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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尧:精读《商君书》第10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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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8 18: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塞第七

  【题解】

  开塞,即开启已塞之道。《淮南子·泰族训》记:“今商鞅之启塞,申子之三符,韩非之孤愤,张仪苏秦之从衡”,《史记·商君列传》记:“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盖《淮南子》的作者淮南王刘安是汉高祖刘邦之孙、汉景帝刘启的堂兄弟,全书完稿亦是在景帝时期,故可推知《商君书》中的这篇文章原本当作《启塞》,只是到武帝时期为避汉景帝刘启之讳,才将其改称《开塞》。然则何谓已塞之道?文中提到:“汤、武之道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废也,故三代不四。”可知已塞之道即是指汤武征伐诸侯、统一天下之道。只因汤武之道久塞,遂使自春秋以来的数百年间,诸侯互相攻伐,天下动荡不安,再没能出现像夏商周三代那样能使天下安定的第四个朝代。因此,本文所讨论的,就是如何开启久塞的汤武之道,以使天下得治,至德复立。

  【原文】天地设而民生之①。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②。亲亲则别③,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④。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⑤。凡仁者以爱利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⑥。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⑦。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故曰:王道有绳。⑧

  【白话】天地开辟之后,人类就诞生了。在这个时期,人们只知道自己的母亲而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他们的道德准则是亲爱亲人而喜爱私利。亲爱亲人就会导致亲疏之别,喜爱私利就会产生险恶之念。人口多了,又都以分别亲疏和心存险恶为务,那么民众就会发生混乱。到了这个时期,民众都会致力于压制对方而竭力争夺财物。致力于压制对方,就会导致争斗。竭力争夺财物,就会产生诉讼。产生诉讼而又缺乏公正的评判标准,那么民众就没法正常生活了。因此,贤者确立公正的标准,倡导无私的原则,而人们都喜欢仁爱。到了这个时期,亲爱亲人的思想已被废弃,崇尚贤德的观念则被树立起来。大凡仁者都是以爱人利人为要务,贤者都是以举荐贤人为道义。可是人口众多而又缺乏制度,长期将举荐贤人作为治国之道,那就会发生混乱。因此,圣人顺应社会形势的发展,确定了关于土地、财货、男女的名分。名分确定而没有制度,这是不行的,因此要设立法令。法令设立后没人管理,这是不行的,因此要设立官吏。官吏设立后没人统一领导,这是不行的,因此要设立君主。君主设立后,崇尚贤德的思想就被废弃,敬重权贵的思想又被树立起来。这样看来,上古时代的人们是亲爱亲人而喜爱私利,中古时代的人们崇尚贤德而喜欢仁爱,近古时代的人们敬重权贵而尊崇官吏。崇尚贤德的人,其所遵循的治国之道就是举荐贤人,可是在君主设立之后,贤德就没什么用了。亲爱亲人的人,其所遵循的治国之道是喜爱私利,可是在标准确立之后,自私就难以通行了。这三个时代的人们,并非刻意要做彼此不同的事,只是因为人们原本遵循的原则出现了弊病,而人们原本重视的东西也发生了变化;社会形势变了,人们做事的准则也就要跟着变了。所以说:称王之道是有规律可循的。

  【姚注】

  ①天地设:语出《易·系辞上》:“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设:确立位次。民生之:在天地的位次确立后,人类得以诞生。

  ②亲亲:亲爱自己的亲人,这是儒家最为倡导的观念。孔子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中庸》)意思是说:“所谓仁,就是爱人。亲爱自己的亲人,就是最大的仁。”孟子曰:“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意思是说:“君子对于万物,爱惜但不是仁爱。对于民众,仁爱但不是亲爱。先亲爱自己的亲人,而后推及到仁爱民众。先仁爱民众,而后推广到爱惜万物。”

  ③别:将别人与自己区分开,分别对待。这是儒家“亲亲”观念的延伸,却也是墨家极力攻击的对象。《墨子·兼爱下》记:“然即之交别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与?是故别非也。”意思是说:“那么每个人相互之间都把自己与别人区分开,果真就是产生天下大害的原因吗?因此,‘别’是不对的。”既然“别”是不对的,那应该怎么办呢?墨子提出要“兼以易别”,即用兼爱来取代别爱。所谓兼爱,就是要像爱自己一样的爱别人。

