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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尧:精读《商君书》第8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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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3 15: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算地第六(上)

  【题解】

  算地,即计算土地。商鞅将农战视为富国强兵的唯一途径,而农战的基础就是土地。有了土地才能种植粮食,有了粮食才能供养军队,有了军队才能守卫土地、扩张土地。因此,治国者务必对土地具备深刻而精准的认识。当人口多而土地少时,就要设法开拓土地。当土地多而人口少时,就要设法招徕人口,以此达到平衡。平衡达到后,国力就能提升。国力提升后,就要继续开疆拓土。开疆拓土后,就要继续招徕人口,以达到新的平衡。既然国家富强的基础在于土地,那就必须舍弃空谈之士、隐逸之士、勇武之士、技艺之士和商贾之士,因为这五类人谋生的资本皆在于其自身,而不依赖于土地,所以这五类人随时有可能去国离乡,到别的地方发展。唯一值得任用的,就是农战之人。唯有农战之人,才会将其谋生的资本牢牢绑定在土地上,才会是对国家既忠诚又有用的。因此,国家要从法令制度入手,使土地成为民众储藏财富的唯一载体,这样民众就会为了自身的名利而勤勉耕种,为了守护和开拓土地而积极作战。当民众勤勉耕种而积极作战时,国家就必定会强大。

  【原文】凡世主之患:用兵者不量力,治草莱者不度地①。故有地狭而民众者,民胜其地;地广而民少者,地胜其民。民胜其地,务开②;地胜其民者,事徕③。开,则行倍④。民过地,则国功寡而兵力少;地过民,则山泽财物不为用。夫弃天物遂民淫者,世主之务过也,而上下事之,故民众而兵弱,地大而力小。

  【白话】

  大凡君主的弊病在于:用兵作战时不衡量兵力,开垦荒地时不丈量土地。因此,有些国家是土地狭小而人口众多的,那就是人口超出了土地;有些国家是土地宽广而民众稀少的,那就是土地超出了人口。人口超出土地,就要致力开拓土地;土地超出人口,就要设法招徕人口。开疆拓土,军队就需要加倍扩充。人口超出土地过多,则国家就会收入不足而兵力稀缺。土地超出人口过多,则山川湖泊的财力物力就不能尽用。放弃自然资源,任凭民众游荡,这是君主在行政上的过失。可如今上上下下都在这么做,故而人口众多而兵力却很弱,土地博大而实力却很小。

  【姚注】

  ①莱:荒废生草的田地。度(duó):度量、丈量。

  ②开:开启,开拓。有学者认为,此处的“开”当作“开垦荒地”解,这是不准确的,盖此处的“地”并非单指农田,而是下文所指的“山林、薮泽、溪谷流水、都邑蹊道、恶田、良田”的总称,故此处的“开”当作“开疆拓土”解。

  ③徕:招徕,招揽。

  ④行(háng):行伍,军队。

  【姚论】商鞅认为,人口和土地之间,必须始终维持在一个恰当的比例上。如果人口超出土地过多,就需要开疆拓土;如果土地超出人口太多,就需要招徕人口,以此来达到平衡。可惜的是,这样的平衡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即便曾短暂存在,也不可能长期维持。为什么这样说呢?假设国家现在已经处在这种理想的平衡状态,故而能国富兵强。可按照商鞅的理论,一旦实现了国富兵强,就必须要对外发动战争,否则的话就会在内部产生毒素,礼乐之类的虱害就会产生,国家就必定会被削弱。(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商君书·去强》)对外作战的结果,要么是输,要么是赢。如果打输,国家当然会损失惨重。如果打赢——按照商鞅的说法,也一定能打赢——那么就必定会占有别国的土地,从而再次出现“地胜其民”的不平衡状态。于是,就需要再次招徕更多的人口,以重新达到平衡。如果招徕人口也成功,那么土地比原的来更广,人口也比原来更多,所以国家就比原来的更强大,就更需要对外发动战争了。事实上,秦国也正是在商鞅理论的指导下变成战国时期的超级强权,进而兼并六国,统一天下的。那么统一天下之后呢?又该对谁作战呢?于是,秦始皇向北攻击匈奴,向南收取百越。可是随着土地面积的增大,秦始皇再也没有办法招徕到足够多的人口来与这些新增土地平衡了。秦始皇派尉屠睢率领五十万大军兵分五路平定百越,结果只在东越和闽越取得胜利,却在南越和骆越陷入旷日持久的苦战,主帅尉屠睢也在战争中丧生。由于路远山高,这五十万大军直至秦朝灭亡都未能参加中原战事。秦始皇派蒙恬率领三十万大军北伐,取得了军事上的决定性胜利,迫使匈奴北撤七百余里。然而,匈奴终究是行动飘忽的游牧民族,眼下虽然败逃,一旦有机可乘还是会卷土重来。于是,秦始皇采取重兵驻防、徙民实边、修筑长城和驰道等方略来巩固边防。以积极防御的思维经营北部边防固然没错,可是秦始皇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投入如此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确实超乎了王朝所能承担之负荷。甚至物力、财力都还好说,可以通过迫使民众辛勤劳作来勉强支撑,最难以应对的是人力不足,秦朝北境根本就没有那么多人口来支持如此庞大的防御工程。所以,秦朝就只好从内地征发民工北上,将原本位于楚地的阳城(今河南商水)人陈胜、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吴广征发到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戍边。陈胜、吴广二人因赶不上日期而被迫在大泽乡揭竿起义,从此拉开了大秦王朝灭亡的序幕。由此可见,商鞅的这套理论也并非万世不易的良法,放在国家由弱转强、对外进取时是非常高效管用的,可当国家规模已经非常庞大,甚至已经统一天下时,就必须调整治国理念以怀柔守成了。

