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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子明:正当防卫,以人民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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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 17: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是个大快人心的日子。

  “龙哥”的终结者,于海明被昆山警方确定为正当防卫,犯罪事实不成立,撤销涉嫌故意伤害的立案。

  记得前天,我在写龙哥案文章的时候,后台很多的读者留言,说于海明一定会被判“防卫过当”,他们有的从法律专业层面分析法条,有的分析了政府扼杀“正当防卫权”的理由,还有的列举中国司法历史上,类似案件判正当防卫率不足百分之一。

  说起来,他们说的都有道理。在过去的旧思维之下,于海明的确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

  可是正是因为惯性思维认为是“防卫过当”,昆山警方和检方主张的“正当防卫”,真真切切推动了中国法制里程碑式的进步。

  这种进步,很多人关注的是判决对后续案件判罚的影响,但我更看重司法判决对老百姓遇事判断的影响。

  就像当年扶老人案子的判决,导致整个社会变得冷漠,家里没矿都不敢去扶老人。人倒了,怎么都能再扶起来,可是这人心要是倒了,可能以后想扶都扶不起来了。

  所以,此次判决在中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大背景之下,必然会极大的鼓舞群众对于黑恶势力的反抗精神和斗争精神。相信未来,中国人民会更敢于见义勇为,并勇于跟黑恶势力作斗争。

  我想,这也是党中央想要的结果。

  对此,我先要向英雄于海明致敬,正是他面对屠刀毫不畏惧,用生命和命运来抗争,为全国人民争取到了这个判例。

  其次,我要向昆山以及江苏的警方检方致敬,正是他们秉承对人民的负责,尽心的调查取证,还了于海明这个的清白。让老百姓们坚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接下来,还是要向全国关注此案的热心网友们致敬,如果不是网友们的关注和群情激愤,看着之前网上律师们几乎一边倒认为是“防卫过当”,之后又质疑警方程序,也许真的很难逆转旧思维之下的法律判决惯性。

  对于那些那些到现在还还认为应该是“防卫过当”的法律从业者,我想对你们说一句,任何一本法律,都不应该纠结于冰冷的法条,而应该看他的初心。

  我们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开篇第一段,是这样写的: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1949年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因而结束了长时期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百多年来,无数革命先辈无悔的牺牲,为的就是让人民,摆脱上千年来的被压迫、被奴役,并通过立法,将其刻成共和国的基石。

  这,就是中国法律的初心。

  新中国成立后,旧社会的欺压老百姓的社会大哥们,早都被扫到了历史的垃圾箱。而如今的我们,又岂能让“龙哥”这样的社会大哥,再一次骑在人民的头上呢?

  让人民当家做主,不仅需要于海明这样勇于亮剑的勇士,更需要党和政府通过实际行动为人民服务,不忘初心的站在人民这边。

  就像我前天文章结尾写的:

  当新资本家们发现自己赔不起人命的时候,当黑道大哥们发现自己被砍死活该的时候,他们才会真正的尊重生命,尊重人民,尊重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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