  ④征:争夺、夺取。《孟子·梁惠王上》记:“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意思是说,当居上位者与居下位者互相争夺利益时,国家就危险了。

  ⑤上:同“尚”,崇尚。尚贤是墨家的核心观点。

  ⑥出:推出,举荐。

  ⑦分:名分,即关于各种人和物的权限、地位和标准的规定性。

  ⑧绳:原指木工用的墨线,引申为规律准则。

  【姚论】

  在这段文字中,商鞅将人类发展的历史分为三个阶段,即:上古时代、中古时代和近古时代。由于不同时代的经济水平和社会形态不同,因此对应的统治思想也应该相应的有所不同。在上古时代,人们“亲亲而爱私”,因此统治思想以儒家的主张为主。在中古时代,人们“上贤而说仁”,因此统治思想就要纳入墨家的主张。可到了近古时代,人们“贵贵而尊官”,这时候儒家和墨家的思想都不好用了,必须让位给法家思想。商鞅认为,统治思想的确立不是因为哪个政治家非要如此,而是源自历史的选择。当历史发展到了特定阶段,社会形势呈现新的样态,那么统治思想也必须随之变化,这是不由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越是能尽早调整统治思想,以适应时代潮流的国家,就越是能富国强兵,称王天下。至于那些无视时代的发展,整日食古不化的国家,则必定会被历史的潮流所淘汰。

  【原文】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亦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故曰: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力不足。民之生①,不知则学,力尽则服。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故以知王天下者并刑②,以力征诸侯者退德。

  【白话】为君王之道是一个方面,为臣子之道又是一个方面。他们奉行的原则虽然不同,遵守的规律却是同一个。所以说:民众愚笨,则可以用智慧来称王天下;世人智慧,则可以凭实力来称王天下。民众愚笨,就会力量有余而智慧不足;世人智慧,就会机巧有余而力量不足。民众的本性就是,不知道时就想学习,实力耗尽就会屈服。因此,神农氏教人耕种而称王天下,这是因为人们要学习他的智慧。商汤王和周武王奋武强兵而征服诸侯,是因为人们屈服于他们的实力。民众愚笨,心里没有知识,就要向别人请教;世人智慧,当力量用尽时就会屈服。因此,靠智慧称王天下的人就会摒弃刑罚,用实力征服诸侯的人就不用德政。

  【姚注】

  ①生:通“性”。

  ②并:摒除。

  【姚论】

  商鞅认为,为君之道和为臣之道虽然不同,但他们遵守的规律却是同一个,这个规律就是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当民众愚笨时,可以仿效神农,通过传授智慧而称王天下。当世人智慧时,就要仿效汤武,通过奋武强兵而征服诸侯。那么,当时的民众是愚笨还是智慧的呢?商鞅认为,当时的民众是智慧的,所以统治者应该仿效的是汤武之道而非神农之道。可惜的是,许多政治家还在试图用神农之道来治国,所以商鞅说汤武之道久塞。

  【原文】圣人不法古,不修今①。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武王逆取而贵顺②,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脩汤、武。汤、武之道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废也③,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白话】圣人不效法古代,也不因循现状。效法古人就会落后于时代,因循于现状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周朝不效法商朝,夏朝不效法虞舜时代。三代统治方式不同,却都能够称王天下。因此,创建王业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而守住王业却又有不同的方法。周武王是用叛逆的手段夺取政权,却又推崇顺从君主的思想;他是用武力夺取天下,却又崇尚对人谦让的道德。周武王取天下用的是武力,守天下用的却是仁义。如今的时代,强国致力于兼并弱国,弱国致力于尽力防守,从远的来说,没有承袭虞舜、夏朝的的时代,从近的来说,没有遵循商汤王、周武王的法则。汤武之道既被堵塞,因此万乘之国没有不致力出战的,千乘之国没有不致力防守的。汤武之道已经被堵塞很长时间了,而现在的君主却没有谁能够打开,因此在夏、商、周三代之后还没能出现第四个与之类似的朝代。若非圣明的君主,是听不进我这番话的,今天我愿意用实际效果来说明这个道理。

  【姚注】

  ①修:因循,沿袭。

  ②逆取:周武王以诸侯的身份夺取帝位,不符合君臣之道,所以叫“逆取”。

  ③废:通“发”,开启。古文中常以“废”与“发”通用。如《墨子·非命上》记:“废以为刑政”,《墨子·非命中》记:“发而为刑”,《墨子·非命下》记:“发而为政乎国。”又如《史记·货殖列传》记:“子赣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汉书·货殖传》记:“子贡既学于仲尼,退而仕卫,发贮鬻财曹、鲁之间”。