  【原文】故为国任地者①:山林居什一,薮泽居什一②,溪谷流水居什一,都邑蹊道居什一③,恶田居什二,良田居什四,此先王之正律也。故为国分田数:小亩五百④,足待一役,此地不任也。方土百里,出战卒万人者,数小也,此其垦田足以食其民,都邑遂路足以处其民,山林、薮泽、溪谷足以供其利,薮泽隄防足以畜⑤。故兵出,粮给而财有余;兵休,民作而畜长足。此所谓任地待役之律也。

  【白话】古代的君主在治理国家时利用土地的比例是:山地森林占十分之一,湖泊沼泽占十分之一,山涧河流占十分之一,城镇道路占十分之一,坏田占十分之二,良田占十分之四,这是先王的正常法则。古代的君主在治理国家时分配田地的赋税是这样的:五百小亩土地征上来的赋税,就足以用来应付一次战役,因此国家的土地总是得不到充分利用。方圆百里的土地征收上来的赋税,也足以供养一万士兵对外作战,这个数目依然是很小,所以国家的耕地足以供民众生存,城镇道路足以供民众安居,山林、湖泽、溪谷足以供民众获取材料,湖泽的堤防足以供民众积蓄资源。因此军队出征时,粮食充足而财货有余;军队修整时,民众劳作而积蓄丰足。这就是所谓利用土地以应付战争的法则。

  【姚注】

  ①故:故旧,过去。与后文的“先王”相对。

  ②薮(sǒu):水草茂密的沼泽湖泊。《说文》记:“薮,大泽也。”

  ③蹊(xī):小路。

  ④小亩:据杜佑《通典·风俗》记载:“按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矣。”可知,周朝时一亩地的边长是一百步,这样一百亩土地正好适合一个成年男子耕种。公元前6世纪,即春秋晚期,中国发明了铸铁冶炼技术。公元前5世纪,即战国初期,中国又发明了铸铁柔化技术。正是由于这两项冶铁技术的重要发明,使得铁制农具得以在战国中期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生产力的提高,使得每位农民能够耕作的面积随之增加。商鞅变法后将秦国一亩地的边长设为之前的2.4倍,则面积是之前的5.76倍。商鞅扩大农户耕作土地面积的政策,使得这种当时最为先进的生产工具因为规模经济而得以更加广泛地普及应用,为日后的秦国富强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⑤隄(dī):同“堤”,堤坝,堤防。

  【原文】今世主有地方数千里,食不足以待役实仓,而兵为邻敌,臣故为世主患之。夫地大而不垦者,与无地同;民众而不用者,与无民同。故为国之数,务在垦草;用兵之道,务在壹赏①。私利塞于外,则民务属于农;属于农,则朴;朴,则畏令。私赏禁于下,则民力抟于敌;抟于敌,则胜。奚以知其然也?夫民之情,朴则生劳而易力,穷则生知而权利。易力则轻死而乐用,权利则畏罚而易苦。易苦则地力尽,乐用则兵力尽。夫治国者,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名与利交至。

