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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哥:最近,保险公司在我身边,挖了两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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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5 12: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1

  明哥在一次户外徒步活动中,认识了一位漂亮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和她聊天时不可避免谈到体育锻炼、健康保险等方面的话题。

  客观地说,我对保险是非常感兴趣的。因为这几年不断地听说中产阶级家庭纷纷配置重要的商业保险。

  我作为一个业余的股票投资者,不可能不知道,A股的“中国平安”、港股的“友邦保险”,股价连年上涨,投资者赚得盆满钵满。正是因为自己对保险的不了解,才错过了这种从保险公司股票上赚钱的机会。

  所以,当这个美女邀请我去她公司学习保险知识的时候,我欣然答应了。

  (下文中提到的某家保险公司,并非上文提到的2家之一,请勿对号入座)。

  当我应约赶到位于海边的一个高级写字楼,进入高雅的礼堂里,在欢迎声中正襟入座之后,某家保险公司的课程就开始了。

  完全没想到的是,套路开始了。

  因为,这不是保险知识课程,而是一场职业选择课。
(图片来源:电影《华尔街之狼》剧照)

  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从他毕业于某名牌大学的故事开始讲起。他进入了高薪的IT行业,成为一个人人羡慕的职场人,后来觉得工作失去了意义,终日陷入了迷茫,是因为重复性的工作让他觉得失去了挑战。直到后来加入了保险行业,获得了弹性工作时间、自由的空气,还获得了数倍于原来的薪资。

  一个曾经被丈夫嫌弃的全职妈妈,讲述了之前为了家庭放弃了工作,失去了经济来源后的故事。她在家中地位一落千丈,连买菜钱都要求着老公,家庭矛盾越来越大。讲到心酸之处,还会低头抹泪。听说从事保险事业不用坐班,工作时间灵活,丰俭由人,她加入了保险事业。后来年入百万,夫妻重归恩爱,美娇妻的人生又展开了新篇章。

  一个从农村来到这个城市谋生的穷小子,没有文凭、人脉和专业技术,曾经睡过桥洞、网吧,以吃泡面度日,饱受人生的艰辛。在报纸上看到保险公司招聘员工时,几乎没有门槛和条件,于是前来试试,没想到凭借自己的口才,不仅在这个城市立足,还住上了豪宅,娶到了娇妻。

  我后来才知道,这个礼堂里,有一半是保险代理人,另一半是他们邀请过来的人,一对一盯着服务。他们反复不断地在说,选择保险事业,就等于站在大保险公司的平台进行创业,空间无限大。

  如果明哥不是饱经世事,手头又有公众号写作的事业,一定会被感动得加入他们的队伍。

  但是很快,我就冷静了下来,并且意识到这完全就是一场演练了千八百次的套路而已,就等着不明真相的大学生、全职妈妈、无业青年、没有站上人生巅峰的职场人,成为他们的发展对象了。

  02

  保险公司为什么要采用这种新奇的方式,来不断地“招人”呢?

  严格来说,他们不是“招聘”,而是在发展“保险代理人”。
(图片来源:电影《华尔街之狼》剧照)

  我找到了一位不幸入坑的朋友。他给我讲解了变为某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后,魔幻一般的经历。

  首先,在入“坑”之前,有人告诉他说,做得好的话“年入百万不是梦”。前3个月,只需要参加培训和学习,还能领取“责任底薪”1200元/月。当然,领取的条件是,自己已经找到客户签下了1万元以上的保险合同。

  这个诱惑力,对很多人来说很大的,不仅可以白吃白喝,接受培训,还能有工资拿。但是有人会问,到哪里去找客户签订1万元以上的保险合同呢?实际上,前3个月的培训内容,都是保险理念的灌输、以及销售时话术的演练,最重要的是接受洗脑:如果你看好保险事业的未来,不为自己和家人买上一份保险,将来如何说服客户来买保险呢?

