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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博:风向,正在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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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1 20: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1日中午1点40分,新华社旗下的“新华视点”公众号公布了一个大消息。

  由于新闻不长,又充满了“术语”,所以全文引述如下: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记者申铖、韩洁)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1日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实施。

  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清单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估计很多读者没有看懂,我解释一下。

  自2018年4月以来,中美双方在贸易领域发生了摩擦,都公布了2到3轮的加征关税清单,其中部分开始实施。

  正如中国官方多次表态,贸易战没有赢家,加征关税看似是惩罚对方,但同时伤及本国的企业和消费者。为了避免“一刀切”式的征税带来负面影响过大,中国早在今年5月,就出台了一项政策:“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

  如果企业认为:对美国商品加税之后,很难找到替代来源,加税对企业造成严重影响,并带来严重社会后果,可以向“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申报,请求“排除征税”。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后,可以做出“排除征税”的决定。

  今天公布的两个清单、16类商品,就被“排除征税”。它们都属于第一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里涉及的商品。

  处理方式分为两种:清单一里的12种商品,已经征收的关税可以退还,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清单二里的4种商品,已经加征的税款不退还,但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税。

  这是一个重要的利好消息,它至少传递了两大信号:

  第一,中国在关税问题上是非常理性的,我们不是为了“打”而“打”。只是为了自卫,体现自己的原则和态度。而且尽量减少对本国经济的影响,让百姓的生活少受影响。

  第二,这也传递了一种信号,说明事态有缓和迹象。

  据新华社报道:此前的9月5日上午,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双方牵头人通话,双方同意10月初在华盛顿举行第十三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随后,中国商务部发言人表示,10月初举行的第十三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将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

  至于未来事态将如何演变,我们不妨拭目以待。在国庆节前,似乎不会有利空消息了。

  另外,昨天晚上还有一个重要消息值得关注:

  9月9日至10日,证监会在京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重要的看点有:

  1、充分发挥科创板的试验田作用。总结推广科创板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稳步实施注册制,完善市场基础制度。

  2、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严把IPO审核质量关,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优化重组上市、再融资等制度,支持分拆上市试点。加强上市公司监管。

  3、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短板。推进创业板改革,加快新三板改革,选择若干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允许优质券商拓展柜台业务。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推进交易所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品种创新。丰富期货期权产品。

  4、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强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长期业绩导向,推进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监管。推动放宽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比例和范围。推动公募基金纳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金投资范围。

  5、加快推动《证券法》《刑法》修改,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

  6、加强投资者保护。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罚没款优先用于投资者救济的制度机制。推动修改或制定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解释。

  可以看出:最近一段时间关于股市每天都有利好,有时候甚至一天几个利好。而对于楼市,仍然保持“喊打”状态,比如银保监会又在重申“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

  证监会公布的12条“新政”如果得到贯彻,尤其是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建立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会让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们,成为一个高危职业。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14个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者实际控制人被抓,在A股骗钱越来越不容易,坐牢却越来越容易。

  我之前在专栏里说过,没有信用的金融就是耍流氓。而缺乏信用,也是A股熊长牛短的根本原因。但愿能经过5到10年努力,重建中国股市的信用和生态。

  此外,上述第三条内容还透露了一系列重要利好:

  在上海科创板筹建和试点注册制取得突破后,创业板的改革(包括推行注册制)也将推出,这已经写入了“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里,准确表述是——“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

  新三板的改革也将加快推进,据称有可能降低开户门槛,适当提高流动性。

  这意味着,上海、深圳和北京,都将获得新一轮金融利好。

  那么,还有哪些城市可能获得金融利好?证监会透露说:将“选择若干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

  下面是中国目前已经正式建立的“区域股权市场名单”,证监会曾分三次公示过。
  目前尚不知道哪些股权市场会被选中。

  我的看法是,北上深已经有“科创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的利好,郑州和大连有商品交易所,利好应该尽量给这5个城市之外的地方。若如此,则天津、广州、重庆(或成都)、杭州(或南京)应该比较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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