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7621|回复: 0

枫叶君:“青岛灭门案”告诉人们,死刑为什么绝不可以废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9-18 17: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些年,鸡汤文呈泛滥之势。与鸡汤文相配套的,是很多“泪奔体”的出现。“泪奔体”无非是想告诉人们,这世界上有多么伟大的善良,有多少无私的好人。

  赞美善良应该,教人善良也没有错。但是,每一个现在尚活着的人必须牢记,现实世界中除了善,也有恶,有大善,更有大恶。不要每日被“泪奔体”淹没,冷眼向洋,适当看点恶的东西,有助于提高社会免疫力,至少能够在法律无法拯救你时,能够自救,躲过生命中黑暗的一劫。

  9月14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忠吉(同时被判强奸罪、抢劫罪)、李晨华、李钟植、金善今死刑,这四人是一家人,李忠吉和李晨华系夫妇,李忠吉是李钟植和金善今的养子。四人于2017年11月14日晚,在租住的青岛市城阳区某小区内,将房东纪某某、蒋某某和他们的两个子女先后杀死,造成轰动当地的“灭门案”。
庭审现场

  李忠吉四人均系吉林省朝鲜族人,2017年10月,四被告人租住被害人纪某某、蒋某某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某小区某单元楼601室房屋。纪某某、蒋某某与子女被害人纪某雪、纪某龙一家居住在同单元的702室。因李忠吉一家未支付房租,纪某某、蒋某某多次到601室催要。

  没想到,这个再正常不过的要求却激起李忠吉的歹意。李忠吉向妻子李晨华提意,劫取纪家财物,后者表示同意。李忠吉又将犯罪意图告诉李钟植、金善今,李金二人也表示同意。四人商定了具体行动方式:将纪某某一家四人逐一骗至601室,分别进行捆绑控制,如遇反抗就杀死。同年11月13日,李忠吉与李晨华在小区附近超市购买了作案工具,并进行分工演练。

  李忠吉一家的极端恶意,造成了纪某某一家的悲惨结局,一家人在一个晚上惨遭灭门。

  蒋某某之死。2017年11月14日晚,李忠吉到702室,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为由将蒋某某骗至601室。蒋某某不知道,丈夫纪某某此时已经被李家控制,嘴巴被胶带封住,关在702室的南卧室。四被告人趁蒋某某不备,持刀威胁,将其捆绑控制。因蒋某某反抗,李忠吉、李钟植先后用手捂住其口鼻致其窒息死亡。

  纪某龙之死。当晚9点左右,李忠吉再次至702室,以邀其到家中玩耍为由将纪某龙骗至601室,趁纪某龙不备将其控制。李忠吉、李钟植用绳子将纪某龙捆绑。因纪某龙欲呼喊,李钟植用手捂住其口鼻致其窒息死亡。

  纪某雪之死。随后,李忠吉又与李钟植上到702室,以取合同为由骗纪某雪打开房门,二人进入室内后将纪某雪捆绑控制。之后,李钟植离开702室。李忠吉趁纪某雪昏迷之际将其强奸,后纪某雪死亡。

  纪某某之死。当晚11点半左右,李忠吉与李钟植、李晨华、金善今经预谋后,进入纪某某所在的南卧室将纪某某杀害。纪某某是当晚18时,被李忠吉以电视机损坏为由骗至601室,系一家四口中第一个遭到捆绑控制,最后一个死亡者。

  杀死纪家四口的次日早晨,李忠吉四人乘车从青岛市城阳区逃至北京市昌平区。11月16日下午6时许,公安人员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公寓内将四被告人抓获。“青岛灭门案”告破。

  看过法庭查证的犯罪事实后,一个正常人会有什么感受?那就是,李忠吉一家极为恶毒,凶残,养父母如此,养子如此,养子的妻子也如此。

  简单的新闻报道中没有详细描述李忠吉夫妇和李钟植夫妇的过往,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绝不会是好人。一个什么样的人可以向妻子建议,劫取人家的财物?什么样的妻子可以答应丈夫这样的建议?什么样的父母可以答应儿子提出的劫财建议?又是什么样的一家人可以商定,如果对方不给钱财,就结果一家人的性命?

  李忠吉夫妇为实施作案购买工具,提前演练;李忠吉在杀死蒋某某、纪某龙后,又将纪家的女儿纪某雪强奸。极度的恶在李忠吉一家人身上的表现,可谓令人触目惊心!

