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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大国杀器之战斗机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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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9: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歼-20

  歼-20(英文:Chengdu J-20,绰号:威龙,北约命名:Fire Fang,译文:火牙/炎牙/焰牙)是中航工业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研制的一款单座双发动机并具备高隐身性、高态势感知、高机动性等能力的第五代战斗机,它对第四代战斗机有着革命性的战场优势。

  这款飞机对美国与其盟友在亚太的布局还是具有威胁性的。这个威胁完全可以与大陆的航空母舰还有一系列的弹道导弹相提并论。第五代战斗机歼-20一旦大规模量产并服役,其意义与解放军现有的苏-30与苏-35系列战斗机绝对不可相提并论。对于美国而言,歼-20的出现至少将增加美军在台湾海峡与钓鱼岛冲突时可能面对的挑战。
  2、歼-31

  歼-31(中国编号:J-31,代号:鹘鹰,英译:Gyrfalcon,英文:Shenyang J-31[1])战斗机,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航工业沈飞)研制的第五代单座双发隐形战斗机。

  歼-31是针对国际市场需求研发的多用途战斗机,综合作战效能优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歼-31采用单座、双发、外倾双垂尾、全动平尾的正常布局,两侧布置大S弯进气道,并有内置弹舱。

  歼-31飞机具有高生存力:低雷达可探测性、低红外辐射特性、优异的电子对抗性能、低易损性设计;多任务能力:强大的目标探测和外部信息综合能力、优异的态势感知和信息共享能力、超视距多目标攻击和大离轴角全向攻击格斗空战能力、对地和海面目标精确打击能力、适应复杂气象条件和广地域使用能力;优异的综合保障能力;高性价比。

  2012年10月31日上午10时32分,歼-31成功首飞。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二个同时试飞两种第五代战斗机原型机的国家  。歼-31将与中国隐形战斗机歼-20形成高低搭配,并拟推出隐形战斗机的出口型号,还有发展为替代歼-15的新一代隐形舰载战斗机的潜力。

  歼-31战斗机从总体上来讲,在气动、隐身设计等方面,具备了五代机的所有特征,在空战方面对任何第四代战斗机,无论是F-15\SU-27还是所谓的四代半战斗机台风\阵风都具有绝对优势,但是其面对第五代战斗机的效果则难以确定。

  歼-31的重量与美国的F-35战机差不多,二者的隐形能力也不相上下,综合作战能力比较接近,歼-31的机翼和起落架等方面改进之后,完全可以成为中国未来具有隐形性能的航母舰载战斗机,届时歼-31将成为世界上第二款中型隐形航母舰载机,中国军队整体的战斗力也将大大提升。
  3、歼-16

  歼-16(英文:J-16),是中国沈阳飞机公司基于歼11系列发展而来的新型第四代多用途双座双发歼击轰炸机。该机外形参考机型为俄式苏-30MKK歼击轰炸机。2013年初中国正式公开该战机。2017年7月30日,在《沙场点兵——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阅兵全景纪实》中首次展示。

  2011年10月17日已在沈阳首飞,歼-16具有对空对地攻击能力。装备自动电子扫描相控阵雷达(AESA),可同时攻击多个目标并识别目标的相关信息。歼16最大特点是具备远距离超视距攻击能力和强大的对地、对海打击能力。与歼轰7比较歼16的机体更大,最大载弹量12吨,可以发射鹰击62和鹰击83空对舰导弹。歼16装备了国产的“太行”涡扇-10发动机。歼16性能与美国F-15E战斗轰炸机相当。

  歼-16不是一款隐身战机,其气动外形和苏27基本一致。

  对于歼-16来说,还有两种武器至关重要,一个是隐身防区外弹药布撒系统,从目前来看,随着预警机和作战飞机的雷达升级为有源相控阵,攻击机凭借低空突防可能也很难对对方纵深目标进行打击了,所以就需要隐身防区外弹药布撒系统,这也是为什么新世纪这种武器成为空地武器发展热点的主要原因,在2012年珠海航展我国曾经展出过无动和的天雷隐身防区外弹药布撒系统,它在无动力投放条件下的打击距离可以达到120公里,如果配备发动机,那么可以超过200公里,那么歼-16可以在对方防区范围之外,发射隐身防区外弹药布撒系统对其重要目标进行打击。

