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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扬:请高度尊重中国国籍——就修改《国籍法》提案与朱征夫委员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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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5 16: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纪念敬爱的周恩来总理诞辰120周年!

  先请看一条新闻:

  政协委员朱征夫:不能把取得外国国籍和不爱国划等号
  2018-03-0419:00:07来源:北京青年报
  据北京青年报3月4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今年提出建议,修改《国籍法》第九条,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
  《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不能把取得外国国籍和不爱国划等号,很多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并非对祖国没有感情,可能是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朱征夫告诉北青报记者,这条法律制定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实力还比较弱,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世界范围内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都在争夺人才和资源,国籍已经成为了争夺人才资源的重要手段,自动丧失国籍,把人才让给别家,这并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此外,修改这条规定,也可以使国家可以保留对公民在司法、税收上面的管辖权。

  看到这条新闻,本人不禁哑然失笑。我就从善意的角度谈谈本人的看法,与朱委员商榷。

  我的看法是,前提就错了,也不存在结论的正确性。取得了外国国籍还是爱国者?爱的是哪个国?谁爱谁的国?一臣事二主,是为不忠。已经对其他国家宣示效忠了,同时还爱着自己的母国,这需要多么博爱啊?

  朱委员设定了一种情况,就是“不能把取得外国国籍和不爱国划等号,很多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并非对祖国没有感情,可能是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我觉得朱委员可以去调查一下,有几个申请外国国籍的中国人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有几个不说自己是爱国的。

  很多中国人(其中包括很多洋奴公知)加入外籍了,很少主动撤销中国国籍和护照的,都是悄悄保留两个护照,都是为了自己私利的。取得外国国籍悄不做声,拿着中国居民身份证继续在中国工作、赚钱、生活,享受着中国的一切公民待遇。到了外籍国家(主要是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规定的必须在本国出现的时候,又悄悄的拿外国护照出境,以表明他们在外籍所在国规定的时间里在这个国家生活着。这种人爱不爱国?你如果问他,他保证把胸脯拍得震天响,告诉你他非常爱国,申请外籍主要是因为工作需要。但是,如果在中国因为犯法被查的时候,就会亮出外国护照,声明自己是外国人。会说贵国这么没有法制、这么没有人权,我特么早就不是中国人了。

  “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图样图森破的朱委员,你有没有想到,你这么做西方会怎么攻击你吗?你这是侵犯人家人权和自由啊。真要是取得外国国籍的,就算你不承认人家外国国籍,但是人家外国承认啊!在中国出了事,人家“祖国”还是要出面干涉的。那个铜锣湾书店的老板,加入瑞典籍了。因为在宁波的交通事故被中国警方监视居住、不得外出,人家瑞典驻华大使馆不是用使馆车来“营救”吗?

  就算他是一个人才,加入外籍,那就是人在曹营心在汉,你强留有用吗?有意思吗?你知道人家会背后怎么看你吗?切,我都加入外国籍了,你还不承认,还强留我做中国人,一个字:贱。中国国籍真那么不值钱吗?杨振宁博士是人才吧?回国了,也是在放弃美国国籍后,去年才恢复中国国籍。这还是坚决要回中国,并且在中国生活和工作了十年之后。我们怎能这么看不起中国国籍,强留加入外籍的中国人保留中国国籍?

  至于说怕人才外流,这么说吧,中国离了谁都照样发展。第二天,太阳照样升起。再说了,心都不在中国了,再大的才能也没用。

  我以前的单位领导这么跟大家说过,如果有人想离开我们单位我绝不阻拦。人往高处走,你想调走,肯定是找到了比我们单位更好的单位,我不会坏你好事强留你。走得多对我们不是坏事,将来到哪里都有从我们单位调出去的人,他们对原单位都是有感情的,我们以后办事方便。但是,如果谁以为自己有点才气、占据着比较重要的岗位,以调走来要挟我什么,那你就想多了。我们这个单位(市级日报社),离了谁都照转,包括我这个社长。我今天不干这个社长了,组织上明天就会再安排一个来。你要是以此来要挟我,那我还不想要你了。你对这个单位都这样没有忠诚度、归属感了,我还要你干什么?你现在不想走我都要请你走。

  所以,朱委员,请你对中国国籍保持高度尊重,中国国籍是世界上最难拿到的,《国籍法》第九条坚决不能改。我话说的可能有点过激,请包涵。(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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