  据报道,当公安重案组带李忠吉等人到现场准备指认时,围观的小区居民愤怒之极,许多人高喊“打死他们!”

  如今,李忠吉四人已被判处死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则灭门惨案给人以两点感受:一是人性中的恶有时超乎善良人们的想象,二是幸好我们的国家有死刑制度。

  在中国,李忠吉四口几乎必死;如果他们在美国某些州杀人,他们也可能面临死刑;如果他们在欧盟国家或者加拿大犯了同样的重罪,他们会被判处终身监禁或较长的刑期,但是,因为这些国家没有死刑,所以,他们会活下来,而且用着纳税人的钱,在狱中过着质量不错的生活。
加拿大监狱内景

  这就提到一个问题:恶人不限于一国一地,犯了同样的重罪,死与不死,就看身在哪个国家。

  尽管有人为中国能有死刑,从而令李忠吉四人受到极刑感到欣慰,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死刑的存废一直是个重要话题,而且,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废弃死刑,使得现在仍保留死刑,特别是仍在执行死刑的国家,包括中国,面临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

  中国是保留死刑的国家之一,又因为人口基数大,以及适用刑法中的把握问题,长期以来受到反对死刑人士,特别是世界反对死刑联盟的批评和指责。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的中文版宣传画。该联盟反对所有保留死刑的国家,并非只针对中国。

  但是,中国为什么要保留死刑这个最极端的刑罚呢?著名刑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铭暄教授曾指出以下三点,以佐证中国死刑制度的必要性:

  一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极其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死刑制度的存在有利于严厉打击和惩治这些犯罪,从而强有力地对国家和人民的重大利益给予保护。

  二是死刑制度的存在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即震慑其他犯罪分子,使那些试图铤而走险实施严重犯罪的人有所畏惧,有所收敛,不敢以身试法,从而达到刑罚一般预防的目的。

  三是死刑制度的存在符合现阶段的社会价值观念,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支持和接受,具有满足社会大众安全心理需要的功能。从关于死刑制度存废的问卷调查看,大多数中国人支持保留死刑制度。

  高铭暄的这种观点代表了国内刑法学者的主流,但是他们在主张死刑制度有其必要性的同时,也强调,死刑是刑罚体系中的最特殊的一种,也是最严厉的一种,它以剥夺人的生命为内容,因此与所有其它惩罚有根本不同。因此,支持死刑的专家都认为,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如果能以其他方式惩罚犯罪人,达到惩戒目的,就尽可能不动用死刑。

  但是,国内外反对死刑的人士则走得更远,他们主张彻底废除死刑,同上述高铭暄等专家的观点相反,这种声音认为死刑“确有必要”被废除,主要理由如下:

  一是死刑“不符合人道主义要求”,“不利于人权的实现”。剥夺犯罪人的生命,是对人权的侵犯,这“有悖于人权保障理念”, 严格限制并最终废止死刑无疑是“对人权保障事业的积极回应”。

  二是死刑“并非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最佳手段”,不利于实现刑罚目的。各国统计数字表明,没有证据证明,死刑对遏制犯罪有明显的作用,在保留死刑制度的国家,犯罪率并没有因为死刑而降低,同时,废除死刑的国家,也没有因为这种极端刑罚的停用而上升。这说明,依靠死刑威慑犯罪只是一些人的主管想象。

  三是死刑的后果具有“不可逆转性”,如果出现误判,死刑一旦被执行,生命将永远无法被挽回,其所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用经济的价值去估量。
呼格吉勒图父母在墓前祭奠被错判死刑的儿子

  由此可见,主张废除死刑的一派和主张保留死刑的一派,观点是直接对立的。尽管后者也反复强调死刑使用的谨慎性,但是仍无法抹除他们与前者的根本对立,因为问题的实质不在于适用这一刑罚的态度,而在于死刑的存废问题。

  主张废除死刑者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列举现实,即现在废除死刑是国际司法中的主流,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废除死刑的行列,即便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保留着死刑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已经十多年甚至几十年没有动用死刑,从司法实践上说,死刑在这些国家已基本名存实亡。这些数据既是主张废除死刑者的论据之一,也是他们向主张保留死刑者“道义施压”的一种表现。