  于是,为了远大的前程,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为了在业绩榜单上超过同行,他不仅把自己所剩不多的积蓄,买了2款保险产品,还说服家人,纷纷“下水”。

  终于,3个月过去了,培训出山了,他也转正了,成为了保险代理人,名片上的 Title 变成了“保险公司综合金融客户经理”。

  正要大展拳脚的时候,从第4个月开始,“责任底薪”就消失了,变为了“训练津贴”。原来自己并非是保险公司的员工,没有任何薪资、社保待遇,而只是“保险代理人”,如果有业绩,就有“训练津贴”发放,如果没有业绩,当月的收入就是零。

  这个时候,那些人会鼓励他,要挖掘人脉、利用资源,将保险理念传播到身边的每个人。所以“杀熟”几乎成了每一个代理人,从第4个月开始的必修课。如果你在某段时间收到某位故友对你宣传保险,恭喜你,你遇到了一个刚刚“入坑”,急于创造业绩的保险代理人了。

  但是,同学、亲戚、朋友的人脉关系,总有用尽的一天。越往后,能难主动挖掘到真正对保险有需求的客户。痛苦的日子就慢慢来临了,于是,死缠烂打、狂轰滥炸、信息倾泻,就成为他们获客的唯一方法了。

  想离职,却又不敢,因为自己和家人的保单,还要持续续费;一旦离职,已经购买保险的家人、朋友、亲戚的信任,就将落空了。但是守着入不敷出的现金流,却看不到未来。

  于是,他看到了这家保险公司的营业点里,入职时间为0-3个月的占总人数的35%以上;4-6个月的占30%,7-12个月的不足25%,一年以上的不足10%。

  是的,游戏到这个阶段,大部分人已经离场了。

  他终于明白了,之所以这家保险公司每天都在以不同的名义招人,在各种高雅的礼堂里举办职业选择课程,无非是找到像他这样的人,加入进去,表面上是员工,其实成为了那些人的客户,为“上家”贡献了保单和业绩。他以为自己找到了事业的舞台,却想不到自己成为了别人“砧板上的肉”。

  所以,能留下来的,要么就是有人脉资源、背靠大树的,要么就是不甘心成为别人“砧板上的肉”也要拉新人来助推自己往上走的。毕竟,只要拉来的新人(行话:增员)越多,自己就越能往金字塔上爬高。

  但是,对这家保险公司而言,他们都只是流水线上的过客,都是流进商业帝国里的新鲜血液,一年四季,永不停歇。所以我们才能看到,资本市场在追捧保险公司的商业模式时说:这种模式简直是无敌。

  03

  如果家庭成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和抵御风险的需要,配置了合理的保险,我们是赞同的。

  一份好的商业保险,必须满足以下5个要求:

  1、先规划,后产品;
  2、先保额,后保费;
  3、先保障,后理财;
  4、先大人,后孩子;
  5、先人身,后财产。

  但是在国内目前保险代理人成为销售人员的机制下,对老百姓而言,买到的保险,可能不是自己的保障,而是吞噬家庭现金流的血口。

  明哥遇到的第二个“坑”就来了。

  老家的叔叔,年近55岁了,文化程度很低,已经没有了收入,全靠年轻时体力活打工,积攒下来的数十万积蓄,维持老年生活。

  他不仅不幸地被忽悠入了第一个“坑”,成为了保险代理人,还在不具备基础金融知识、医疗知识的前提下,被撺掇着买入了两份商业保险。
(图片来源:电影《华尔街之狼》剧照)

  第一份是所谓的返还型保险,借着理财的名义,提高每年的保费。

  保险公司说,你只要愿意每年多交一些保费,保险期满,如果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你以前交的钱我连本带利还给你。

  听起来很动听,打动了消费者的痛点,对吗?发生保险事故了,可以获得保额赔付,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以前交的钱可以连本带利拿回来。这是代理人在推销这类保险时会用到的说辞。

  我们设定同样的保险条件和目标:男性,30岁,保险期限30年,保额50万元,缴费年限20年,每年续保一次。

  传统的消费型产品:每年缴纳保费5450元;