  【姚论】

  上一段,商鞅谈到“致强而征诸侯”的汤武之道久塞,可这一段又谈到“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汤武之道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这两句话岂非矛盾,故后世学者多推测文中有哪些字词有误。事实上,这两句话是不矛盾的,真正的汤武之道虽然是以武力征服诸侯,却又不只纯粹使用武力,正如文中所说的“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盖周武王对商纣王虽是叛逆,可对于自己统治下的臣民,却要求他们忠君顺从。若自己统治下的臣民,也都仿效自己对待商纣王一样叛逆,那他又如何能不断发展?如何能让天下归心?因此,汤武之道的精神核心在于顺应时变,与时俱进,该推行仁义的时候就推行仁义,该崇尚武力的时候就崇尚武力,亦如文中所说的“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可惜的是,“今世”的国君不明此理,各种思想混淆错乱,于是既不能像远古时代那样以仁义而令天下归心,也不能像近古时代那样凭武力而令诸侯臣服,以致诸侯之间互相攻伐,却终究不能在夏商周之后建立一个能与之相媲美的第四代。因此,商鞅接着就要讨论,在“今世”的时代背景下,应该如何富国强兵。

  【原文】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此俗之所惑也。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二者名贸实易①,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何以知其然也?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②;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②;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刑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

  【白话】古代的民众淳朴而敦厚,现在的民众巧诈而虚伪。因此,在古代行之有效的,是先对民众进行道德教化,而后得到治理。现在行之有效的,是先对民众颁布宣导刑罚,而后实施法治。这其中的差异,是世俗之人所难以理解的。现在社会上所说的义,就是要设立民众所喜好的事物,而废弃民众所厌恶的事物。现在社会上所说的不义,就是要设立民众所厌恶的事物,而废弃民众所喜欢的事物。这就是将义和不义的名称调换、实际颠倒,是不能不考察清楚的。设立民众所喜欢的,那么民众就会被其所厌恶的事物伤害。设立民众所厌恶的,那么民众就能安享其所喜欢的事物。为什么知道是这样呢?因为人有所忧虑就会思考,思考后做事就会合乎法度。人一旦快乐就会散漫,散漫时做事就会肆无忌惮。因此,用刑罚治理,则民众就会畏惧。民众畏惧,就不会为非作歹。不为非作歹,就能够安享其所喜欢的事物。用仁义教化,则民众就会放纵。民众放纵,就会犯上作乱。犯上作乱,就会被其所厌恶的事物伤害。我所说的刑罚,正是仁义的根本;而世人所谓的仁义,恰恰是暴乱的缘由。治理民众,倘若以他们所厌恶的事物去治理,那么他们最终必定能获得其所喜好的事物。倘若以他们所喜好的事物去治理,那么他们最终必定会被其所厌恶的事物伤害。

  【姚注】

  ①贸:交换,与“易”同义,皆引申为颠倒。名贸:名称被颠倒,即世人将“义”称作“不义”,将“不义”称作“义”。实易:实际被颠倒,即“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实际上是不义之举,却被视为义举;“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实际上是义举,却被视为不义之举。

  ②威:通“畏”,畏惧。

  【姚论】

  《韩非子·八说》上写道:“慈母之于弱子也,爱不可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病,使之事医。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疑于死。慈母虽爱,无益于振刑救死,则存子者非爱也。子母之性,爱也;臣主之权,策也。母不能以爱存家,君安能以爱持国?”

  翻译成白话的意思是:

  慈母对于幼子的爱,是没有什么能超过的。然而,一旦孩子有了不良的行为,就得让他跟随老师学习,得了严重的疾病,就得让他请求医生治疗。不跟随老师学习,就会犯法受刑;不请求医生治疗,就会接近死亡。慈母对孩子虽然充满了爱,可这对于孩子免于受刑和死亡却毫无益处,可见靠爱是不足以让孩子生存的。母子之间的天性,是慈爱,君臣之间的权衡,是利害。母亲尚且不能用爱来持家,君主又怎么能用爱来治国呢?