  可是,法律的执行不是逛公园,看电影,“收视率”更不能代表一切,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民意,以世界上有多少国家废除死刑并不足以说明,废除死刑就是世界各国必须遵循的道路。像世界反对死刑联盟那样,例举中国判处了多少死刑,美国和日本有多少人在等待死刑执行,这种做法与其他问题上的“道德绑架”并无二致。
被害人江歌母亲发起签名请愿活动

  其实,主张废除死刑者的理由十分牵强,并没有足够的说服力。首先是所谓的人权。实际上,在废除死刑的国家里,立法者和执法者,包括支持这一主张的民众,都在主张一种逻辑,那就是犯罪者可以剥夺受害者的生命,但法律无权剥夺犯罪者的生命。这十分荒唐,即,在犯罪者实施犯罪时,受害者当然有人权,但是因为法律已经无法施援,无法保护它,所以只能听由犯罪者了;但是,被判决的犯罪者,是一个活着的人,是一个在法律控制下的人,他们有“人权”,法律无权剥夺他们的生命。

  其次,以死刑没有起到降低犯罪率的作用,就认为死刑没有必要存在,这是什么逻辑?难道死刑作为一种严厉刑罚的存在,仅仅是为了帮助国家实现降低犯罪率?被害人亲人的内心痛苦和要求严惩犯罪人的愿望谁来管?

  第三,因为无法完全避免的死刑误判,就认为死刑应当废除,这不是因噎废食又是什么?孕妇生产还有死亡率,难道只有能保证零死亡率的医院才有资格接生?退一步讲,在被判处死刑的人中,到底有多少是误判的?因为孩子被判处无期徒刑,年迈的父母还可能因为心脏病发作意外死亡,那么,是不是无期徒刑也不能适用,也应该废除了?

  坦率地说,有极少数人几乎是先天的犯罪者,这种观点肯定会遭到许多正统人士的反对,但是,现实告诉人们,这种极少数人是客观存在的。说他们是先天的犯罪者,并非是说他们一生下来就有罪,而是说,基于人性的复杂和难料,有的人天生内在的恶意就大大超乎普通人,这种恶意的存在使得他们极易犯罪,以及多次重复犯罪,其中有的人手段极为恶劣。这,已经为大量司法实践所证明。

  “青岛灭门案”表现得还不够清楚吗?实施劫财,乃至杀人,一家两代四口人一拍即合,买工具,提前演习,杀死一个接着就奔向下一个,杀死房东女儿后实施强奸,最后又将纪家最后一个活口杀害,造成一家人全部死亡。这要怎样的恶人才能做出来?前不久发生的滴滴顺风车命案不也是最好的例证吗?昆山宝马男刘海龙36年生命中数次被判刑,最后死于自己掏出的砍刀下又说明什么?

  死刑的存在,对李忠吉一家处以死刑,对奸杀女乘客的凶残司机严惩,就是要警告社会,法律对恶意极其严重的犯罪人绝不留情。而刘海龙的行为再次验证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影视剧中经常可以听到的台词,也是人类社会的自然逻辑。这并不是说每一个杀人者都要判处死刑,也不是说个人可以不顾法律自己胡来,而是说,这种千百年来在人们心中生成的自然正义与法律精神并不违背。
犯故意杀人罪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厅长,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的赵黎平被判处死刑。

  对于主张保留死刑制度,专家学者大多是从法律层面去阐释,例如打击犯罪,震慑犯罪从而抑制犯罪,的角度来论证。而对于受害人以及受害人亲人的心理情感层面,则关注的不够,虽然高铭暄教授也提到,死刑“具有满足社会大众安全心理需要的功能”,但是,同主张废除死刑者理直气壮地高喊“犯罪人的生命权不能被剥夺”相比,在言词和气势上要弱化很多。

  不可否认,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守法者的权限在相对缩小,而犯罪人的权益在相对扩大,这不是某一个或某几个国家的现象,而是世界范围内的趋势。从某种程度讲,这是在世界上掌握话语权的西方国家中的左派政治势力逐渐做大的必然结果。这也是为什么在江苏昆山宝马男砍人却遭反杀事件发生后,国内网络上会引发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激烈讨论。
示威者举行反对死刑游行

  可是,无论是主张保留死刑的专家,还是主张废除死刑的一派,都没有给予被害者以及亲人以足够的情感关怀。身为被害人的父母儿女,乃至兄弟姐妹,有几个人真正关心对杀害他们亲人的犯罪分子的惩罚,对犯罪率有多大影响?他们要求的是,这个以残忍手段杀害他们亲人的犯罪者,必须为其恶行付出最沉重的代价!

