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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朋:保护“黑老大”的财产为何遭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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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8 11: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据新京报报道,曾先后担任过本溪市政协委员和鞍山市人大代表的袁诚家,因“涉黑社会”等6项罪名于2015年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袁今年向公安机关提起了一宗高达37亿余元的国家赔偿。近日,辽宁省公安厅做出赔偿决定书,决定返还袁诚家被扣的各项财产以及相关利息共计6.79亿元。
  这个新闻出来之后,引起社会的热议,因为对“黑老大”这个称号,大家都是持反感的态度。因为他们是靠非法手段,对社会造成不公和危害,起着带头作用,这样的人才会被称为“黑老大”,而今“黑老大”不仅获得国家赔偿,而且获得相关利息6.79亿元。这对普通民众来讲,是大惑不解,要知道,黑老大是社会定格的“坏人”,“坏人”的财产怎么会受保护呢?这是很多人的看法,但我们要知道,世上之人,没有绝对“好人”与“坏人”,好人也有坏的一面,坏人也有好的一面。“坏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得到保护,而不是笼统的没收打倒,这是司法的进步。要知道,在当前中国,冤假错案屡出不穷,正是这种打倒一切而造成的。所以,对于这位“黑老大”的财产受到保护,也是他应的权利。

  “黑老大”可能在众人的眼里,展现出是“恶”的一面。但我们要知道,都是不义之财,但我们要知道“黑老大”也有合法财产,这些都是受法律保护之内的,受保护也是理所当然。可能在众人的眼里,认为一个“黑老大”的财产都是打家劫舍,非法获取的,被抓后就应该都要充公,这样才大快人心。其实,这种思维的存在是有失公允,对一个法制国家来讲就显得不公平了。

  对“黑老大”的财产来讲,不义之财和合法财产要分开来处理,我们现今只看到“黑老大”的恶,认为他所有财产都是非法收入,但如果执法者借此将他合法财产也没收,这就是执法的不公了。而今对这位叫袁诚家的“黑老大”来讲,他在申请保护自己合法财产,那是完全可以的。

  我常讲,有时候,社会“标签”害人死,一个人被贴上“黑老大”之后,那么只要他一维权,就认为是不可思议,因为在众多“好人”眼里,“坏人”维权是向司法权感的挑战!对推进司法进步的社会来讲,我们应该要抛开这种成见。“黑老大”的标签是谁贴的呢?事实上,现实社会中,有时候说你是黑老大就是黑老大,不是就是不是。这恐怕是当前中国社会主要存在的矛盾之一。

  换而言之,袁诚家维权也是给中国民众上了一节法制课,这告诉人们,不管“好人”,还是犯罪份子,都有权利为自己合法权益维权。其实,在关注袁诚家维权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关注当年查封他合法财产和扣押的是谁呢?因为这关系到执法的乱作为问题。这些被查封,扣押的财物十几年却少了,不知到哪里去了。这些问题都是面临要解决的。因为既然我们做到保护“黑老大”合法财产,为什么不追问合法财产丢失的原因呢?

  因为一次执法的不公,影响的程度要远比普通人犯法要严重的多。依法治国是当前中国的司法理念,而袁诚家当年被扣押的财产还有被查封的,如今申请赔偿成功,也意味着当年办案人员没有依法办案,那么当初办案人员是否该追究责任,谁来承担呢?这些问题都需要给民众做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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