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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伟:娱乐化的李某案亟需回归法治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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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08: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今天将在海淀法院开庭,连审两天。李某某同案嫌疑人代理律师李在珂现身,他透露,杨女士白天有正当工作,但晚上从事了法律所禁止的工作。"杨女士不值得同情"。李在珂现场还表示,原告杨女士曾有正经工作,但后来从事某种职业并已有一段时间,对此事他已掌握充分的证据。(8月28日《中新网》)

  薄熙来案给公众一个惊喜:公开透明。因为公开透明,薄案没有政治化,而是经历了一场法治的洗礼,不论当事人多么雄辩,但公众有基本的认识,那些被公诉的罪名当事人很难赖过去。

  李某强奸案因为其父母的职业背景,而被极度娱乐化。而且,这桩经历民意和舆论的多遍翻炒,已经变成恶搞,有人称之为舆论审判---如果不带任何偏见的话,舆论的确有越线之嫌。因为,几乎所有的舆论批评,似乎都轰向李某。以至于,和他同案的其他被告被舆论有意无意地屏蔽掉了---由此产生了更为哗众取宠的家庭背景的讳莫如深之猜测。

  李某某是强奸、轮奸还是嫖娼,的确应该厘清原告杨女士的职业身份。而且,从李某某父母和律师的立场看,将此定性为嫖娼才能实现无罪的可能。对此,舆论应该尊重,而不应以看似绝对正确的道德观去对李某和其律师冷嘲热讽,口水喷杀,这不是理性的态度。当然,即便原告真的从事李某家人和辩护人所讲的那种职业身份,如果能够证明原告当时对那种交易的不情愿,也应视为强奸---说得难听一点,强奸妓女也是犯罪。

  如果李某某没有那样的家庭背景,而是草根阶层的小伙,舆论的评判恐怕会翻个个。这就是现实的中国言论环境,在社会不公的环境下,只要涉及到官员、明星和富豪及其下一代的丑闻,就会激发起舆论的愤慨,从而汇聚成道德击杀的洪流,将其裹挟进万劫不复的漩涡。那些撞上枪口的倒霉蛋,无奈为他们所在的阶层瑕疵埋单。这是中国社会转型期民意浮躁的必然,也是中国舆论释放表达的极端...

  存在就是合理,但这种合理也须节制。这个社会需要释放不公凝聚的怨气,但怨气不能变成戾气。即便是从道德的角度,也应秉承“冤有头债有主”的逻辑,让李某某这些凌越道德或法治底线的倒霉蛋,为其行为失范承受适当的代价。只有适当,才符合法治理性,才能回归社会中道。

  娱乐化消费李某,舆论批评延及其父母,已经让此案偏离了既有轨道。加上李某某未成年人的身份,法庭无法公开审理,此案无法像薄案那般全程公开,这给舆论再一次发酵和消费李某某的机会。各路媒体,可能会按照自己的剧本,编排更具娱乐色彩和更为跌宕起伏的剧情来。而不管法庭最终裁定李某是强奸、轮奸抑或嫖娼,都不会令舆论满意。这将考验法庭的智慧和淡定。对法庭而言,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基准,耳根清净不受来自舆论的滋扰,才是最重要的。

  不管是基于道德义愤同情弱者的民众,还是出于炒作目的的媒体,最好的评判方式莫过于两个层面的换位思考---一是将李某视为自己的孩子,自己如何反应?二是原告若是自己的女儿或姐妹,又如何应对此案?从原告和被告的立场去思考,而不是徒发怨气和戾气,这案子才会回归法治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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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08: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理性的人都不会认为李某人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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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08: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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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1: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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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6:0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如何,李某某都成不了好人,他父母也逃不掉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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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8: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什么意思?李某还未成年?你看这个禽兽干的事情,哪个不是成年人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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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8: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成年人可以那么大摇大摆的进入那种场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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