  在法家看来,民众就像是不成熟的小孩。《增广贤文》上说:“严父出孝子,慈母多败儿。”治理民众亦复如是,如果以慈母的心态治理民众,则民众就会骄奢淫逸,以致铸成大错;必须用严父的心态治理民众,则民众就会勤勉守法,方可富足安康。亦即《商君书》本段所说的“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

  【原文】治国刑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一国行之,境内独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白话】

  得治的国家,都是刑罚多而赏赐少。因此,称王天下的国家九分刑罚而一分赏赐,被削弱的国家九分赏赐而一分刑罚。民众的过错有大有小,所以刑罚也就相应的有轻有重。民众的善行有大有小,所以赏赐也就相应的有多有少。这两项,是世人常用的法则。将刑罚加诸在罪过已经铸成之后,则奸邪就不会去除。将赏赐施加于民众的义举之上,则罪过就不会终止。刑罚不能去除奸邪而赏赐不能终止罪过,则国家必乱。因此,王者将刑罚用在民众将要犯错之时,则大的奸邪就不会产生;将赏赐用于告发奸邪,则小的罪过也不会漏网。治理民众时能使大的奸邪不产生,小的罪过不漏网,则国家就一定能够得治。一个国家这样做,就能使国境之内独自治理好。两个国家这样做,就能使战争稍微停息。全天下都这样做,那么最高的道德就能够重新树立起来了。这就是我所说的,杀戮和刑罚能够重建道德,而仁义反倒合乎于残暴。

  【姚论】

  贾谊《治安策》上说:“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在儒家看来,在民众犯错之前,要用礼来约束;在民众犯错之后,再用法来惩戒。可是在法家看来,等到民众犯错后再用刑罚,这就已经太迟了,应该在其将要犯错之时,就用刑罚对其惩戒,致使其连丝毫小错都不敢犯。小错尚且不敢犯,则大错就更不敢犯了。大错小错皆不敢犯,那就杀戮刑罚都不必用,遂使至德得以复立。

  儒家与法家的争论孰是孰非,我们姑且不论,总之重刑是商鞅一贯以来的思想主张。本段更值得商榷的,是“一国行之,境内独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这句。“一国行之,境内独治”或许是可行的,“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则绝不可能。按照商鞅的理论,一旦实现了国富兵强,就必须要对外发动战争,否则的话就会在内部产生毒素,礼乐之类的虱害就会产生,国家就必定会被削弱。(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商君书·去强》)如果两国皆因商鞅之法而变得国富兵强,则势必都有对外发动战争的需要,又怎么会使战争停息呢?倘若“天下行之”,则天下必定是刀兵不已,战火四起,至于天下“至德复立”之事,那也得等到天下经历劫难、终归一统后才有可能了。

  【原文】古者民藂生而群处①,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②。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③。

  【白话】古时候,人们聚集在一起群居,秩序混乱,所以希望能有个首领。这样看来,天下人之所以乐意有首领,是为了能将社会治理好。现在有了君主,可是却没有法制,其害处就与没有君主是一样的。有了法制而不能治理混乱,这就与没有法制是一样的。天下人不安于没有君主,却又喜欢超越法制,那么整个社会就都是困惑的。在使天下民众得利这事上,没有比将社会治理好更重大的;而要将社会治理好,没有比设立君主更重要的。设立君主的原则,没有比实施法治更意义深远的。实施法治的任务,没有比去除奸邪更急迫的。去除奸邪的根本,没有比严刑峻法更彻底的。因此,称王天下的君主用赏赐禁止民众犯罪,用刑罚规劝民众守法。追究民众的罪过,无视民众的善行,借用刑罚来消除刑罚。

  【姚注】

  ①藂(cóng):聚集,丛生。

  ②康:重大,重要。

  ③藉(jiè):凭借,通过。

  【姚论】

  历代政治家多主张赏善罚恶,如《诸葛亮集》所说的:“赏罚之政,谓赏善罚恶也。赏以兴功,罚以禁奸,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赏赐知其所施,则勇士知其所死;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可是在商鞅看来,民众是否有善行是无所谓的,既不值得提倡,更不需要奖赏,只要民众不犯错触法即可。既然有善行都不必奖赏,那么什么才应该奖赏呢?前段有言:“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可知商鞅的赏赐主要是用于告奸的,只要民众勇于告奸,那么就无人敢犯小错,所以说“王者以赏禁,以刑劝”。用刑罚来使民众不敢犯大错,用告奸来使民众不敢犯小错,商鞅认为,这样国家就可以得治,刑罚就反而可以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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