  【白话】现在的君主拥有方圆几千里的土地,可粮食却不足以用来应付战争、充实粮仓,而军队却要与邻国为敌,这就是我为现在的君主所担忧的。土地广阔却不去开垦,这就跟没有土地一样。人口众多却不能使用,这就跟没有人口一样。因此,治家之法,关键在于开垦荒地;用兵之道,关键在于统一奖赏。堵塞民众从农战之外获取私利的途径,则民众的努力就会归集于农耕。民众的努力归集于农耕,那么性格就会朴实。民众性格朴实,就会敬畏法令。禁止在下面私自行赏,那么民众的力量就会凝聚于对敌作战。民众的力量凝聚于对敌作战,就能取得胜利。凭什么知道就是这样呢?因为按照人之常情,朴实就会变得勤劳而肯卖力,贫穷就会产生智慧而懂权衡。肯卖力就会不怕死而乐于被使用,懂权衡就会怕刑罚而肯吃苦。肯吃苦,就能够将土地的潜力充分挖掘,乐于被使用,就能够将军队的力量完全发挥。治理国家的人,能够充分挖掘土地的潜力,又能够让民众卖命,那么名和利就都可以得到了。

  【姚注】

  ①壹赏:《商君书·赏刑》记:“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意思是说:所谓的统一奖赏,就是要让利益、俸禄、官职、爵位都只根据战功来颁发赐予,而没有其他的恩赐渠道。

  【姚论】

  在上古时期,战争的规模很小,五百小亩土地征上来的赋税,就足以用来应付一次战役。需要出动一万士兵作战,那就已经是很大的战役了,但这只需要方圆百里的土地就能供应。所以在上古时期,军费开销并不对国家财政构成太过沉重的负担,国家也不需要为了军费而千方百计地开拓地利。可是到了战国期间,战争规模越打越大,对外作战的军队经常是在十万以上。等到秦赵长平之战时,双方参战的总人数竟然高达近百万人,这就使得粮草后勤已经成为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因此,战国初年的李悝变法,其核心思想就是“尽地立之教”,通过发展农业生产以富国强兵,这些理念也为后来的吴起兵法和商鞅变法所继承。正是由于军费开支越来越大,所以战国七雄坐拥数千里土地,却经常感到财政收入不足以应付战争。因此,商鞅建议秦孝公务必要千方百计地调动民众的积极性以从事农业生产,务必将民众的名利来源与农业生产紧紧联系在一起。

  【原文】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民之求利,失礼之法;求名,失性之常。奚以论其然也?今夫盗贼,上犯君上之所禁,而下失臣民之礼,故名辱而身危,犹不止者,利也。其上世之士,衣不煖肤①,食不满肠,苦其志意,劳其四肢,伤其五脏,而益裕广耳②,非生之常也③,而为之者,名也。故曰:名利之所凑④,则民道之。

  【白话】

  人的本性是:饥饿了就寻求食物,劳累了就寻求安逸,痛苦了就追逐欢乐,屈辱了寻求荣耀,这些都是人之常情。民众追求利益,常常会违背礼制;追求名誉,往往会丧失本性。凭什么断言就是这样呢?现在的那些盗贼,对上触犯君王的禁令,在下丧失臣子的礼仪,故而名声不佳而生命危险,可他们却仍然不肯罢休,这都是为了利益啊。那些古代的士人,穿的衣服不足以温暖肌肤,吃的食物不足以填满肠胃,折磨自己的意志,辛劳自己的四肢,伤害自己的五脏,却还越发觉得生活宽裕,这是违反人性常理的。而他们之所以还要这样做,都是为了追求名声啊。所以说:名利聚集的地方,民众都会趋向于它。

  【姚注】

  ①煖:同“暖”,温暖。

  ②裕广:富裕宽广。《论语·学而》记:“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论语·雍也》记:“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述而》记:“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盖儒家提倡安贫乐道的君子之风,可这在商君看来是违反人性的,人性必定是“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的,所谓的安贫乐道只不过是那些士人为了邀名而已。