  返还型产品:每年缴纳保费12100元。

  二者的年度保费差额6650元。

  假如参保人20年内没有发生事故,到期后能拿回多少?假设这款产品为120%比例返还,所以,30年后参保人拿回29.04万元。

  但是如果他每年不多缴纳这6650元,而是自己消费,或者购买4%年化回报率的理财产品(如货币基金等),30年后能得到30.48万元,还高于了29.04万元。

  保险公司巧妙利用了参保人贪便宜的心理,无偿将多余的保费吸纳过来,供自己投资盈利。这种商品的设计初衷,就是引诱参保人,将自己的闲钱,无偿送给保险公司。

  第二份是重疾险。这里有无数的坑,在等着参保人,远远不是外表看起来那么有保障。

  几乎所有的代理人都在宣传,自己的重疾险产品有保50种疾病的,有保80种的,有100种的,甚至还有更高的,保额达到50万、100万、200多万的。

  但是,很少有人能够讲清楚重疾险合同上,涉及到理赔的3个至关重要的条款。

  1、保障范围。除了特定类型的疾病,还需要特定类型的治疗方法,才可能纳入理赔范围。假如只是患上疾病,但是治疗方法不是保险合同上指定的,那就可能拒赔。

  换句话说,参保人一旦身患重疾险合同上的重大疾病,要在治疗阶段,就介入医院的治疗体系内,并且建议采用合同上约定的治疗方法,痊愈后才能获得理赔。可问题是,医生选择什么样的治疗方案,难道要根据病人的保险合同来,而不能自主、科学决定吗?

  例如,这款重疾险上对某种心肺重疾,指定的治疗方法是开胸。但是,现代医学在不断发达,以前必须开胸的手术,现在用微创或者介入治疗了,更加科学和合理。但是没用,必须让医院采用落后的开胸手术方式治疗,才有可能获得理赔。

  2、赔付时效。很多人认为,重疾险是确诊即赔付,对于重大疾病来说,能先拿钱再看病,对参保人很重要。实际上这也是重大误解。很多疾病治疗之后的赔付时机,是完全不一样的。

  例如,这款重疾险上,对终末期肾病,必须达到2个条件,才有可能触发理赔:诊断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进行至少90天规律性透析或者做了肾脏移植手术。其余情况一律不理赔。

  可问题是,有几个参保人,对几十种、上百种重疾的治疗过程和条件,掌握清楚了呢呢?

  3、健康告知。这简直就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万金油理由。

  《保险法》只规定了被保人有义务如实回答,但却没有规定健康告知的具体内容、范围、详尽程度。近些年保险公司在健康告知条款上,越来越严格,却有意引导参保人疏忽式回答。

  例如:2年内没有动过手术;1年内没有过连续服药史;没有头疼,胸疼,头晕,胸闷等任何症状;没有高血压历史,等。

  这里最坑条款是,既往症不赔!

  例如:参保人在健康告知环节,没有被询问到是否患过肾脏类疾病,也自然没有作答和披露。但是只要带着轻微的肾脏类疾病投保了,最后发展成为肾炎、终末期肾病、肾衰竭等,也一律不理赔。

  那么请问,最终满足理赔条件的参保人,不就是本来身体健康、知识水平高、家境优越的优质人群吗?

  所以,你真的相信自己买到的是保障,而不是踩到了坑吗?

  商业保险中的条款和细节,是如此地繁复和冗长,保险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满足银保监会监管的前提下,在利用所有的办法,降低自身赔付的可能,而把风险推给了参保人。

  04

  讨论了这么多,我们能说这家保险公司在欺骗吗?是违法的吗?当然不能。

  但是我们可以说,他们在利用自己的知识优势,信息优势,欺负对包含保险在内的金融知识一无所知的弱势群体,利用参保人的无知来赚取自己的利益。

  保险公司在我的身边,挖的这两个“坑”,我希望你也能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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