  因此,主张保留死刑的人应该理直气壮地说出这样一句话:公民有复仇的权利,这是天赋人权。

  这样直白的话,专家们是不太愿意说出口的,而主张废除死刑者甚至会觉得刺耳,他们会指责这是伦理报应的陈旧观念,但是,无数事实证明,越是在卫道士们听来刺耳的话,就越有可能是真理。复仇有错吗?现代社会,法律掌控在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手中,但是,如果这两者总是站在法律和所谓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漠视被害方的权益,那就是彻头彻尾的背叛,也是对立法权和执法权的滥用。

  当年讨论药家鑫案时,网友在与孔庆东互动时引用了郭德纲的经典句子:法律要是不管,我早打死他了!孔庆东回应:是啊,法律管的都是郭德纲这样的好人。孔庆东当然是在调侃,但是他的观点很明确,如果药家鑫不死,那”这个社会就没有公理了“。
  李玫瑾教授解释说,药家鑫之所以连续捅了被害人张妙八刀,可能与他从小被强迫练习钢琴,手习惯了连续向下的动作有关。此言一出,遭到公众强烈质疑。

  不可否认,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活成了伪君子,争先恐后往“最文明的”塔尖上冲锋。人们有理由担心,多年后,或许监狱中会有一项”颇具人文关怀“的硬性规定,被判刑的人入狱后,第一件事就是让他们先泡个桑拿,然后来一顿丰盛的午宴压压惊,平静一下因看押和庭审而遭到折磨的玻璃心。

  大仲马的名作《基督山伯爵》为什么一百多年来广为流传,脍炙人口?就是因为小说的主人公在遭小人和无耻的法官陷害而失去一切、被打入死牢后坚定了信念:活下去的唯一目的,就是复仇。如今,快意恩仇的观念已经离很多人越来越远,以人权和宽容为遮羞布的各种虚伪、和稀泥却大行其道,这是现代社会的悲哀,更是大多数守法公民的不幸。
基督山伯爵:人哪,我对你们了如指掌,你们历来道貌岸然。

  诚然,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人们应通过法律去惩戒犯罪者,但是,这不等于说法律可以漠视被害者和其亲人的权益,对犯罪人进行无微不至的关怀,如是,那是对法律精神的背叛。

  主张废除死刑的人中,恐怕相当多的人亲人没有被残忍地杀害,其本人也没有在恶魔般的犯罪人手中受到过生不如死的折磨。在各种报道中,相比很多人都看到过恶性案件的描述,其中被害人惨死的描述常常令人毛骨悚然。那些实施残暴行径的犯罪者,如果知道有些人不遗余力地帮助他们保命,在为他们争取将来无论犯下何种重罪都不至于掉脑袋的待遇时,心中一定会非常受用。

  另外,以后应该对那些主张废除死刑的人考核上岗,用同样的残忍犯罪手段先折磨他们,那些脸不变色心不跳,不叫爹不喊娘,能轻轻松松扛下来,并且后半生能身体健康,心里阳光,不受影响地继续工作生活的,颁发“主张废除死刑人士合格证”,以后持证上岗。凡持此证者,无论在任何讨论场合,主张保留死刑的人士在讨论死刑时,都必须向他们表示特别的敬意。这样的人有吗?会有几人荣获此证书?结果不言自明。

  站着说话不腰痛,看别人挑担不累得慌,这是人类共同的弱点。

  还好,中国有死刑,那些犯下严重罪行,特别是以残忍手段杀人的罪犯,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死刑是特殊刑罚,无论任何时候,在适用死刑时必须慎之又慎,从立法上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不是必须动用死刑时,绝不轻易降下断头铡,更应以最大的谨慎避免发生类似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那样的重大误判。这是我们应该谨记和严格遵守的。

  但是,谨慎绝不等于法律应该向每一个犯罪人发出免死牌。当主张废除死刑者强调“犯罪人的生命权”时,我们应当想到更多无辜者的生命权;当他们诡辩似地强调“人死不能复生时”,我们更应该大声说:那些被凶残的罪犯杀死的无辜生命,再也无法回到他们亲人身边。

  “青岛灭门案”只是一个例子,过去的无数案例已经告诉人们,未来的更多案例还将继续告诉人们,死刑绝不可以废除。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

GMT+8, 2024-4-19 11:42 , Processed in 0.09375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