。因此,类似古代中国那样的经济系统,民主政治是最差选项。只有“少数人暴政”,让现有分配制度天经地义,穷人富人才能安安稳稳在一起生活。有人见过中国历史上那一朝有过大臣提出这类问题要求皇帝裁决吗?中国历史上是有“等贵贱,均贫富”、“等贵贱,均田免粮”、“一律平均。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天下人田,天下人同耕”的诉求,但提上述“议案”的不是大臣们,分别是钟相杨幺、李自成和洪秀全,这些诉求是刻在刀把子上实实在在的多数人暴政。

  我们还能从国外一些历史事件中体会这里的逻辑。

  美国独立后一直到二战前,没有多少殖民地,国内财富主要靠自己国民创造。这一时期邦联时期各州一院制的议会也更符合民主的本义。当13个州中有7个州按照“人民的意愿”通过了发行了纸币,帮助因独立战争负债累累的穷人“赖账”的议案时,富人们惊呼:“倘使民主分子多分得一些立法权,即让他们在立法机构中起支配作用或占优势……他们就会通过表决剥夺你们的财产”(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这时的民主制度显然会让这个国家动荡起来。对此,汉密尔顿说得很明白:“所有的社会都分成了少数派和多数派。少数派包括富人和出身名门的人士,多数派包括人民大众……应该使少数阶级在政治上享受特殊永久的地位。他们可以组织多数阶级的骚动……人民!人民是一个大野兽!”麦迪逊的看法也是这样:“一般生活艰苦……人的数目,一定会超过与贫穷绝缘的人。根据平等选举的原则,政权必然会落入前一种人的手中……应该组织这样的政府,使富裕的少数人得到保护,不受多数人的侵犯”。(《联邦党人文集》)于是,孟德斯鸠避免暴君政体的“三权分立”被联邦宪法的制定者巧妙地用来对付民主了(论证要一大篇,只能提示一下:起码美国三权分立政体设计目的与“暴君无关”,而是为了“使富裕的少数人得到保护,不受多数人的侵犯”)。

  因此,只要一个国家财富来源基本来自国内,那么民主体制一定会带来麻烦,专制制度才能“调和阶级矛盾”,让社会稳定下来。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完全由票决来确定重大公共事务的政治制度呢?为了方便叙述,贫道不得不自创了个术语(贫道一向认为自创术语不好,能用句子说清楚就不搞个新词儿),叫“生存方式”。生存方式是指:一个族群(或国家)主要用什么方式来生存(获取财富)。比如前面说的“财富基本由国内人创造”,也就是财富基本靠国内人民通过生产经营获取,可称其为“经营生存”。还有别的生存方式吗?当然有。比如维京人曾经几千年赖以生存的财富大部分是抢劫和掠夺其他民族获得的。吉普赛人几千年基本是靠卖艺乞讨、偷盗、算命生存的。还有一种典型的生存方式,下面介绍一下,大家看叫什么生存方式好。

  5万雅典公民中有四分之一在控制整个地中海霸权贸易的雅典海军中通过做桨手、水手、水兵和当殖民地驻军“就业”。雅典常设有6000个陪审员人民的陪审法庭,500名议员和1300名官员等就业岗位(几乎每天上班),每天能领到两个奥波尔(一个奥波尔大约可以让一个家庭生活一天,或者嫖一次娼——苏振兴《古代希腊娼妓制度初探》)的薪水。这样40%的雅典人直接在为国家服务中就业。

  公民参加公民大会的收入也可以折算为就业数量。5万雅典公民被鼓励参加(也发奥波尔!)每10天一次的公民大会。按平均每次2万人计算,可折算为“相当于4%的人口通过为国家服务获得收入”。

  文化体育是训练雅典人具备参加政治生活能力的学校。雅典人不仅要参加各种问题活动和比赛,还必须去观看这些活动(达到能对重大事务进行判断的公民资格,因此所有活动不收门票反而发钱!)。雅典人每年举行大量的歌咏比赛,创作12部悲剧和6部喜剧,常年训练专业歌手和舞手近1000名。花样繁多的各种比赛(体育、绘画、雕刻、手工业品制作)也属于“精神文明教育”,总计不会少于人口的5%,约2500人常年从事这类工作。虽然这些活动都是富商出钱组织,但这些不收门票还发钱的活动肯定不属于“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因此,文体活动提供的财富不低于相当于雅典公民6%的收入。

