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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博:刚刚,全国人大透露“房地产税”进展,这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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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4 18: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3月4日)上午11点,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透露了关于房地产税的立法进展情况。

  新闻发言人张业遂说:

  房地产税立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对于全国人大的这个表态,有读者非常兴奋,留言给我说:人大第一次这样详细谈到了“房地产税”立法的进展情况,看来真的快了!

  今天全国人大发言人的表态,的确很详细。如果你记性足够好的话,一定记得去年的今天(2017年3月4日),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在发布会上说的是——今年(2017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傅莹还说:“(房地产税)这个问题最近比较热,我前两天专门去找了这方面比较权威的信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列出来的,所以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根据我的了解,我们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但如果你百度一下2016年的“人大新闻发布会”,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你会发现一切回到了原点!

  2016年3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表示:

  目前我们正在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对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论证,同时做好起草草案等相关工作。待草案比较成熟,并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后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哈哈,你发现了没有?2018年的说法,跟2016年几乎完全一样。区别似乎只有最后的措辞:

  2016年是:待草案比较成熟,并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后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8年是: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看起来,似乎2018年的表态更急切一些。但你发现没有,2016年使用的是“适时提请……审议”,2018年是“完成……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所以,最后的结论是,2018年的表态和2016年并无多少区别。房地产税仍然是没有时间表,就如同新股发行注册制一样。

  我们知道,新股发行注册制和开征房地产税,一个针对股市、实体经济,一个针对楼市、非实体经济,是中国经济转型的两大重要制度建设。房地产税遏制炒楼,把热钱往股市里赶,而新股发行注册制则降低新股发行上市的门槛,可以大大增加直接融资比重。

  要实施“新股发行注册制”,则要全面修订现行的“证券法”,其难度堪比“房地产税”立法。前两天,沉寂了700多天的前证监会主席肖钢出现在“两会”上,他的新身份是全国政协委员,在谈到修订证券法的时候他表示:

  但现在看证券法修改确实难度也比较大,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的研究,因此肯定是到新一届人大完成修改。

  要知道,今年的人大会是十三届一次会议,如果是“新一届人大完成修改”,则意味着要在“十四届全国人大”才能完成,也就是至少5年之后。这虽然不意味着注册制要延迟5年(可以先试行,后修改法律),但完成证券法修改看来前途漫漫。

  其实“房地产税”立法更是如此。如果说“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证券法修订,主要涉及到老股民的利益,那么“房地产税”立法则主要涉及到地方政府、购房者的利益。

  我的看法是,房地产税立法面临的最大难题是:

  如何让地方政府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匆忙上马,未来后悔莫及。

  至于法理问题、征税技术难度问题、有投票权的委员个人利益问题,其实反而不是问题。而且好玩的是,这个房地产税立法的最大难题,此前一直没有被人充分重视。

  房地产税设立的本意,首先是要解决地方政府的“长期饭票”,其次才是调控楼市。看懂了这一点,就会明白开征房地产税的核心难题其实是: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早开征更有利,还是晚一点开征更有利?

  中国目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是58.52%,年增长率为1.17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我们距离城镇化率的公认“中期顶部”70%,还有10年时间,这就是房地产“白银十年”说法的来历。

  如果早点开征房地产税,则不利于目前中心城市的“抢人大战”,不利于“扩大税基”,城市土地价格也会受到抑制。

  我的看法是:如果让二线城市(主要是省会城市)地方政府投票,他们一定是希望5年,甚至10年以后再开征房地产税。现在很多城市每年卖地收入上千亿、数百亿,日子很好过,暂时不用开征房地产税。如果贸然开征,反而不利于把城市做大。

  上图:今年前两个月,卖地收入最多的10个城市。其收入之丰厚,令人震撼。

  所以,中国的房地产税立法,估计也要到下一届全国人大才能完成。至于全面开征,或许要更长时间。而且未来国家层面的法律只会规定一个框架,实际税率、减免情况,则由“设区的市”(主要是地级市)自行立法确定。

  由于中国人在买房子的时候,都一次性缴纳了土地使用费,所以一定会有人均多少平方米的减免。至于税率,不可能是房屋评估值(政府规定)的百分之几,而只能是千分之几,甚至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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