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491|回复: 0

上市保荐人引入竞争机制会劣币逐良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24 06: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6日,证监会公布了保荐业务监管新规则,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采纳了“2+2”模式。在此之前,一家企业的发行工作由两位保荐人共同负责,两位保荐人可以在主板和创业板各有一家在审企业,新规则之下,允许两位保荐人同时在主板和创业板各有两家在审企业。保荐通道翻番,间接缓解了当前保荐人紧缺的问题,保荐人之间的竞争应当加强,有人借此认为进入了保荐人的竞争会使得市场进入良性循环。

  在这里本人认为市场的竞争只不过是一个中性词,不要把市场竞争变得神圣化,因为在非合作博弈下的市场竞争完全可以出现囚徒效应走到法规制定者希望的反面,这里关键是看竞争的标准,是提供更优的价格、更好的保荐质量还是更多的掩盖问题。

  对于普通的老百姓和股民大家当然希望保荐人的竞争是以更好的保荐质量为基础的,但是大家都知道保荐人所面对的市场不是普通的投资者而是要上市的企业,这些企业选择保荐人是什么标准?一个是钱要支付的少,另外一个就是能够为企业掩盖问题不找企业麻烦,对于一个企业上市的利益极其巨大,保荐费用不是主要考虑的问题,能够确保上市才是关键,怎样确保上市呢?就是能够为企业掩盖问题、不找企业麻烦才是关键,如果要提高保荐质量的话肯定要找企业麻烦揭露企业问题的,这样的保荐人企业能够选择吗?这样的竞争的标准一定是一个昏暗的标准,引入这样的竞争一定是走向初衷的反面,原来保荐人怕担责任不干的事情,原来是保荐人稀缺企业只得接受的事情,在保荐人的竞争和收费减少的压力下,最终的结果就是现在保荐人可以配合企业了,因此这样的竞争不是一个好事情。

  对于竞争会产生负面的影响,我们还可以再举一个大家熟知的例子,那就是学金融的都市到的劣币逐良币的原理,在市场的竞争当中人们都会倾向于持有良币而花掉劣币,最后的结果就是良币被逐出市场逐出货币流通领域。在保荐人这个问题上也是类似的,如果竞争不当就是劣币逐良币的再现,上市公司会选择配合自己作假给自己方便的恶劣保荐人,而把坚持原则的优秀保荐人逐出市场。

  如果要真正的解决问题,需要的就是加强监管,在监管当中刑法不能缺位,需要的是不光是本部门和机构,还要司法部门介入,同时要加大保荐人的责任,这个巨大的责任就是他们暗箱操作的成本,只有让法律建立威严才可以,因此市场、竞争和法律监管、责任是两个方面,在这个问题上需要的不是市场而是法治!需要的不是竞争而是责任!


该贴已经同步到 大参考的开心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

GMT+8, 2025-5-2 22:13 , Processed in 0.09377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