  这样算来,雅典公民生产经营(包括奴隶劳动)获得的财富大约占全部的一半,另一半基本是国家给的。国家怎么有这么多钱呢?因为5万雅典人直接统治色雷斯等200万人口的5个殖民地,殖民地城邦每年要给雅典上缴大量“贡金”。雅典令人生畏的海军控制了整个地中海和黑海的海上贸易。一个雅典贵族写到:“雅典人阻止对手将商品转运到除阿提卡以外任何其他国家,否则她就威胁将对手完全从海洋上驱逐出去”——这一区域涵盖2000万人(商人们靠国家发横财,出点血是应该的)。

  古希腊另一大国斯巴达,公民不足1万,完全按军营方式生活,从来不从事任何生产劳动,只干锻炼身体,军事训练和杀人的活。斯巴达人的全部财富来自斯巴达城堡外居住的15万美塞尼亚人和5万皮里阿西人。斯巴达以国家暴力形式让这些所谓“黑劳士”给他们供应粮食、服装和武器。

  古罗马公民的生存方式像斯巴达和雅典人的结合。罗马公民也什么劳动也不参加,富人经商连总经理都是奴隶。大部分公民主要从事锻炼身体,军事训练、打仗、看戏和泡澡。罗马公民有固定的薪水,看角斗和泡澡免费。古罗马主要收入同样很难证明是来自本土对奴隶的奴役,因为他们与古希腊一样,奢华的生活不可能靠本土数量有限的居家奴隶的劳动提供。古罗马也是主要靠从整个地中海沿岸和大半个欧洲的民族那里获得财富的。孟德斯鸠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这样概括罗马人生存逻辑的:“对人民来说战争几乎永远是一件快意的事,因为战利品的合理分配事使人们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过去这一时期说成奴隶社会,认为主要的生活资料是奴隶劳动创造的。贫道认为说法有两个缺陷。首先,按照当时10个奴隶的剩余价值才能供养一个雅典人悠闲生活的生产力状况,雅典10万奴隶显然不能让15万雅典公民和他们家属(公民5万)过上悠闲富裕的生活。另一个更致命:在农业文明时期,基本生活资料是粮食。粮食大田种植,算过10名手里拿着䦆头(无论是石器还是青铜器)的年男性奴隶(大田劳动无法上脚镣),需要几名手持冷兵器的人看管吗?斯巴达人确实能打,但每家田里都有10个左右”奴隶”,就算能以一敌十,奴隶一起撒开腿跑能管得住吗?斯巴达各家平时根本不到自己庄稼地里,他们以训练有素的国家军队威慑黑劳士乖乖缴粮的。估计是专家们看了北美手持火器骑着马的种植园主想象出来古代场面的。那时所谓奴隶劳动,都是圈在围墙里的家奴、矿山和手工业奴隶(古埃及普通人全是法老的佃农,不是奴隶)。

  贫道认为,起码古希腊和古罗马人相当大部分的财富,是依靠国家暴力建立一个的“世界秩序”,从其他民族甚至国家那里获取的。他们的生存方式,可称为“暴力生存”。古希腊和古罗马,殖民时期的西方列强,现在的美国,都属于暴力生存方式。

  暴力生存情况下,财富相当大部分不属于博弈性质,富人们多得的不见得是穷人少得的,没有生产资料的公民照样能过得很滋美。所有公民都积极支持和维护国家暴力体系,赞同国家的意识形态,因为这是全体公民最重要的“公共事务”。而这种公共事务必须民主决策,否则不能长久。因为抢来的财富如果只分给皇族和贵族,刀口舔血的平民没份儿,一两次可以,长此以往肯定不行。实际上,古希腊平民权利和民主制度是在战争主力——平民组成的重装步兵大战在即拒绝参战后不得不实施的;古罗马也是两次敌人打到家门口了平民却闹“撤离运动”,不得不在进行整治改革的。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是逐步完成民主共和体系后政治才稳定的。

  古代这一地区用暴力掠夺其他民族财富和人口的国家很多,赫梯、亚述帝国都是,包括长期困扰中国的诸多西北游牧民族。这些民族大部分财富是靠自己生产获取的(畜牧业)。虽然经常抢劫,也有依靠暴力建立攫取财富秩序(如宋对辽每年30万进贡),但都是补充。最主要是,从历史上看,这些帝国往往短命——要么分裂,要么衰落(无力抢劫)。王朝短命一定程度上说明民主共和制度更适合暴力生存方式(很多游牧民族在建国初期是军事民主制,应该有机会过渡到民主共和制)。贫道把这类游牧民族建立的国家看做“准暴力生存”国家。

  由于是新概念,贫道强调一点:必须注意暴力生存国家都是在一个他们建立的“世界体系”中存在的(哪怕是全球一部分),对这类国家的历史事实只有放在整个体系中分析才能逻辑周延(厉以宁赖以成名的《罗马-拜占庭经济史》就差这点)。古罗马是公民社会,但罗马公民一般只占帝国人口的1%,最高也没到5%,古希腊也是如此。研究体系中不足5%的部分总结体系是什么,中国话叫“瞎子摸象”,或者叫“管中窥豹”。

  三、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中西方在文明初期选择了不同生存方式?