  ③生:同“性”,天性,本性。

  ④凑:聚集。

  【姚论】

  宋朝有篇托名苏洵的文章《辨奸论》【脚注】,用意是为了攻击王安石,文中提到:“今有人,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与造作言语,私立名字,以为颜渊、孟轲复出,而阴贼险狠,与人异趣。是王衍、卢杞合而为一人也,其祸岂可胜言哉?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翻译成白话的意思是:现在有这么一个人,说着孔子和老子的言论,做着伯夷和叔齐的行为,纠集一些沽名钓誉和不得志的人,互相制造舆论,私下标榜,以为自己是颜回和孟子再生,而实际上却是阴险狠毒,异于常人。这个人是王衍和卢杞的合体,其祸害岂是用言语就能说得清的?脸面脏了,不忘记清洗;衣服脏了,不忘记浣净,这是为人的至理常情。可现在这个人却不是如此,穿着奴仆穿的衣服,吃着猪狗吃的食物,头乱得像个囚犯,脸脏得像在居丧,却整天谈论诗书,这难道是合乎情理的吗?大凡为人处世不近乎人之常情的人,很少有不是大奸大恶的,像竖刁、易牙、开方就是这样的一类人。

  【脚注】

  《辨奸论》不载于苏洵的《嘉祐集》,最早见于南宋初年邵伯温的《邵氏闻见录》,学界多认为本文是邵伯温冒苏洵之名以攻击王安石所作,但亦尚未有定论。

  1943年,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于发表《人类激励理论》一文,在这篇文章中,马斯洛提出了需求层次理论,他将人类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马斯洛认为,人的需求存在一个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只有当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后,较高层次的需要才会出现。假设有个人同时缺乏食物、安全、爱和尊重,通常其对食物的需求是最强烈的,其它需要则显得不那么重要。只有当人从生理需求的控制下解放出来时,才会出现更高级的、社会化程度更高的需求。

  从《商君书》到《辨奸论》,其核心思想都是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一致的,都是认为人们绝不可能在基本的生存需求都不被满足的情况下,去追求更高层级的仁义和诗书,因为这是完全违反人性的,会这样做的人都是在沽名钓誉,都是大奸似忠,大伪似真。对于这种观点,姚尧并不完全认同,而是更赞成孟子所说的:“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孟子·梁惠王上》)在这里,孟子将人分成两种,一种是普通人,一种是士人。普通人一旦缺少经济基础,不能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就会胡作非为,违法乱纪,不再遵守仁义廉耻。因此,要治理好普通人,光靠道德劝说是不够的,首先得要满足其基本的生存需求,这就是管子所谓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子·牧民》)可是,孟子同时也强调了,在普通人之外还有一群士人,他们是在没有“恒产”的前提下也能坚守“恒心”,在基本的生存需求无法保障的情况下也能坚守道德的。

  《孟子·告子上》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所欲莫甚于生,则几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意思是说:生命是我所追求的,正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获得,我宁可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我所追求的东西里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愿意做苟且之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祸患我不会逃避。如果人所想要的没有超过生命,那么只要是能保全生命,又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呢?如果人所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那么只要是能逃避死亡,又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呢?但就是有这样一些人,在可以这样做就能保全生命时,偏不这样做;在可以这样做就能避免灾祸时,也偏不这样做。由此看来,人确实是有比生命更值得追求的,也有比死亡更值得厌恶的。不仅贤能的人会有这种心理,每个人都会有这种心理,只是贤能的人能够坚守而不丧失罢了。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得到就能活下来,得不到就只能饿死。可如果是吆喝着给人吃,那么即便是饥饿的路人也不会接受。如果是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那么即便是乞丐也不屑于要。”

  可见,无论是《论语》中提倡的安贫乐道、淡泊名利,还是《孟子》中提倡的舍生取义、不食嗟来,这都是古来圣贤一脉相承的高尚节操。虽然这种在困境中依然坚守节操的现象在人群中不占多数,但你不能否认这种现象的存在,更不能将这种现象一概视为奸诈虚伪和违反人性。后世儒家试图将圣贤的高尚节操推广到所有人,甚至于演变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礼教桎梏,这显然是错误荒谬的。可是这种完全否认高尚节操存在的想法,也同样是错误的。当君主只知以名利激励民众,而不能以仁义教化民众时,民众也必然是只以名利之心看待君主。一旦君主遭遇困境而不能再给民众以名利时,民众也会如鸟兽散一般地与君主离心离德。秦国统一天下后,表面上看似坚不可摧,结果却因陈胜起义而轰然倒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秦朝派往各地的官吏并未全力以赴地镇压反叛,甚至还准备与当地豪强联合反秦。无论是项羽起兵时所在的会稽郡守,还是刘邦起兵时所在的沛县县令,都是这般心思。那么,这般心思是如何产生的呢?不过是这些地方官吏见秦朝已经无法再保障其名利,遂只能通过反秦来博取名利罢了。

  本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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