  另外一个目标是钻地炸弹,在2012年珠海航展上面,我国展出了1000公斤天戈激光制导炸弹,它的弹体细长,显然有提高钻地能力的考虑,实际上它的介绍也包括侵砌和深侵侵砌,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各国地下工事和具备坚固防护能力的目标增多,所以需要作战飞机具备较高侵砌能力的钻地弹来对付这些目标,由于这些炸弹的体积和炸弹都较大,因此一般战斗机都难以挂载,甚至第五代战斗机因为弹舱的限制,也难以挂载,所以需要第四代重型歼击轰炸机来使用,如重量高达2.3吨的GBU-28激光制导钻地弹在美国空军之中只有F-15E才能挂载。对于我国来说,还缺少B-2这样的隐身战略轰炸机,轰-6K的突防能力弱,所以未来投放激光制导钻地弹可能要交给歼-16来执行。
  4、歼-10

  歼-10战斗机(英文:J-10或F-10,北约代号:火鸟(Firebird)),是中国中航工业集团成都飞机工业公司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自主研制的单座单发第四代战斗机。该机采用大推力涡扇发动机和鸭式气动布局,是中型、多功能、超音速、全天候空中优势战斗机。中国空军赋予其编号为歼-10,对外称J-10或称F-10。

  总体来讲,歼-10是介于法国阵风战斗机和瑞典JAS-39“鹰狮”战斗机之间的中型战斗机,机动性能处于两者之间。另外歼-10装备了中国最新研制的机载设备,量产型号装备了和三代机后期型水平相当的脉冲多普勒雷达,尚不清楚是否在后续改型战机上装备更先进的相控阵雷达,而这是决定排名的关键因素。歼-10的武器配置基本是公开的,新型国产中距空空导弹已经正式服役,并且性能可以达到近似AIM-120C的水准。但歼-10的缺点就是机体相对较小,载弹量和挂架数量比“台风”、“阵风”少,因此武器评分算是中等水准。

  此外,歼-10的潜力由于其全新机体可以得到不少分值,但未来升级所配置的发动机仍有悬念,如果能够进一步改进动力系统或像“超级大黄蜂”一样重新设计机体,则会大大提高其机体潜力。而市场评价则因为尚无出口计划,无法进行过高的评定。
  5、歼-15

  歼-15(英文:J-15,中文绰号:飞鲨“Fēishā”,英文:Flying Shark,北约代号:侧卫D型,英文:Flanker-D)是中国参考从乌克兰获得苏-33战斗机原型机T-10K-3以国产歼-11战斗机为基础进而研制和发展的单座双发舰载战斗机。歼-15研制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承担。歼-15在世代划分上属于第四代战斗机改进型,即第四代半战斗机。

  歼-15在外形上与俄制苏-33非常相似,但歼-15融合了歼-11B的技术。在歼-11的基础上新增鸭翼、配装2台大推力发动机,实现了机翼折叠,全新设计了增升装置、起落装置和拦阻钩等系统,使得飞机在保持优良的作战使用性能条件下, 实现了着舰要求的飞行特性。

  2015年12月24日,新一批歼-15舰载战斗机在海军辽宁舰渤海某海域进行舰机融合训练,飞行员驾机完成触舰复飞、阻拦着舰等多个课目训练。
  6、歼-11

  歼-11(代号:J-11,英文:Shenyang J-11或F-11)战斗机,是中国购买的俄罗斯专利及授权的苏-27SK(苏-27的外销版)的国产组装飞机,属于第四代战斗机。

  歼-11由中航工业沈阳飞机工业公司建立生产线,俄罗斯供应主要零件与系统,建立生产与组装能力。后续仿制衍生机型有歼-11B、歼-11BH和歼-11D。

  20世纪90年代,中国空军的装备不敌世界先进国家,因此中国共产党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根据新时期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抓住对外合作的历史机遇,做出了对俄引进苏-27(称为“11号工程”)的生产许可证,建立飞机生产线的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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