  已经写了5000多字了,这个问题只能简单分析了。贫道认为这依旧与地理条件不同有关。

  严格讲,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有信仰而动物没有(这当然要专门论述)。对于数万年前的人类来讲,一群人遇见不同语言不同信仰(与神沟通的灵物和仪式不同)的另一群人,互相之间是否把对方当做人是很值得怀疑的。从太平洋岛国考察看,抓来吃掉才属正常。地理险阻水平严重影响不同群体语言和信仰形式差异化程度(极端例子是印第安人见到西班牙人)。

  西方早期文明范围,算上古希腊和罗马,与中国甘肃以东的面积也差不多。但是,中国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没有艰难险阻,即使狩猎采集时期的人类越过这里的高山大河也不难。西方就不同,从两河流域到迦南地要穿过1000公里的沙漠戈壁,迦南地到尼罗河三角洲要穿过300公里荒漠的西奈半岛。而地中海东部是大量半岛和岛屿组成,需要渡海。对农业时期人类来讲,这些穿越都很简单,但对狩猎采集时期的人类来讲是十分困难的。困难甚至可能与难以准备大量干粮有关。因此,在人类进入农业文明前的狩猎采集时期,西方不同地区人的交往应该是非常少的。

  从考古发掘看,到新石器晚期(5000-4000年前),从内蒙辽宁一线的红山文化到广东曲江石峡遗址(2400公里),从甘肃齐家坪遗址到浙江良渚遗址(1600公里),这么广大的区域(相当于从巴格达到雅典,亚美尼亚到开罗)出土了古代中国人用来与祖先和神灵沟通的玉璧(祭天)、玉琮(祭地)、玉环等玉器。这显示出如此广大的地区各个族群和部落在农业社会前就有基本一致的信仰和与神灵沟通的灵物。没有证据显示古代不同地区的中国人说不同语系的语言。

  同期巴比伦人与古埃及人,波斯人与古希腊人之间的神灵和与神沟通的方式则没有相似之处。同时,波斯语与古希腊语虽然都属于印欧语系,但是差别很大的两个语族(希腊语族和伊朗-印度语族)。而西亚的苏美尔人、赫梯人、亚述人、希伯来人说的是与印欧语系完全不同的亚非语系的闪米特语。古埃及人说的则是北非的含米特语。

  因此,早在游猎采集时期,活动在中国东部广大地区的族群之间沟通频繁程度应该远远高于西亚和东地中海的族群。正因如此,这些相互隔绝的人类在聚集发展成国家时,彼此之间很难用沟通融合方式处理民族和国家间矛盾。贫道在第一部分讲的西方从神话传说时期就把沟通难(巴比伦塔)、把毁灭其他国家奴役其他民族当乐事,应该与早在国家形成前就形成的风俗有关。

  西亚早期国家中,苏美尔人、希伯来人、古埃及人应该属于经营生存,赫梯人和亚述人则接近暴力生存。为什么会有这样差别?贫道以为可以从汉族与中国北方少数民族之间经济活动的差别得到启发。

  中国长城以北嘉峪关以西地区大部分是广大的稀疏草原和戈壁沙漠,只能从事畜牧业,先后形成多个游牧民族国家。这些地区生态脆弱,一次暴风雪尤其是持续干旱都会让牲畜大量减损,而且恶劣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提高了婴幼儿死亡率。游牧部落经常会陷入生存绝境。每逢这种情况下,抢劫其他部落尤其是抢劫农业民族的财产掳掠他们的妇女儿童(壮大族群)往往是部落生存下去的唯一选择,否则他们就会被别的游牧部落消灭。因此,“夏秋放牧冬春抢劫”是大部分西北游牧民族的基本“生存方式”。看看成吉思汗传记就会意识到,他们无非从部落间抢劫发展到民族间抢劫最后进步到以国家名义抢劫而已。

  赫梯人是起源于阿纳托利亚高原(今土耳其)的游牧民族,亚述人是起源于两河上游的亚美尼亚高原的游牧民族,他们面临与匈奴人、突厥人、契丹人、蒙古人和满人同样的问题。苏美尔人、巴比伦人、希伯来人和古埃及人是农耕民族。

  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搁邻居,一定是“先进就挨打”。

  对不起这篇有点长。本来是讲稿没想写成文章,写着写着想不浪费资源就按系列文章写了。下面连续三篇是第二讲的内容:关于经济制度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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